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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5-02-21 10:00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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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部门性质是国家审判机关。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职责是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办发〔2002〕7号)《关于增加市法院系统政法专项编制的批复》(京编办〔2023〕104号)《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法院系统各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80号)等机构编制文件有关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内设29个庭处室和政治部,具体包括:执行局(含3个内设庭),立案庭,申诉审查庭,刑事审判第一、第二、第三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办公室),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督促检查办公室,研究室,办公室,司法警察总队,新闻宣传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督察办,诉讼服务办公室和政治部(含5个内设处)。

  下属1个预算单位,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编制468人,实有人数450人;事业编制53人,实有人数38人;聘用人员(法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和其他聘用人员)436人;离退休人员388人,其中:离休14人,退休374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预算49746.57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50413.76万元减少667.19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实有在职人员规模低于上年,人员经费对应减少。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7418.9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418.9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943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1943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384.62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384.62万元。

图1:收入预算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49746.57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50413.76万元减少667.19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实有在职人员规模低于上年,人员经费对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32497.28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65.33%,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33398.44万元减少901.16万元,下降2.7%。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7249.29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7015.32万元增加233.97万元,增长1.38%。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其他所属单位2025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683.59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33.4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513.14万元,与2024年年初预算数513.14万元持平,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控一般性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20万元,与2024年年初预算数2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控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150.46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30.46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27.19万元增加3.27万元,主要原因:根据车辆购置计划,2025年更新车型与2024年更新车型不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1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3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0万元,其他支出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56.67万元减少36.67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27.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27.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700.5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8808.0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5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46.37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2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32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6945.51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收费部门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40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01台,共计2126.8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134台(套)、共计22527.48万元。2025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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