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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8-29 10:00    来源:北京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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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审计局所属3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审计局本级行政、北京市审计局本级事业、北京市审计局综合事务中心。

北京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本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本市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审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参与起草本市财政经济及其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审计政策,制定审计规范和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政府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委、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及本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全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署授权审计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及其他审计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局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本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本市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区委、区政府共同领导区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区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区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区级审计机关违反法律法规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区级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依法组织审计市属单位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审计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市、区两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30392.95万元,比上年减少882.19万元,下降2.8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9787.55万元,比上年减少1191.79万元,下降3.85%。

1.财政拨款收入2977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77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6%;

2.其他收入10.9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4%。

图1:收入决算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578.27万元,比上年减少763.12万元,下降2.52%,其中:基本支出22692.8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6.72%;项目支出6885.4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3.28%。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236.4万元,比上年减少869万元,下降2.79%。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3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34.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4.77%;教育支出45.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1.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24%;卫生健康支出1659.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62%;其他支出360.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4522.7万元,2024年度决算2503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9%。

其中:

“审计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4521.98万元,2024年度决算2440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2%。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72万元,2024年度决算631.63万元,增加630.91万元。主要原因:年度执行中临时增加了基本建设项目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45.73万元,2024年度决算4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27%。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45.73万元,2024年度决算4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27%。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了培训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377.05万元,2024年度决算243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377.05万元,2024年度决算243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主要原因:根据职工保险实际缴费情况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687.23万元,2024年度决算165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687.23万元,2024年度决算165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6%。主要原因:根据职工保险实际缴费情况支出。

5.“其他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74.07万元,2024年度决算36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5%。其中:

“其他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74.07万元,2024年度决算36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5%。主要原因:一次性项目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2692.8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5.46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76.36万元减少210.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12.36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92.8万元减少180.4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按照外事工作计划,开展境外工作交流,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7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4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3.85万元减少3.4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境内审计团组来访交流费用。公务接待7批次,公务接待51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5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36.38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购置(更新)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6.33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费用。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1255.5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83.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766.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89.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7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30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3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审计局共有车辆17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846.33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指市审计局审计人员按照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的规定,开展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管理(项):指市审计局用于课题研究、审计宣传、审计法制建设、审计业务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市审计局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开展审计相关工作等发生的其他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市审计局为完善审计干部队伍知识机构,提高其综合业务素质和依法审计能力而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市审计局统一管理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审计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市审计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审计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市审计局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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