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部门性质是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负责审理辖区内的刑事、民商事、行政一审案件;负责本院已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和有强制执行效力的非诉讼法律文书的执行;受理和审查各类告诉、申诉案件,处理来信来访,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16个,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太师屯人民法庭、西田各庄人民法庭、巨各庄人民法庭、溪翁庄人民法庭(环境资源法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综合事务中心。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包括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行政编制269人,实有人数262人;事业编制17人,实有人数14人;聘用人员(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类人员、法院聘用制警务辅助类人员)111人。离退休人员10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6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预算17099.79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7136.53万元减少36.74万元,下降0.21%。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7018.9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018.9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80.89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80.89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17099.79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7136.53万元减少36.74万元,下降0.21%。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5117.47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88.41%,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5068.54万元增加48.93万元,增长0.32%。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982.32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2067.99万元减少85.67万元,下降4.14%。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73.38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8.3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原因是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统一安排在市高级法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6.31万元,与2024年年初预算数6.31万元持平。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相关职能部门业务往来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167.07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45.17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53.51万元减少8.34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更新车辆的车型、品牌不同所产生的价格差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121.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55.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5.0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4.25万元,其他支出17.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与2024年年初预算数121.9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40.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90.69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301.2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5年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所属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37.13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9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974.18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收费部门: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收费标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25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41台,共计924.5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12台(套)、共计1186.35万元。2025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法院”款:为保障法院司法审判工作运行,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支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支出,以及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运行管理支出等,包括办案费、场地租赁费、劳务费、司法邮寄费、法律宣传费、诉讼服务、专用的设备购置和维修、审判业务用房和人民法庭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费用。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