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于2024年1月正式组建,为行政部门,主要承担以下十项职责:一是起草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二是统筹推进本市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拟订改革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协调、指导、督促各区各部门落实改革重大任务。规范管理本市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备案、办事证明等管理服务。三是协调推进本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统筹指导本市政务服务专业化队伍建设。负责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协调推动政务服务区域协同发展和国际化服务工作。四是统筹推进本市数字政务建设。统筹本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推进本市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统筹协调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和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推进、指导、监督本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发展。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国际版门户网站的管理工作。五是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协调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市政府信息的申请。组织推进政务公开和政策服务制度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统筹协调本市政府系统政务公开渠道建设工作。六是负责接诉即办工作的组织协调,规划建设接诉即办平台,制定接诉即办工作制度、流程和规范。管理市民热线服务工作机构并监督其开展工作。七是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和全市数据工作。组织拟订智慧城市建设、数据工作及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创新攻关和应用推广。八是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牵头起草相关法规草案、拟订相关指标标准规范。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九是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负责政务数据和相关社会数据的整合、管理、应用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十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设17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规处)、新闻宣传处、政务服务改革协调处、行政审批管理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处、政务服务监督评价处、政府网站管理处(城市国际化服务协调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处(市政府公报编辑室)、接诉即办改革处、数据体系规划处(智慧城市发展处)、数字政务建设处、数据资源管理处、数据标准与安全处(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处)、数字科技与平台处、财务处、人事处。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4个,即:1.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2.北京市大数据中心;3.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4.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部门行政编制134人,实际115人;事业编制260人,实际239人;聘用人员(政务大厅综合窗口人员、大厅接待人员、司机、办公室辅助人员)343人;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退休13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预算99,003.18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50,798.63万元增加48,204.55万元,增长94.89%。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其他部门人员及项目经费划入我部门,增加相应收入预算;二是为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2025年新增部分重点工作事项。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90,335.8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335.8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8,667.3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8,667.3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99,003.18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50,798.63万元增加48,204.55万元,增长94.89%。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其他部门人员及项目经费划入我部门,增加支出预算;二是为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2025年新增部分重点工作事项。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37,856.2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8.24%,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23,262.21万元增加14,594.07万元,增长62.74%。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61,146.9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27,536.42万元增加33,610.48万元,增长122.06%。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本级)、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北京市大数据中心,5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88.46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加0.5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51.3万元,与2024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20.21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9.65万元增加0.56万元,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其他部门人员转隶我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16.95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16.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8.7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0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万元,其他支出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与2024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472.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29.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8.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6,874.6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2,275.0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5年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包含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12.46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11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111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2,572.01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共有车辆7台,共计91.5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39台(套)、共计7,963.16万元。2025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