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财政 > 财政专题 > 2021市级部门决算专题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01 10:00    来源: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分享: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简称市退役军人局)。市退役军人局本级包括13个内设处室及军转安置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下属共19家预算单位,包括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和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事务中心、北京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北京市军供站3个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事务中心下设的14个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和1个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活动中心。

  市退役军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拟订本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本市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落实本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本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本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退役军人局行政编制72人,实有人数70人;事业编制1113人,实有人数78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107690.07万元,比上年增加186851.60万元,增长20.2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35998.74万元,比上年增加175002.69万元,增长23.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3050.0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7.25%;事业收入362.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4%;其他收入212585.9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2.7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44327.75万元,比上年增加96660.26万元,增长12.93%,其中:基本支出414006.8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9.03%;项目支出430317.9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0.97%;经营支出3.0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04%。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26196.41万元,比上年增加49811.97万元,增长6.42%。主要原因:2020年7月全市军休干部实施持卡就医,2021年全年医保费集中结算,医保费支出相应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2711.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237.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0173.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66%;卫生健康支出2300.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37.1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81.23万元,下降25.51%。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237.1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81.23万元,下降25.51%。主要原因:因疫情影响,部分培训采用视频方式开展,培训费支出下降。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740173.5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3433.24万元,增长3.2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3324.7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34.15万元,下降6.58%。主要原因:人员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减少。

  "退役安置"(款)2021年度决算724714.9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4104.50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中央转移资金分批下达,退役安置经费增加。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12133.8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37.10万元,下降3.48%,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300.5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01.60万元,下降14.8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2300.5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01.60万元,下降14.86%。主要原因:人员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13145.8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6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24.88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50.22万元减少125.3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8.20万元减少38.20万元。主要原因:因新冠疫情影响,当年未开展出国相关工作。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74万元减少2.66万元。主要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接待公务交流人数减少,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业务交流和调研指导工作等方面。公务接待3批次,公务接待23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24.8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09.28万元减少84.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141.05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141.05万元一致。2021年购置(更新)7辆,车均购置费2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83.7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68.22万元减少84.4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事业单位完成车改,部分车辆不再使用;二是加强成本管控,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5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2.8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0.7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7.71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5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5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592.69万元,比上年增加322.75万元,主要原因:市军供站办公用房支出原由市军供站及市复退军人服务中心共同承担,资金来源包含财政拨款及自有资金,2021年按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市复退军人服务中心更名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事务中心并调整办公场所,市军供站办公用房支出全部纳入财政拨款保障,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95.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17.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5.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72.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01.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5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01.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2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180台,4183.1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849.95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