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机构11个,其中业务部门8个,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行政部门3个,分别是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检务督察部。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在辖区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一是接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区委的领导,对本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二是负责办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三是负责本院的检察队伍建设工作,聚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四是负责本院的物资装备和后勤管理工作;五是负责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1654.16万元,比上年增加103.37万元,增长0.8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631.83万元,比上年增加141.63万元,增长1.23%。
1.财政拨款收入11612.4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12.4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9.3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7%。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748.39万元,比上年减少546.12万元,下降4.84%,其中:基本支出10071.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3.7%;项目支出677.1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620.2万元,比上年增加89.41万元,增长0.78%。主要原因:根据检察业务工作实际需求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25.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9104.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4.89%;教育支出2.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3.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9%;卫生健康支出663.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9591.37万元,2024年度决算910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2%。
其中:
“检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9591.37万元,2024年度决算910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2%。主要原因:根据检察业务工作实际需求安排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3%。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3%。主要原因:根据检察业务工作实际需求安排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268.87万元,2024年度决算95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1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018.87万元,2024年度决算90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9%。主要原因:根据离退休人员及养老保险等实际需求及变化安排支出。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5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8.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4%。主要原因:根据2024年去世职工实际情况安排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49.24万元,2024年度决算66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49.24万元,2024年度决算66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1%。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医疗保险需求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0071.2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5.93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0万元减少24.07万元。其中: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3万元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5.93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47万元减少21.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更新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5.93万元,主要原因: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车辆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37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1609.75万元,比上年增加23.76万元,增加原因:根据实际需求安排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37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665.8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10.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四、中央对北京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我部门涉及的中央转移支付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