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属于法律监督机关。司法辖区包括: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大兴区、房山区。主要任务是: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区域内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包括:对区域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依法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并对全市危害国家安全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实行集中管辖;对区域内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对下级人民法院和本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提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区域内区级人民检察院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和举报,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同时,依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授权,负责对区域内区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办案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北京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共设置12个职能部门,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检务督察部,另设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下属单位数量1个,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本级。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部门行政编制211人,实际194人;事业编制20人,实际17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49人。
离退休人员15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3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预算12740.91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3,117.42万元减少376.51万元,下降2.87%。主要原因一是统发人员统发经费、非统发经费规模减少导致基本经费减少,二是非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2740.9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40.9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12740.91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3,117.42万元减少376.51万元,下降2.87%。主要原因是一是统发人员统发经费、非统发经费规模减少导致基本经费减少,二是非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1905.5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93.44%,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2367.52万元减少461.96万元,下降3.74%。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835.35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749.91万元增加85.44万元,增长11.39%。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其他所属单位2025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70.95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26.7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财物统管后,因公出国(境)经费统一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0.95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单位及部门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70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26.77万元减少26.77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更新车辆需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26.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0万元,其他支出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与2024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根据本单位公车实际情况安排预算经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15.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9.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16.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947.4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5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08.82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8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35.35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共有车辆42台,共计795.3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7台(套)、共计1006.38万元。2025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