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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信访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8-29 10:00    来源:北京市信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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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信访办公室内设机构12个,分别为:秘书处、来信办理处、网上信访办理处(投诉受理办公室)、来访接待处(北京市人民来访接待室)、对外联络协调处、综合调研处、排查调处办公室、督查处、复查复核处、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宣传处(法规处)、人事处,另设机关党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另有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市信访办公室综合事务中心。下设一个预算单位,北京市信访办公室(本级)。

北京市信访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9069.91万元,比上年增加217.4万元,增长2.4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069.44万元,比上年增加216.93万元,增长2.45%。

1.财政拨款收入9069.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69.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687.82万元,比上年增加266.31万元,增长3.16%,其中:基本支出6889.4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9.3%;项目支出1798.3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069.91万元,比上年增加217.4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正常增人增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87.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8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16%;教育支出7.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3.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2%;卫生健康支出411.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8431.01万元,2024年度决算74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8%。其中:

“信访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430.54万元,2024年度决算748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8%。主要原因: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紧急非必需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825.45万元,2024年度决算78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01.99万元,2024年度决算67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6%。主要原因:按照当年实际情况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0万元,2024年度决算3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48%。主要原因:按照当年实际情况支出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11.04万元,2024年度决算41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11.04万元,2024年度决算41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出6889.4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02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9.35万元减少19.3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6.5万元减少16.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紧急非必需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2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2.85万元减少2.83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用支出。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各省市地方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公务接待2批次,公务接待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396.50万元,比上年减少17.19万元,减少原因: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3.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27.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3.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5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8.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2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信访办公室部门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5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743.95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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