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本级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依法行使检察权,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受理审查属本院管辖提请逮捕的案件。
(2)负责受理属本院管辖提起公诉的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
(3)负责公安机关不服区人民检察院不捕决定而提请复核的案件。
(4)负责受理案件管辖范围内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申诉案件。
(5)负责对案件管辖范围内刑事上诉、抗诉案件和基层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监督。
(6)负责对案件管辖范围内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7)受理案件管辖范围内的涉外案件。
(8)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侦查工作的法律监督。
(9)负责对应由分院管辖的刑事赔偿案件的审查及不服区人民检察院处理的赔偿案件的复议。
(10)负责本院的队伍建设和权限内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院的检务督察工作;负责本院的后勤和物资装备工作。
(11)负责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北京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共设置12个职能部(室),其中业务部门9个,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行政部门3个,分别是办公室、检务督察部、行政事务管理部。另设政治部、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政治部根据工作可下设若干工作组。下属1个预算单位,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本级。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部门行政编制210人,实有人数187人;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12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56人。
离退休人员1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6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预算11946.99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1744.56万元增加202.43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和上年结转资金。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1899.2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99.2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5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15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32.79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32.79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11946.99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1744.56万元增加202.43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和上年结转资金。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1156.64万元,占全年支出预算93.38%,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0933.55万元增加223.09万元,增长2.04%。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790.36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811.02万元减少20.66万元,降低2.55%。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其他所属单位2025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60.76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45.1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经费统一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0.76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60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45.17万元减少45.17万元,主要原因:今年没有公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1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2万元,其他支出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与2024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40.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90.7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989.71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5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部门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24.42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个,占本部门全年预算项目8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757.57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部门共有车辆36台,共计701.0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9台(套)、共计826.02万元。2025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