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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工民主党北京市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8-29 10:00    来源:中国农工民主党北京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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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农工民主党北京市委员会部门性质为行政部门,属于民主党派机关,无下属单位,部门职责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

下设办公室、参政议政处、宣传处、组织处、社会服务处。办公室是市委机关综合性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做好行政事务性工作,包括文秘、人事、财务、行政管理等工作;参政议政处负责市委参政议政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组织对国家、地方各种方针政策提出建议,组织调研工作,组织市委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参政议政工作,负责市委信息工作的组织上报工作;宣传处负责做好市委各级组织和党员的思想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理论研究课题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处负责市委组织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全市的组织发展、党员的党籍管理、市委各级组织的建设以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有关工作,落实市委监督委员会的工作。社会服务处是市委履行参政党职能的社会实践工作部门,主要负责落实上级部门有关社会服务工作的要求,指导组织各级组织的社会服务工作,落实社团各项工作和对外联络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662.18万元,比上年增加98.54万元,增长6.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62.18万元,比上年增加98.54万元,增长6.3%。

1.财政拨款收入1662.1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2.1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28.05万元,比上年增加82.53万元,增长5.34%,其中:基本支出1384.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5.02%;项目支出243.8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4.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62.18万元,比上年增加98.54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新增食堂餐饮服务等支出以及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补记政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8.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9.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03%;教育支出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77%;卫生健康支出93.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7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287.49万元,2024年度决算131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7%。其中: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287.49万元,2024年度决算131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7%。主要原因:落实工资待遇政策,人员经费略有增长。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万元,2024年度决算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万元,2024年度决算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万元,2024年度决算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万元,2024年度决算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87.59万元,2024年度决算20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87.59万元,2024年度决算20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5%。主要原因: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补记政策。

4、“卫生健康支出”(类) 2024年度年初预算94.54万元,2024年度决算9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94.54万元,2024年度决算9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7%。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384.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93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32万元增加3.6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3.93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3.93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新增出国调研任务;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执行中医药发展调研任务,2024年度参加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32万元减少0.3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三公”经费。2024年度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5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5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三公”经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128.69万元,比上年增加0.45万元,增加原因:因机关搬迁,公用经费略有上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9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95.5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教育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指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1、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指各民主党派(包括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致公、九三、台盟等)及办事机构的支出,工商联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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