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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8-29 10:00    来源: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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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是市委派出机关,根据《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与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合署办公。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本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等。2.负责实施本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工作。指导农村宣传报道。负责农工委系统的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3.指导本市农村、农工委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4.指导本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5.协调推进本市乡村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协调指导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农工委系统安全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6.指导本市农工委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7.指导本市农工委系统统战和群团工作。指导农工委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8.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包括行政单位1家。内设组织处、干部处、宣传与文化处、研究室、人才工作处等相关职能处室。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3708.44万元,比上年减少248.72万元,下降6.2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580.21万元,比上年减少136.77万元,下降3.68%。

1.财政拨款收入3580.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80.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515.22万元,比上年减少291.36万元,下降7.65%,其中:基本支出2776.9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9%;项目支出738.3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43.93万元,比上年减少227.06万元,下降5.87%。主要原因:在职人员人数较上年减少;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和严控一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5.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78.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3%;卫生健康支出172.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92%;农林水支出2825.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0.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83.76万元,2024年度决算17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9%。

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183.76万元,2024年度决算17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9%。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培训成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34.28万元,2024年度决算33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34.28万元,2024年度决算33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2%。主要原因:在职人员人数减少,按照实际缴费情况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84.12万元,2024年度决算17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84.12万元,2024年度决算17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1%。主要原因:在职人员人数减少,按照实际缴费情况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4、“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014.95万元,2024年度决算282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1%。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014.95万元,2024年度决算282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1%。主要原因:在职人员人数减少;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和严控一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776.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5.82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8.47万元减少32.6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15.82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48.47万元减少32.6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出国管理;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境外开展农业重点领域业务合作洽谈和招商引资等工作,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2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168.85万元,比上年减少19万元,减少原因:在职人员人数较上年减少,以及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61.3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各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人才奖励,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中央对北京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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