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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01 10:00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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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办字〔2019〕45号)和《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122号)的相关要求,因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单位包括机关本级行政1个(内设机构37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1个,分别为: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散装水泥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新型墙体材料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老干部活动中心、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站、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事务中心)、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总队、北京市落实私房政策事务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财务支付核算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研究所(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总站)、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

  2.部门职责:

  ⑴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⑵负责保障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古都风貌保护和危旧房改造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棚户区改造政策。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房源分配的协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

  ⑶负责推进本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负责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

  ⑷负责本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监管以及征收拆迁的协调工作。协调并督促推进铁路工程建设各项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铁路工程建设中征地拆迁等相关问题。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许可。负责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中央企事业单位在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和施工计划管理工作,并对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协调和服务工作。

  ⑸负责本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市场主体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

  ⑹负责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研究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牵头制定各类工地扬尘控制规范。参与重大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北京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⑺负责指导本市村镇建筑工程建设工作。负责村镇建筑工程建设的技术服务,制定村镇建筑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农村危房改造、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

  ⑻负责促进本市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工作。研究编制建筑业科技发展、建筑节能规划和政策,制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及管理工作。

  ⑼负责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工作。研究拟订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

  ⑽负责本市房屋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房屋征收拆迁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有关房屋防汛工作。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督促、协调私房等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⑾组织制定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与房地产业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

  ⑿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418人,实有人数406人;事业编制918人,实有人数80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9969.94万元,比上年减少2861.97万元,下降3.9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7675.95万元,比上年减少918.35万元,下降1.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660.5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11.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2%;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7356.43万元,比上年减少2952.06万元,下降4.2%,其中:基本支出42075.1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2.47%;项目支出25273.9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7.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7.3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955.91万元,比上年减少3158.91万元,下降4.44%。主要原因: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等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348.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43.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科学技术支出1668.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93.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72%;卫生健康支出3048.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66%;城乡社区支出51867.07万元,占年财政拨款支出79.38%;住房保障支出4327.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下同)2021年度决算43.8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49.56万元,下降77.34%。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43.8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49.56万元,下降77.34%。主要原因:厉行节约,通过整合和优化相关培训,减少培训费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2021年度决算1668.4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9.07万元,下降6.66%。其中:

  "应用研究"2021年度决算1668.4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9.07万元,下降6.66%。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度决算4393.0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54.79万元,下降3.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1年度决算4393.0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54.79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保经费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2021年度决算3048.5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01.24万元,下降8.9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度决算3048.5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01.24万元,下降8.99%。主要原因:根据《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减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

  5、"城乡社区支出"2021年度决算51867.0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37.19万元,下降2.15%。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21年度决算49971.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041.44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视频监测系统督查""北京市建筑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费用"等项目经费支出;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021年度决算1895.3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95.75万元,下降4.81%。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度决算4327.8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755.35万元,增长655.93%。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021年度决算3276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为零。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中央财政支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住宅"2021年度决算1051.8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79.35万元,增长83.73%。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落实私房政策经费及评估费项目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2067.9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2个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6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4.5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20.2万元减少105.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69万元减少69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未安排公务出访;2021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9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34万元减少0.4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兄弟单位交流学习等接待工作。公务接待18批次,公务接待179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13.5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49.86万元减少36.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13.5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49.86万元减少36.28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8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0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15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6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589.87万元,比上年增加63.92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导致相关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09.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1.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08.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40.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1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50.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7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21台,539.9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5823.4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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