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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8-29 10:00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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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单位性质是国家审判机关。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单位职责是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办发〔2002〕7号)等机构编制文件有关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外事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第二、第三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二、第三、第四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申诉审查庭,执行局,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诉讼服务办公室,督促检查办公室,司法警察总队,新闻宣传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督促检查办公室,督察室,机关纪委等。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50343.33万元,比上年增加3629.27万元,增长7.7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0183.63万元,比上年增加3545.24万元,增长7.60%。

1.财政拨款收入48375.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6.4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375.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6.4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808.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6%。

图1:收入决算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9677.36万元,比上年增加3452.74万元,增长7.47%,其中:基本支出32732.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5.89%;项目支出16944.8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4.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459.63万元,比上年增加3669.35万元,增长8.19%。主要原因:一是编制内实有人员增加和落实工资保险政策,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二是案件量增长,增加日常履职必须的工作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867.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42864.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55%;教育支出5.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0.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46%;卫生健康支出1907.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3396.30万元,2024年度决算4286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7%。其中:

“法院”(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3396.30万元,2024年度决算4286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7%。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实际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13万元,2024年度决算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13万元,2024年度决算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080.57万元,2024年度决算309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780.57万元,2024年度决算294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8%。主要原因:因人员变动,按实际养老保险需求增加相应支出。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0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4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74%。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去世人员安排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893.76万元,2024年度决算190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893.76万元,2024年度决算190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4%。主要原因:因人员变动,根据实际医疗保险需求增加相应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1762.5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59.46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717.00万元减少357.5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245.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513.14万元减少268.14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严格按照中央和我市有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出国(境)团组及人数;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保障各团组赴外国和港澳地区学习培训、参会交流。主要出国事项:一是应邀赴西班牙、斐济、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国家开展司法领域专题交流,赴奥地利开展提升审判质效专题培训;二是随团赴巴西、阿联酋、越南等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参加国际会议。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6个、53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6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20.00万元减少19.4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根据中央及市政府“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本着厉行勤俭节约原则,我院继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法院交流调研人员,无外事接待。公务接待8批次,公务接待6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13.86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83.86万元减少7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27.19万元,主要原因:按照本年车辆更新计划购置车辆。2024年度购置(更新)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86.67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继续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不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控公务用车使用,根据法院审判业务实际需求安排车辆出行。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01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4488.63万元,比上年减少13.05万元,减少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本年支出数较上年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56.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71.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84.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17.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8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21.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7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0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5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8563.2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反映人民法院对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等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给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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