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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01 10:00    来源: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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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是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局级,由北京市司法局管理,加挂北京市戒毒管理局牌子。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监狱工作和戒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对本系统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指导、监督管理本市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对罪犯和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所属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以下统称所属场所)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

  (3)提出监狱、所属场所设置和布局调整的意见。

  (4)指导、监督管理本系统财务、装备、基建、生产等工作。

  (5)完成市政府及北京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的单位性质是国家行政机关,属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4个所,具体包括: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本级、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北京市监狱、北京市第二监狱、北京市延庆监狱、北京市良乡监狱、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北京市女子监狱、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北京市新康监狱、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新闻中心、北京市人民政府清河办事处、北京市团河教育矫治所、北京市天堂河教育矫治所、北京市双河教育矫治所、北京市新河教育矫治所、北京市沐林教育矫治所、北京市教育矫治局双河办事处、北京市新安教育矫治所、北京市天堂河女子教育矫治所、北京市汇林教育矫治所、北京市利康教育矫治所、北京市天康教育矫治所、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民警教育训练中心。

  根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求,市编办于2021年4月18日批复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新闻中心和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民警教育训练中心予以撤销,两家单位2021年年中进入撤销清算程序,2022年度不再安排预决算相关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45687.41万元,比上年增加38.07万元,增长0.0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28688.53万元,比上年减少3078.33万元,下降7.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6120.8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4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111.2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2456.4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57%。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30777.55万元,比上年增加8904.35万元,增长2.11%,其中:基本支出375072.6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7.07%;项目支出55593.6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2.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111.2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5960.14万元,比上年增加1184.04万元,增长0.27%。主要原因:1.2021年进入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 全局各监所严格按照我局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封闭式执勤、备勤管理模式,确保将疫情阻隔在监所之外,有效完成全局在押罪犯和强制戒毒人员零感染的硬性指标,致使全年运行支出增加;2. 落实人员正常调资政策,2021年人员经费支出预算数较上一年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667.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公共安全支出347407.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81%;教育支出815.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12.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69%;卫生健康支出28296.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66%;城乡社区支出2422.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021年度决算312.9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12.97万元,增长312.97%。其中: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9)2021年度决算312.9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12.97万元,增长312.97%。主要原因:市发改委批复涉密特项。

  2、“公共安全支出”(204)2021年度决算347407.2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100.75万元,增长0.9%。其中:

  “监狱”(20407)2021年度决算252907.6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211.4万元,增长2.94%。主要原因:⑴2021年进入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 为确保将疫情阻隔在监所之外,全局在押罪犯零感染的硬性指标,全局各监所严格按照我局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封闭式执勤、备勤管理模式,民警封闭期间24小时全天候在岗,社会面疫情管控升级后执行全域静态化管理,致使全年在岗警力配置增加,运行支出增加;⑵落实人员正常调资政策, 2021年人员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

  “强制隔离戒毒”(20408)2021年度决算94499.6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110.65万元,下降4.17%。主要原因:监狱和矫治所布局调整,2021年收治强制戒毒人员减少。

  3、“教育支出”(205)2021年度决算815.9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78.73万元,下降31.7%。其中:

  “进修及培训”(20508)2021年度决算815.9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78.73万元,下降31.7%。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培训等形式,减少现场培训,压缩培训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021年度决算45412.3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965.58万元,下降6.1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2021年度决算41412.9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472.49万元,下降5.63%。主要原因:离休人员减少离休费支出减少以及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支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预算执行结余。

  “抚恤“(20808)2021年度决算3999.3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93.09万元,下降10.98%。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支付抚恤金,抚恤金预算执行结余。

  5、“卫生健康支出”(210)2021年度决算28296.2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364.12万元,下降10.6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2021年度决算28296.2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364.12万元,下降10.63%。。主要原因:根据《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1号),自2021年1月起,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1个百分点,及我局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预算执行结余。 

  6、城乡社区支出(212)2021年度决算2422.5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43.31万元,增长11.16%。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1203)2021年度决算2422.5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43.31万元,增长11.16%。主要原因:消化盘活2020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按工程进度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4.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2224.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12)2021年度决算2224.2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224.21万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2021年度决算2224.2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224.21万元。主要原因:消化盘活2020年度基本建设资金(实有资金),根据工程实施进度申请下达2021年度基本建设资金,并按工程进度支出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74954.7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2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330.89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953.94万元减少623.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73.94万元减少73.9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因公出国(境)支出,同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2021年未安排出国出境考察。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7.5万元减少7.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同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2021年未安排公务接待事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1330.8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872.5万元减少541.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809.6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866万元减少56.32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招投标结余,2021年购置(更新)11辆,车均购置费73.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521.2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006.5万元减少458.2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公务用车出车次数减少。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42.0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12.7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89.9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76.45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5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1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3479.38万元,比上年增加1810.5万元,增加原因:2021年进入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 全局各监所严格按照我局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封闭式执勤、备勤管理模式,坚决将疫情阻隔在监所之外,确保全局民警、职工、在押罪犯和强制戒毒人员零感染的硬性指标圆满实现,全年运行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84.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24.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60.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999.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621.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68.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4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450台,12149.7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0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6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039.2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204):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9.教育支出(205):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210):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212):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3.监狱(20407款):反映监狱管理事务支出。

  14.强制隔离戒毒(20408款):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事务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对2021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36个(全部为涉密项目),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0.00%,涉及金额50308.19万元,其中:部门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393.19万元,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之间;单位自评项目235个,涉及金额49866.16万元,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的211个、评价得分在80(含)-90分的22个、评价得分在60(含)-80分的2个。

第五部分 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1年部门决算中公共安全科目下有关款、项级科目支出,已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保密局确认为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在决算公开中予以脱密处理。同时,参照上级司法机关决算公开口径,所有附表脱密处理后予以公开,所有项目绩效目标及评价情况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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