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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3-02-23 10:00    来源: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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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本辖区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侦查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对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及提起抗诉;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及监狱、看守所活动是否合法,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0个部门,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检务督察部。下属1预算单位,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行政编制102人,实有人数96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数11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26人。

  离退休人员5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3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6090.9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5917.51万元增加174.40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是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费等有关政策,2023年预算有所增加。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011.9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11.9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73.18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73.18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5.75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5.75万元。

图1:收入预算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6090.9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5837.90万元增加万元,增长4.33%。主要原因是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费等有关政策,2023年预算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5499.0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0.28%,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5294.86万元增加204.23万元,增长3.86%。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591.8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543.04万元增加48.78万元,增长8.98%。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8.5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0.0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统一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7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80万元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7.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7.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4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40万元,其他支出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7.82万元减少0.20万元。主要原因: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0.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8.8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82.8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23.63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7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86.07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24台,共计541.5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6台(套),共计555.69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共计108.53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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