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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北京市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01 10:00    来源:九三学社北京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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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九三学社成立于1945年9月3日,是以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政党,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九三学社北京市委员会是九三学社省级组织,其前身是九三学社北京分社,于1951年4月8日成立。多年来,作为参政党省级组织,九三学社北京市委在九三学社中央和中共北京市委的领导下,围绕北京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自身优势,切实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认真建言献策、广泛开展社会服务,加强自身建设,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国家和首都的建设与发展,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八个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和市工商联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京编委[1997]2号),九三学社北京市委员会机关五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室、参政议政部、组织部、宣传研究部和社会工作部。办公室是负责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的综合部门;参政议政部是负责联系社市委各专门委员会,负责调研、提案等项工作的职能部门;组织部是负责组织建设的职能部门;宣传研究部是负责对内思想引导、对外宣传报道、参政党理论研究等工作的职能部门;社会工作部是开展社会服务、服务社员和直属支社管理的职能部门。各部门互相配合,完成既定职责。九三学社北京市委员会机关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主要任务是落实九三学社北京市委员会各项决议,为社的各级组织和社员提供服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33人,实有人数30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411.10万元,比上年减少18.18万元,下降1.2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09.59万元,比上年减少19.69万元,下降1.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9.5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18.54万元,比上年减少74.83万元,下降5.37%,其中:基本支出1105.7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3.86%;项目支出212.8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6.14%。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11.10万元,比上年减少18.18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各项收、支有所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8.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1.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4.33%;教育支出3.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9%;卫生健康支出81.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1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1年度决算1111.9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06.35万元,下降8.73%。其中: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2021年度决算1111.9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06.35万元,下降8.73%。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各项支出均有所减少。

  2.教育支出”2021年度决算3.0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0.99万元,下降87.46%。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1年度决算3.0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0.99万元,下降87.46%。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培训工作未能如期开展,或改为线上培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度决算122.4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6.70万元,下降5.1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1年度决算122.4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6.70万元,下降5.19%。主要原因:2021年有人员增加,预留了相应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2021年度决算81.1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40万元,下降14.0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度决算81.1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40万元,下降14.06%。主要原因:预算测算数与实际支出数有所偏离。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05.71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06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45万元减少5.3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45万元减少0.41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接待任务有所减少。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九三学社中央机关规范化交叉检查兄弟省市九三学社机关赴社北京市委开展公务活动的相关支出。公务接待1批次,公务接待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4.0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9.00万元减少4.98万元。其中,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4.0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9.00万元减少4.98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6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9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8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57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0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09.83万元,比上年增加7.10万元,增加原因:实有人数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1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1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4台,91.61万元;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1.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本部门主要为民主党派为参政议政进行的调研、会议、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反映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本部门主要为用于培训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本部门主要为用于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本部门主要为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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