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财政 > 财政专题 > 2021市级部门决算专题

北京市文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01 10:00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分享: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北京市文物局机构设置

  北京市文物局核定行政编制80人,共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处)、法制处(科研处)、研究室、申遗处、文物保护处(革命文物处)、遗产管理处、考古处、博物馆处、文物市场管理处(文博产业管理处)、安全保卫处、计划财务处、组织宣传处(人事处、对外联络处)12个内设机构。另设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团委)、离退休干部处。

  北京市文物局所属单位28家参加了2021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北京市文物局(本级)(含本级行政及本级事业)、北京市文物局图书资料中心、北京辽金城垣博物馆、老舍纪念馆、北京文博交流馆、北京市大葆台西汉墓博物馆、北京石刻博物馆、北京市古代钱币展览馆、徐悲鸿纪念馆、北京西山大觉寺管理处、北京市团城演武厅管理处、北京市正阳门管理处、北京市古代建筑研究所、北京市文物研究所、首都博物馆、北京市白塔寺管理处、大钟寺古钟博物馆、北京艺术博物馆、北京古代建筑博物馆、北京市文物局机关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周燕都遗址博物馆、北京市文物局信息中心、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北京奥运博物馆、北京市文物进出境鉴定所、北京市文物局宣传教育中心、北京市文物局老干部活动站等。

  2.北京市文物局的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文物和博物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

  (2)负责本市世界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意见。

  (3)指导本市博物馆的业务工作,组织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博物馆馆藏文物鉴定、登记、借用、调拨和交换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市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保护地下文物埋藏区的意见;负责出土文物的调用。

  (5)负责管理本市民间收藏文物及其流通活动;培育、引导和扶持文物和博物馆领域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6)负责本市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

  (7)依法负责本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有关文物的违法违章案件;承担文物和博物馆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

  (8)负责本市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组织与国(境)内外的文物交流和展示活动。

  (9)规划、指导本市文物和博物馆领域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文物和博物馆领域科学研究及交流、文物科学保护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80人,实有人数83人(含纪检组5人);事业编制917人,实有人数874人(含参公事业人员2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89846.28万元,比上年增加2499.97万元,增长1.3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1816.21万元,比上年增加7714.41万元,增长7.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045.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7.11%;事业收入35939.9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2.14%;其他收入831.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7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5278.95万元,比上年增加2275.17万元,增长2.21%,其中:基本支出44593.5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2.36%;项目支出60685.37元,占支出合计的57.64%。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7086.58万元,比上年增加4804.47万元,增长6.65%。主要原因:为完成中轴线申遗相关工作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申请增加了申遗工作相关经费及中央文保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346.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21.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0598.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6.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1.7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54.81万元,下降71.57%。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21.7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54.81万元,下降71.57%。主要原因: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减少集中培训项目,压缩培训经费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70598.0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453.70万元,下降4.66%。其中:

  "文物"(款)2021年度决算决算70598.0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453.70万元,下降4.66%。主要原因:贯彻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方针政策,并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726.3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5.15万元,下降0.0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21年度决算726.3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5.15万元,下降3.35%。主要原因:贯彻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方针政策,压缩本年相关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3047.8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6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3.54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47.25万元减少83.7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8.55万元减少28.5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未安排出国境项目;2021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1.4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0.30万元减少18.89万元,主要原因: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减少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执行国家"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开支。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文博单位业务交流等。公务接待89批次,公务接待47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62.1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98.40万元减少36.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0元持平,主要是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更新购置,2021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62.1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98.40万元减少36.26元,主要原因:新冠疫情期间,减少公务活动,减少了运行费用支出。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6.9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1.0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9.4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4.77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42.67万元,比上年增加10.94万元,增加原因:2021年人员增加使相关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381.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271.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05.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13.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3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33.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3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本部门车辆48台,1053.6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89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232.13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物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文物。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文物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资金是由市级财政资金设立,专项用于支持我市文物保护工作、促进文物事业发展,推进文物合理利用,提升历史名城保护水平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补助资金。资金年度预算规模,根据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市级财力情况确定。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市文物局共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处)、法制处(科研处)、研究室、申遗处、文物保护处(革命文物处)、遗产管理处、考古处、博物馆处、文物市场管理处(文博产业管理处)、安全保卫处、计划财务处、组织宣传处(人事处、对外联络处)12个内设机构。另设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团委)、离退休干部处。除文物局本级外,下设27个事业单位。市文物局是负责本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文物和博物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2)负责本市世界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意见。(3)指导本市博物馆的业务工作,组织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博物馆馆藏文物鉴定、登记、借用、调拨和交换的管理工作。(4)负责本市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保护地下文物埋藏区的意见;负责出土文物的调用。(5)负责管理本市民间收藏文物及其流通活动;培育、引导和扶持文物和博物馆领域相关产业健康发展。(6)负责本市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7)依法负责本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有关文物的违法违章案件;承担文物和博物馆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8)负责本市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组织与国(境)内外的文物交流和展示活动。(9)规划、指导本市文物和博物馆领域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文物和博物馆领域科学研究及交流、文物科学保护工作。(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主要依据北京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部门职能、行业十四五规划以及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等编制,目标与职责任务相匹配,目标设置科学合理。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年预算数18984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47231.9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142614.35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0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10527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93.58万元,项目支出60685.37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5.45%。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完成况分析

  2021年市文物局按照部门职责,确定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细化任务目标及牵头处室、印发分工方案,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项目预算。全年按照任务目标围绕老城整体保护、文物修缮及保护、基建考古、大遗址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物市场监管、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工作、文物法规、宣传交流、文物安全、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内部审计、机构运行、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按照年初设定的数量、质量、进度和成本完成了各项工作。

  2.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方面

  一是坚决守好文物安全底线,实施文博系统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2021年文物安全形势总体向好,有效保护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的安全,全年藏品安全情况良好,场馆安全事故率为零,未造成经济损失。

  二是落实政府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全年对153个项目开展预算评审工作,审减资金超600万元。

  (2)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方面

  一是中轴线申遗不断扩大影响,成功举办亚洲文化遗产保护对话会、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城市历史景观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主题边会;二是"博物馆之城"建设呈现新气象,积极推进"博物馆之城"建设;三是考古工作和大遗址保护展现新成就,推动北京考古事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发挥规划、政策引领作用,加强顶层设计;五是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的便利化水平;六是文物宣传取得良好效果,三个文化节相关新闻报道达数百余次,网络转载、阅读上千万次,节庆活动的工作成果真正转化成为了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环境效益方面

  通过实施文物修缮和环境整治工程,改善文物保护环境。

  (4)服务对象满意度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市文物局2021年的绩效考评结果为96.78分,其中,日常考核59.70分,综合评价37.08分,考评等次为"优秀"。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对市文物局2021年度主要职责履行情况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效果开展了满意度调查,2021年我局综合满意度为93.26分。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通过梳理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不断修订和完善,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内控体系贯穿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保证经济活动合法合规,保障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通过内部审计和完善监督机制,为资金高效安全使用保驾护航。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在会计核算环节,加强支出审批控制,明确支出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财务人员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保障了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2.资产管理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北京市文物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明确了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及要求等。每年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组织完成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国有资产报表的编报及会审工作,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3.绩效管理

  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扎实做好各项绩效管理工作。

  4.结转结余率

  2021年年末结转和结余82023.32万元,比上年77922.56万元增加4100.76万元,增加5.28%,其中: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5740.34万元,比上年4004.89万元增加1735.45万元,增加43.33%。主要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结转经费及年中追加经费结转资金比上年增加。基本支出结转2081.85万元,比上年1648.97万元增加432.88万元,增加26.25%;项目结转和结余79941.47万元,比上年76273.59万元增加3667.88万元,增加4.81%。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2021年末决算收入189,846.28万元,年初预算收入104,451.25万元,部门预算决算差异85,395.03万元,部门预决算差异率为81.76%,主要是文物研究所基建考古发掘费历年结转余额6.8亿。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本次部门整体绩效评价通过全面、客观的分析,最终得分为86.79分,综合评价等级为"良"。其中:当年预算执行情况11.09分,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59.70分,预算管理情况16.00分。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进一步优化;个别项目过程管理不够规范;受疫情影响,个别项目未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相关工作;反映项目实施效果的支撑材料不够充分,部分项目实施完成后,未能及时、充分归集绩效信息和资料,导致绩效成果呈现不够充分,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缺乏有效支撑。

  (六)措施建议

  建立绩效指标体系,不断提升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科学性;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加强过程性资料的归纳整理,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为绩效评价工作提供支撑依据。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2021年,市文物局选取"正阳门箭楼防雷升级改造工程"开展部门评价,对正阳门箭楼文物建筑本体一至四层及附属建筑防雷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单位申请该项目预算425.64万元,经主管部门北京市文物局预算评审,审定项目预算398.18万元,审减27.26万元。北京市财政局预算批复下达项目预算398.18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支出391.39万元,预算执行率98.29%,项目结余6.79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市财政拨款对正阳门箭楼进行防雷升级改造,增强正阳门箭楼文物建筑雷电灾害保护力度,避免雷电对文物建筑本体造成的物理伤害,提高中轴线申遗正阳门地区的安全保障,同时保护室内设备、地面工作人员和游客安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全面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执行效果及存在的问题,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次评价对象为"正阳门箭楼防雷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评价范围为2021年度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评价工作组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的绩效评价体系框架,制定正阳门箭楼防雷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指标的重要性与相关性确定打分权重,参考项目行业标准及绩效评价管理要求确定评分标准。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结合绩效评价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通过了解项目实施背景、立项依据、绩效目标、项目管理及完成绩效,确定评价工作重点和拟采用的评价方法,组织召开专家评价会,最终由专家结合绩效评价指标进行打分,出具评价意见,形成绩效评价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评价得分84.68分,绩效级别评定为"良"。

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立项程序基本规范,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符合部门职能,与相应的预算支出内容、范围、效果等相关,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客观实际、基本明确可衡量,项目预算内容、金额明确,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项目预算编制依据较充分。

  2.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单位按照相关制度执行,项目资金支出手续完善,不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或变相使用等情况。同时,工程完工后项目单位聘请了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了结算审计,保障了资金支出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单位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等,项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基本能够按照项目方案、制度执行。

  3.项目产出情况

  该项目完成了正阳门箭楼楼顶部分直击雷防护、接闪带、引下线、机房等电位跨接与网格铺设、防雷接地装置、电源系统过电压防护、弱电系统过电压防护、雷电预警系统。该项目工程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受2021年6月至7月期间天安门广场进行活动彩排的影响,2021年11月10日完成项目全部施工内容,2021年11月24日完成竣工验收工作,较项目施工计划滞后近4个月。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成本控制方面,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预算评审、组织竞争性磋商、聘请第三方机构结算审计等方式控制项目成本,节约项目资金。

  4.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施对正阳门箭楼直击雷防护设备设施进行了整体更换,增强了正阳门箭楼文物建筑雷电灾害保护力度。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项目单位制定了《项目后续管理方案》,明确了项目后续管理要求及管理措施,每年聘请专业防雷检测机构对正阳门箭楼防雷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保证文物建筑免受雷电灾害影响。项目单位对项目的服务对象游客游人、工作人员、管理人员等进行了问卷调查,投放问卷100份,实际收到反馈76份,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结果均为满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主要的经验及做法:项目单位按照项目可行性论证,组织项目的前期勘察、设计,填写并提交项目立项申请等相关材料,符合北京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立项程序合理、规范。在成本控制方面,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预算评审、组织竞争性磋商、聘请第三方机构结算审计等方式控制项目成本,节约项目资金,保障了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支出的合理性。

  存在问题:个别指标不够明确、合理,如产出数量指标设定为"改造建筑数量1座",缺少防雷升级改造工程具体的改造内容和数量;受天安门广场进行活动彩排的影响,项目施工进度以及验收时间较绩效目标设定滞后4个月,因项目工期滞后,项目效益尚未发挥。

  (六)有关建议

  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提升项目决策程序的规范性;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提高绩效指标设定的可评价性;科学编制项目预算,强化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提高项目管理的严谨性和档案的完整性,规范合同管理,加强项目后续管理,保障效益发挥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