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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01 10:00    来源: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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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职责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京编委[2020]16号),设立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简称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为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双重管理的副局级行政执法机构,以市文化和旅游局名义执法。

  主要职责: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以及宗教等领域应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负责相关领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各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工作职责内设13个处室队,分别为:办公室(装备财务处)、法制监督处(研究室)、协调指导处、人事处、党群工作处、一支队、二支队、三支队、四支队、五支队、六支队、七支队、八支队;下属1个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宣传和执法保障中心。2021年度下属2个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宣传和投诉举报事务中心、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信息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部门行政编制179人,实有人数153人;事业编制29人,实有人数28人;聘用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9656.57万元,比上年增加1412.97万元,增长17.1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383.33万元,比上年增加2010.69万元,增长27.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68.1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15.2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6%。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131.82万元,比上年增加1575.66万元,增长20.85%,其中:基本支出6827.1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4.76%;项目支出2304.7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5.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410.79万元,比上年增加1560.86万元,增长19.88%。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转隶。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70.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20.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689.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城乡社区支出258.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0.0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8.03万元,下降70.57%。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20.0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8.03万元,下降70.57%。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撤销集中培训,改为线上培训,减少培训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8689.0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09.99万元,下降了3.44%。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1年度决算8689.0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09.99万元,下降了3.44%。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部分业务活动不能开展导致项目支出下降。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7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35万元,下降11.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2.7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35万元,下降11.2%。主要原因:压缩相关经费支出,规范预算执行。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58.8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58.87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1年度决算258.8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58.87万元。主要原因:承担基本建设项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814.8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04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8万元减少21.9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0万元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全面停止出国(境)公务活动。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5万元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压缩和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6.0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6.5万元减少10.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1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6.0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6.5万元减少10.46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公务用车改革的政策,节约车耗,车辆运维费用减少。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0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01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30.10万元,比上年增加183.06万元,增加原因:因机构改革转隶。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0.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0.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13台,271.3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187.4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职责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京编委〔2020〕]16号),设立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简称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为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双重管理的副局级行政执法机构,以市文化和旅游局名义执法。根据工作职责内设13个处室队,分别为:办公室(装备财务处)、法制监督处(研究室)、协调指导处、人事处、党群工作处、一支队、二支队、三支队、四支队、五支队、六支队、七支队、八支队;下属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信息中心、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宣传和投诉举报事务中心。部门行政编制179人,实际153人;事业编制29人,实际28人;聘用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部门职责: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以及宗教等领域应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负责相关领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各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总队结合部门职责、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及财政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制定了《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明确了部门总体绩效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深化执法改革工作,不断推进文化执法专业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履职效率、管理效能和服务效果进一步提升,有力维护首都文化安全,规范首都文化市场秩序,净化文化市场环境,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安全稳定。

  根据总体目标并结合工作重点,总队从文化执法、学习交流、执法队伍建设、综合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等方面设定了4个绩效指标,指标设定与总队职能任务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部门整体支出的客观实际,目标依据充分,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年预算9,656.57万元,其中,基本经费7,262.04 万元,项目经费2,394.53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9,13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7.10万元,项目支出2,304.72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4.57%。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1年总队按照部门职责,确定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细化任务目标及牵头处室、印发分工方案,并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项目预算。全年按照任务目标的数量、质量、进度和成本要求完成了各项工作,政府绩效考核中“全面依法履职”部分为满分。具体情况如下:

  1.党建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突出抓好中央及市委重要会议、讲话精神传达贯彻,把“两个维护”要求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具体包括:

  (1)抓好中央及市委重要会议、讲话精神传达贯彻。

  产出数量和质量:召开党委扩大会传达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12次,学习中央文件18件次。完成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自查情况报告。收到并办理上级交办事项236件。其中,中宣部移转函13件,文化和旅游部交办、督办35件,国家文物局转办4件,全国“扫黄打非”办督办1件,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批示98件,市“扫黄打非”办交办线索、查缴目录85条。形成总结报告115篇,信息140篇,制度、方案12个,获得各级领导肯定性批示32次。切实将“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效上。

  (2)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

  产出数量和质量:时刻牢记“看北京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21次,领导班子会前学法13次,开办专题读书班3期。党委书记为全体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围绕“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分组授课。抓实基层党组织这个“绝大多数”,组织“四史”专题学习32场,手机推送微党课264篇,制作党史学习教育简报36期。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围绕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接诉即办“三个环节”,细化落实15项具体举措,促进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转化。

  2.文化执法工作

  总队2021年在文化执法工作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日常文化综合执法检查办案、重大要案查办、各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罚没物品及时收缴管理和举报核查工作五方面内容,2021年市区两级文化执法部门共完成检查量83391件,立案2226起,结案2936起,罚没款5600余万元,没收各类非法出版物74.31万余册,护航首都文旅市场安全健康有序发展。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日常文化综合执法检查及案件办理情况

  产出成本:项目经费85.2万元。

  产出数量及质量:做好文化、旅游、文物及宗教等综合执法日常巡查工作,达到北京市司法局执法考核指标。其中计划结案率≥85%,实际结案率144%,履职率达10%以上,实际综合履职率7.09%,岗位关联率计划达到70%以上达预期目标。项目依法办案,保障办案质量及公平公正性达到要求。

  2021年,总队共计完成执法24719件,同比增加32.44%(2020年同期18664件),人均执法247.19件。检查23351件,同比增加29.38%(2020年同期18049件),人均检查233.51件。立案948件,同比增加13.4%(2020年同期836件)。结案1368件,同比增加122.44%(2020年同期615件),人均办案13.68件。罚没款应缴已缴国库1095.98万元,同比增加4.11倍。

  2021年,A岗人员参与执法率为91.78%,达到满分考核要求(80%以上),全市全年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为97.42%,达到满分考核要求(90%以上)

  (2)重大要案查办工作完成情况

  产出成本:项目经费10万元。

  产出数量及质量:2021年涉及图书印刷销售、网络、出版、娱乐、宗教等行业领域;按办案部门共涉及执法一支队、二支队、四支队、五支队、八支队等五个部门,跨省办案涉及河北、天津、杭州、广西、贵州、湖北、上海等八地。

  (3)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各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产出数量及质量:采取定期函询、通报督促等方式,推动区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基本完成,各区共增加41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建立市区两级答疑释法机制,沟通解决法制问题1200余个,区级执法队伍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

  (4)罚没物品收缴管理

  产出成本:项目经费216.5万元。

  产出数量及质量:罚没款应缴已缴国库1095.98万元,全年没收出版物共计65.89万册,停业整顿1家次,吊销许可证1家次。

  完成举报核查、接诉即办、满意回复

  产出成本:项目经费18.37万元。

  产出数量及质量:“高效率”处置各渠道举报,“高标准”推进接诉即办考核,“高质量”落实上级交办案件。截至12月31日,共接收各类举报信息5176件,依法受理742件,其中接收12345派单1572件, 审核“接诉即办”行业数据10889件,完成回复共计5546件,其中书面回复726件。接收信访系统信息89件,受理32件,直接回复57件。根据中心转办线索,市区两级共查处案件114件,罚没款249.17万元。各来源举报全部做到依法依规受理、迅速及时转办,实现年初“零投诉”“零滞压”“零暂存”的三零目标。

  宣传和执法保障中心作为“接诉即办”牵头部门,始终坚持提高站位、密切部门联动、压实专班责任、秉承细心耐心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到“快速办理、精准分派、耐心回复、暖心回访、认真核验”,精细化处理市民的每个诉求。已取得连续12个月排名市级部门并列第一的成绩,年度“三率”绩效考核指标均达100%。高质量落实上级交办案件,上级举报回复率均达100% 。

  3.学习交流工作

  (1)参加上级部委行业会议及培训情况

  产出数量及质量:全市市区两级执法人员学习文化和旅游部培训平台课件,培训合格达标比例达到94%。总队组织市级考试一次,各区组织本区考试二次,已于12月底前完成。 

  (2)全市执法人员培训及技能训练

  产出成本:项目经费18.945万元。

  产出数量及质量:

  一是专项培训。通过组织全市2021年文化综合执法网络培训,在当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习近平法治思想、新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执法文书规范性、行刑衔接、民法典、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办案技巧、著作权法实践等方面对全市文化执法骨干及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执法人员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培训。

  二是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全市案卷评查及以案施训工作。抽取总队及区县各共80本案卷进行集中评查,由各评查单位选派本单位的案卷评查员共33人进行交叉评卷,同时通过对抗演练、集体讨论等方式针对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培训指导,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以及案卷制作与归档。

  三是执法办案系统操作培训。对执法六支队、执法七支队的全体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办案系统操作培训的专门讲解,要求在今后办案过程中全程使用电脑端及移动端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依托执法办案系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基本实现了行政检查标准化、规范化。

  四是师资培训。在本年度文化和旅游部师资换届中,对参选师资评比的执法人员在应考技巧、授课表达等方面进行专门培训。在本届评选中,总队有7人入选全国师资,入选比例名列前茅。

  (3)北京市文化市场监管的调查研究

  产出成本:项目经费30万元。

  产出数量及质量:完成北京市文化市场监管的调查研究工作,以及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或实际工作需要完成相关课题研究任务,形成《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十四五”时期智慧城市发展规划(2021年-2025年)》等四篇调研报告。

  (4)文化执法宣传工作

  产出成本:项目经费38.8万元。

  产出数量及质量:构建“电台有声、荧屏有像、报刊有文、网络有形”的全方位、立体式宣传网,不断扩大辐射面和影响力。立足内刊,反映成效、宣传典型、交流经验,刊发稿件111篇、图片239幅;依托传媒,针对社会关切、典型案件、专项行动,先后在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人民网、北京日报等20多家主流媒体刊载稿件1460余篇;开通百家号,官网、新媒体平台高频更新,重要活动信息及时发布,官网更新信息675篇,新媒体信息展现量1750万次。

  不断探索新机制、新载体、新手段,紧扣4.15、4.26、6.26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政策法律解读和相关法律知识线上答题活动;召开北京市文化市场不予行政处罚新闻报道通气会,并制作宣传小视频在首都之窗优化营商环境栏目中展示。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刊发《民法典》《著作权法》《行政处罚法》《北京市禁毒条例》以及旅游文物等法律法规,开通法律直通车专栏,坚持法治宣传常态化,实现“八五”普法开局有力。

  4.执法队伍专业设备维护保障 

  产出成本:项目经费2万元。

  产出数量和质量:执法装备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物质基础,是执法队伍战斗力的组成部分,是加强执法队伍业务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推进文化执法综合业务建设、增强首都文化执法能力,提高监管工作水平,总队拟定了文化执法装备配置标准,并在市委、市政府及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执法装备购置工作(不含执法装备车辆)于2013年启动装配完成。2021年完成了对已配有的全部文化执法装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对发生损坏的装备及时进行维修;对装备因正常使用发生的耗材损耗及时补充更新,保障了执法工作的有效完成。

  5.执法平台建设运维

  产出成本:项目成本859.38万元。

  产出数量和质量:依托首都科技资源优势,着力推动“互联网+执法”。实时汇总近5万家监管对象基础信息台账,为高效监管提供有力数据支撑。探索建立了以执法办案、市场监管、应急调度、协同办公、机关建设五大功能为核心的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信息化工作平台,实现了远程指挥调度、执法办案网上运行、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功能,执法线索发现能力、现场处置能力、快速响应能力大幅提升。充分运用网吧监管系统、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实现远程监控、精准监管。2021年度,根据不同场所特点,及时更新设置疫情防控8类91项具体检查内容。跟进实施“一业一检查单”制度,把执法业务、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禁毒检查融为一张检查单,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干扰,有力提高执法检查质效。

  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财政局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总队团结一心、迎难而上,总队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

  1.经济效益。

  落实政府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提高项目规划水平,按照轻重缓急对项目进行排序,全年完成两次预算压减(调整),节约财政资金255万元。

  2.社会效益。

  一是紧守疫情防控安全底线。健全防控体系打牢防控基础。建立重大时间节点、疫情防控重点时期总队领导带队跟班检查机制,全年带队检查92次。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和“四早”要求,深化运用“1+3+9”疫情防控机制,设置8个督导组和1个监察组。运用信息化手段落实落细防控要求。充分运用网吧监管系统、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实现远程监控、精准监管。坚持挂账式督查跟进问题整改。建立疫情防控问题台账,推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式管理,对于防控措施落实不细、整改不力的单位加大检查频次与公示通报力度,及时做好负责人约谈工作,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捍卫文化市场健康发展。2021年市区两级文化执法部门共完成检查量83391件,立案2226起,结案2936起,罚没款5600余万元,没收各类非法出版物74.31万余册,护航首都文旅市场安全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完备的执法规范体系。围绕落实“三项制度”,先后印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公示规范》等6部规范性文件。构建高效的执法实施体系。系统梳理八大执法领域82部法规1015项职权清单,并全部匹配自由裁量基准,为执法实践提供基础支撑。构建严密的执法监督体系。严把案卷审核关。结合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围绕立案、队务会、呈批、结案四个环节进行重点监督,依托自审自查、交叉互评、对抗演练、以案施训四项措施抓实案卷评查,案卷整体质量得以有效提升。构建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探索建立了以执法办案、市场监管、应急调度、协同办公、机关建设五大功能为核心的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信息化工作平台,实现了远程指挥调度、执法办案网上运行、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功能。

  四是打造全面过硬文化铁军。强化党建引领、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群团组织作用发挥。

  4.服务对象满意度。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总队2021年的绩效考评结果为96.26分,其中,单位绩效考评得分为96.26分,其中,日常履职考核59.90分,综合评价36.36分,考评等次为“优秀”。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围绕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全面履职总体情况和5项重点工作进行调查开展了满意度调查,共有33618位社会公众进行网上评价,151位服务对象接受了电话调查,经汇总分析,2021年总队综合满意度为91.90分。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健全。

  为进一步提高总队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总队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从资金审批、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对财务工作进行了规范监督,保障日常工作有章可循、稳步推进。

  (2)资金使用安全合规。

  资金使用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制度执行,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完整规范,资金使用安全合规。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督全面、纵深发展,为资金高效安全的使用保驾护航。

  (3)会计基础信息完整准确。

  在费用报销及合同付款过程中,严格审批原始凭证,对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的原始凭证以及未审批完成的支出不予办理支付。

  2.资产管理

  (1)完善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一是制定《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合理配置、分工负责、归口管理、依规使用、毁损问责”的原则,管理调配总队实物资产。

  二是进一步规范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统筹缓解设备配置需求压力。总队台式机、复印件、打印机的配置比例均低于财政标准配置比例。

  (2)开展年度资产清查,夯实资产管理基础。

  一是以内部自查和定期清查的方式开展年度资产盘点清查工作,全面真实掌握机关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配置使用情况。

  二是及时进行资产卡片信息更新,初步实现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资产的审批、领用、回库基本实现内控管理信息化。

  3.绩效管理

  总队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扎实做好各项绩效管理工作。

  (1)深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将2021年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填报范围继续保持为全部项目,完成了总队22个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审核及系统录入工作。

  二是开展事后绩效自评和事中绩效运行监控。对2021年度22个项目实施了绩效自评,涉及金额2192.02万元,占部门项目总金额的100%;对2021年22个财政支出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

  (2)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对“日常文化综合执法检查办案费 ”项目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涉及预算金额145.2万元,压减资金8.35万元,压减率达5.75%。

  4.结转结余率

  2021年末结转结余524.75万元,占全年支出预算金额9,656.57万元的5.43%,较上年结转结余率8.34%有所下降。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2021年末决算收入9,656.57万元,年初预算收入9,273.88万元,部门预算决算差异率为4.13%,低于市级28.3%的平均差异率。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本次部门整体绩效评价通过资料分析、内部评议等多种方式开展了全面、系统、客观的分析评价,最终得分为97.5分,综合评价等级为“优秀”。其中:当年预算执行情况19.2分,整体绩效目标实际情况58.3分,预算管理情况20分,具体评分见《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不够细化。总队目前整体绩效目标设定主要依据为部门职责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由于总队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汇总和综合性较强,整体绩效目标的全面覆盖和细化量化的平衡难度较大,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明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存在困难。总队的常规履职项目如日常执法办案费、监督及奖励经费等受年度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相关度高,且每年上级部门的考核指标也不尽相同,年初无法合理设定绩效目标难度较大。

  (六)措施建议

  1.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管理体系,强化预算与绩效一体化。充分借鉴运用先进的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理念和技术方法,建立“战略目标-工作任务-预算资金-绩效目标”的层层分解机制,强化部门战略目标规划、年度工作任务、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绩效目标之间的关联。同时,建立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项目具体负责单位的协同工作机制,强化财务与业务的有效衔接,加强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提升各项目单位对绩效目标填报的重视程度,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绩效目标,设定全面、细化的绩效目标,保证绩效指标的可衡量性。

  2.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全面优化部门预算管理。准确把握部门的工作重点,对预算资金合理排序,统筹兼顾,保障重点,增强预算资金与工作需求的匹配程度;全面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打破惯性思维,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部门项目资金与转移支付资金之间的统筹,避免资金支出内容之间的交叉重复,做到财政资金的“集中发力”。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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