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部门性质是国家审判机关。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1.依照法律规定,审判执行辖区内一审民商事、刑事、行政、执行案件及房山区一审知产案件。2.受理和审理各类申诉案件,处理来信来访;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4.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本院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6.负责本院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领导区法院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7.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监督、检查区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政纪律情况。8.承办其他应由区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政(2019)151号”《关于对北京市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予以备案的通知》、中共丰台区委员会“京丰办发(2002)83号”《中共丰台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北京市丰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丰编函(2012)16号”《关于区法院增设南苑人民法庭、长辛店人民法庭的批复》、北京市丰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丰编发(2002)6号”《关于成立丰台区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通知》,设立20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卢沟桥人民法庭、右安门人民法庭、花乡人民法庭、王佐人民法庭、方庄人民法庭、南苑人民法庭、长辛店人民法庭;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综合事务中心为我院所属事业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包括1个预算单位,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本级)。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行政编制454人,实际434人;事业编制23人,实际21人;聘用人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204人。
离退休人员135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32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预算31,715.80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 31,150.00万元增加565.80万元,增长1.82%。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1,416.3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416.3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40.0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5.事业收入0.0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9.其他收入40.0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259.49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259.49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31,715.80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31,150.00万元增加565.80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一是实有在职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基本经费相应增长;二是新增三层大法庭消隐改造、王佐法庭新址信息化建设、方庄法庭开办相关支出。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24,903.34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78.52%,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24,540.52万元增加362.81万元,增长1.48%。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6,812.47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6,609.48万元增加202.99万元,增长3.07%。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94.00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加30.8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为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高法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0.50万元,与2024年年初预算数0.50万元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193.50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33.50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27.19万元增加6.31万元,主要原因:2025年拟报废更新车辆单价高于2024年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16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78.4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1.5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0.00万元,其他支出2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35.45万元增加24.55万元,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案件量增长,外出调查、执行增多;另一方面是现有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辆维护费用增加。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95.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71.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13.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09.9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045.7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38.71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6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1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620.94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本级,收费部门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本级,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27,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73台,共计1406.1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40台(套)、共计3807.67万元。2025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