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财政 > 财政专题 > 2024市级部门决算专题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8-29 10:00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分享: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公安交通管理局机构编制的批复》(京公政复字[2014]38号),设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下属12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局机关本级、车辆管理所、东城交通支队、西城交通支队、朝阳交通支队、海淀交通支队、丰台交通支队、石景山交通支队、房山交通支队、通州交通支队、昌平交通支队、开发区交通大队。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主要职责:

1.指挥疏导路面交通,实行交通道路管制;管理和规范交通秩序,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参与规划、设计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办理各种机动车通行证件。

2.负责重要领导、外宾及各项重大活动的路线和现场交通安全。

3.负责指导、协调各级交通安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监督、检查社会各单位履行交通安全责任情况,考核交通安全工作;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重大交通事故的单位、驾驶员。

4.负责办理机动车牌照和各种手续;负责对有关车辆进行年检;负责汇总全市机动车有关信息,建立实物档案,提供资料查询。

5.负责驾驶员培训、考核,核发证件和年审,汇总有关信息,建立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

6.负责办理各种机动车证件和相关手续,进行技术鉴定;指导检查登记站业务工作,汇总有关信息,提供数据资料。

7.负责管理驻京使馆、外事机构车辆和外籍驾驶员。

8.负责管理全市机动车检测场、解体厂及考试场、汽车驾驶学校。

9.负责受理交通事故报警,勘查现场,调查取证,认定责任;负责交通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负责检验、鉴定事故物证、事故车车速;处罚责任者,调解事故赔偿;处理涉外、港澳台人员交通事故及交通违章;查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10.负责交通设施的规划设计、安装施工、维护管理。

11.负责起草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监督、检查民警执法行为;负责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诉讼工作。

12.负责交通科学理论研究,开发应用高新科学技术。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550405.15万元,比上年减少14650.79万元,下降2.5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09142.55万元,比上年减少954.33万元,下降0.18%。

1.财政拨款收入472385.8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2.7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2385.8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2.7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36756.7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22%。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17630.95万元,比上年减少4753.04万元,下降0.91%,其中:基本支出372951.8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2.05%;项目支出144679.0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7.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支出决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2973.72万元,比上年减少17384.56万元,下降3.47%。主要原因:坚持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深入推进节俭型机关建设,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非必需、非刚性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9635.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公共安全支出416541.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84%;教育支出17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85.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36%;卫生健康支出20179.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城乡社区支出12220.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15.45万元,2024年度决算3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5%。

其中: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15.45万元,2024年度决算3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5%。主要原因: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三期等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以及合同约定条件支付,本年度项目进度款执行率较低。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20709.16万元,2024年度决算41654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1%。其中:

“公安”(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20709.16万元,2024年度决算41654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1%。主要原因:做好公安交通管理警务保障工作,为智能交通管理提供科技信息化支撑,同时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

3、“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74.16万元,2024年度决算1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74.16万元,2024年度决算1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主要原因:主要支出内容为警务技能培训和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专业培训,同时落实中央厉行节俭、反对浪费精神,充分利用单位内部资源开展培训。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0403.58万元,2024年度决算3048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8733.58万元,2024年度决算2881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8%。主要原因:本年度退休人员增多,相应支出有所增加。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670万元,2024年度决算1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0179.41万元,2024年度决算2017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0179.41万元,2024年度决算2017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1972.2万元,2024年度决算1222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8%。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1972.2万元,2024年度决算1222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8%。主要原因:伴随路面交通管理设施建设,交通管理用电设备增加,根据实际用电情况支付电费,交通设施电费有所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我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72951.8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528.17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7547.9万元减少19.7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我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我局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及支出,未发生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7528.17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7547.9万元减少19.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2378.15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购置执勤执法车辆,2024年度购置(更新)120辆,较年初预算减少的原因为部分车辆采购过程中产生结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5150.02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保险、维修及日常保养杂费等,2024年度决算数与2024年度预算数基本持平。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924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46642.27万元,比上年增加2024.01万元,增加原因:本年度为保障各项交通安保工作圆满完成,民警值班备勤任务增加,相应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36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43.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8.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669.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236.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766.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5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1924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6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8629.05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政府提供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奖金。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四、中央对北京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我局2024年度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不涉及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