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的部门性质是国家审判机关。
单位职责:充分履行审判职能,深入落实和推进司法改革,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发展进步,为首都和东城区的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13个部门,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天坛人民法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 机关纪委);所属事业单位1个,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综合事务中心。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编制362人,实有人数322人;事业编制33人,实有人数30人;聘用人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63人。
离退休人员224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221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预算23074.19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23996.78万元减少922.59万元,下降3.84%。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2887.4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887.4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0.0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5.事业收入0.0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9.其他收入10.0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176.74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176.74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23074.19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23996.78万元减少922.59万元,下降3.84%。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20189.89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87.50%,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21170.92万元减少981.03万元,下降4.63%。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884.30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2825.86万元增加58.44万元,增长2.07%。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14.03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61.2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经费统一安排在市高级法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9.03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外来人人员餐费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105.00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50.54万元减少50.54万元,主要原因:我院2025年无购置公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10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55.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5.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5.00万元,其他支出1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15.70万元减少10.7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16.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25.3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383.1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04.88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1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11个的100.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854.30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收费部门: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收费标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17616.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共有车辆59台,共计1159.0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11台(套)、共计1026.43万元。2025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共计100.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