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中共北京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为行政机关,内设综合处、政策法规处、网络信息服务管理处、网络执法处、网络新闻信息传播处、网络社会工作处、网络安全协调处、信息化发展处、网络数据与技术处、组织一处、组织二处、组织三处、人事处、财务处等16个职能处(室)及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是一级预算单位。下属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北京市网络舆情和举报中心、北京市网络监管和应急指挥中心。
2021年经批准设立中共北京市委互联网企业工作委员会,与市委网信办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市委互联网企业工委和参公事业单位财务没有独立核算,由市委网信办统一申报预算、统一财务核算。
2.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市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统筹协调组织互联网宣传管理工作,依照互联网法律法规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和网站。
(3)推动本市网络社会工作和网络文化、网络文明建设。发展、联系、服务互联网相关社会组织,指导互联网行业加强自律。
(4)统筹、协调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5)统筹、指导全市互联网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6)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30358.36万元,比上年减少718.44万元,下降2.3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8517.75万元,比上年减少2441.68万元,下降7.89%。
1.财政拨款收入28505.3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505.3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2.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4%。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543.17万元,比上年减少1501.64万元,下降5.17%,其中:基本支出1029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7.36%;项目支出17253.1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2.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支出决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329.94万元,比上年减少697.57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2024年搬迁至副中心集中办公区后,减少了水、电、物业等运行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28.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53.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56%;教育支出309.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1.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2%;卫生健康支出552.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1%;城乡社区支出1294.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70%;其他支出2197.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20961.91万元,2024年度决算2245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1%。
其中:
“网信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20961.91万元,2024年度决算2245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1%。主要原因:追加2023年办公用房房租尾款。
2、“教育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412万元,2024年度决算30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24%。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4年度年初预算412万元,2024年度决算30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24%。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缩减培训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024年度年初预算727.31万元,2024年度决算72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3%。主要原因:2024年有3名人员调出。
4、“卫生健康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556.32万元,2024年度决算55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度年初预算556.32万元,2024年度决算55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3%。主要原因:2024年有3名人员调出。
5、“城乡社区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294.02万元。其中: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294.02万元。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信息化建设经费。
“其他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481.19万元,2024年度决算219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73%。主要原因:追加重大活动网络服务保障工作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029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7.38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5万元减少17.6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27.38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42万元减少14.62万元。主要原因:贯彻厉行节约要求,压缩出国团组;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西班牙、英国开展学习交流合作,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4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3万元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一致。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576.12万元,比上年减少886.75万元,减少原因:2024年搬迁至副中心集中办公区后,减少了水、电、物业等运行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86.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165.5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90.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0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21.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7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9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4250.89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网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网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四、中央对北京XX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本部门2024年度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不涉及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