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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8-29 10:00    来源:北京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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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总工会是北京市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1950年2月正式成立。北京市总工会主要职责是组织和教育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中心工作和党的工运方针,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开展工会组织建设、职工权益维护、职工服务、职工发展等方面工作。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本级为北京市总工会二级单位,独立核算单位1家。

依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88号),共有10家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北京市总工会综合服务中心、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北京职工体育服务中心、劳动午报社、北京工人疗养院和北京市工人北戴河疗养院。加上北京市总工会本级,共有11家预算单位。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0612.19万元,比上年减少1175.24万元,下降5.39%,主要为文化宫减少中轴线申遗相关项目资金。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612.19万元,比上年增加82.27万元,增长0.4%。

1.财政拨款收入20435.1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1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35.1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1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177.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86%;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236.21万元,比上年减少1224.47万元,下降5.71%,其中:基本支出14744.0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2.86%;项目支出5492.1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7.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435.18万元,比上年减少1206.61万元,下降5.58%。主要原因为文化宫减少中轴线申遗相关项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5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98.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6.82%;教育支出3253.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10.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25%;卫生健康支出63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1933.23万元,2024年度决算1139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1%。其中:

“群众团体事务”(款,下同)2024年初预算11933.23万元,2024年度决算1139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1%。主要原因:劳模春节慰问金、生活困难补助金等按照实际申请发放;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430.69万元,2024年度决算325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2%。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430.69万元,2024年度决算325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2%。主要原因:总工会职工大学人员减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2024年度年初预算1922.98万元,2024年度决算171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5%。其中:

“文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922.98万元,2024年度决算171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5%。主要原

因:文化宫减少中轴线申遗相关项目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589.69万元,2024年度决算3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530.31万元,2024年度决算245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97.09%,基本与年初持平。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603.32万元,主要原因为离退休去世人员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 2024年度年初预算639万元,2024年度决算6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39万元,2024年度决算6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7%。

基本与年初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744.0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62万元,与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62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62万元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62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62万元持平。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8.57万元,比上年减少0.8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50.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10.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39.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总工会共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88.09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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