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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01 10:00    来源: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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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关于调整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京编办发〔2019〕10号),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更名为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内设12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宣传处、团委)、工会等,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综合业务处、地质勘查处、能源地质处、水文地质处、地质环境处、工程技术处、安全生产处、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地质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离退休工作处、机关党委(宣传处、团委)、工会等。

  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下属10个预算单位,全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规划自然资源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123号),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下属预算单位已更名),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本级、北京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已更名为北京市地质调查研究所)、北京市地质研究所(已更名为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研究所)、北京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北京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已更名为北京市地质环境监测所)、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信息中心(已调整为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内设机构)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北京市地质工程设计研究院(已更名为北京市矿产地质研究所)、北京市地质工程勘察院(已更名为北京市工程地质研究所)、北京市地质勘察技术院(已更名为北京市生态地质研究所)、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综合服务中心(已调整为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内设机构)、北京市地热研究院(已更名为北京市地热调查研究所)等。

  2.部门职责

  (1)承担本市矿产地质勘查、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勘查、环境地质和地质灾害调查、专项防治及地质环境保护、监测等有关工作;负责本市矿业开发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地质勘查工作。

  (2)负责引进并推广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组织本市矿产勘查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工作。

  (3)参与本市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研究工作;负责本市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4)承担本市地下水资源勘查、评价、监测、分析等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人工排水和回灌的技术性工作。

  (5)负责所属地质队伍的管理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地勘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6)承担北京地区地质行业特种职业技能的认定工作。

  (7)负责本市地质勘查、矿业开发方面的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950人,实有人数129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02613.57万元,比上年减少1062.22万元,下降1.0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0279.75万元,比上年减少3784.62万元,下降4.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883.5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2.1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18933.6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3.59%;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3462.5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3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5274.97万元,比上年减少8018.01万元,下降9.63%,其中:基本支出48337.1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4.21%;项目支出26937.8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5.7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591.28万元,比上年减少1772.52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2021年承担的公益地质性业务项目任务减少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709.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0.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28.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7%;卫生健康支出2347.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14%;城乡社区支出161.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8761.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0.4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3.24万元,下降55.82%。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10.4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3.24万元,下降55.82%。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一般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5428.9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33.03万元,增长20.7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5428.9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33.03万元,增长20.75%。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抚恤金等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347.4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7.70万元,下降1.9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2347.4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7.70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职工医疗基数调整,经费支出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61.22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1年度决算161.22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8761.0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609.23万元,下降3.19%。其中:

  “自然资源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48761.0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609.23万元,下降3.19%。主要原因:2021年承担的公益地质性业务项目任务减少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439.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39.54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439.54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5778.1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0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3.40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63.84万元减少40.4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2.40万元减少22.40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取消因公出国(境)计划;2021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1万元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3.4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40.34万元减少16.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21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3.4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40.34万元增加减少16.94万元,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减少维修维护成本。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4.1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1.2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7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29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9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36.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7.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89.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70.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4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62.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5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95台,1918.7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9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6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部门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统计范围。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指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指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根据《关于调整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京编办发〔2019〕10号),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更名为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内设12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宣传处、团委)、工会等,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综合业务处、地质勘查处、能源地质处、水文地质处、地质环境处、工程技术处、安全生产处、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地质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离退休工作处、机关党委(宣传处、团委)、工会等。

  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下属10个预算单位,全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规划自然资源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123号),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下属预算单位已更名),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本级、北京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已更名为北京市地质调查研究所)、北京市地质研究所(已更名为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研究所)、北京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北京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已更名为北京市地质环境监测所)、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信息中心(已调整为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内设机构)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北京市地质工程设计研究院(已更名为北京市矿产地质研究所)、北京市地质工程勘察院(已更名为北京市工程地质研究所)、北京市地质勘察技术院(已更名为北京市生态地质研究所)、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综合服务中心(已调整为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内设机构)、北京市地热研究院(已更名为北京市地热调查研究所)等。

  本部门职责工作任务情况如下:

  (1)承担本市矿产地质勘查、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勘查、环境地质和地质灾害调查、专项防治及地质环境保护、监测等有关工作;负责本市矿业开发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地质勘查工作。

  (2)负责引进并推广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组织本市矿产勘查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工作。

  (3)参与本市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研究工作;负责本市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4)承担本市地下水资源勘查、评价、监测、分析等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人工排水和回灌的技术性工作。

  (5)负责所属地质队伍的管理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地勘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6)承担北京地区地质行业特种职业技能的认定工作。

  (7)负责本市地质勘查、矿业开发方面的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绩效目标设立依据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以“支撑规划编制实施,开展综合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和应急体系及韧性城市建设,服务自然资源动态管理,加强城市地质科技和信息化建设”为总体目标,以“两项工程、一个平台”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重点区域地质条件适宜性评价和重大地质问题调查评价、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源和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及动态监测网运行、持续推进城市地质信息化建设,同时加强地质队伍建设,深化事企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提供扎实的地质工作保障。

  (2)目标与职责任务匹配情况

  地质专项工作:2021年完成北京市平原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运行维护、北京市地面沉降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浅层地温能利用监测点运行维护、北京市土地质量生态地球化学监测网运行、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工程运行维护、北京市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系统年度监测运行维护等经常性项目;完成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地热资源勘查评价、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网络地质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等其他一般性项目。开展北京市昌平南口示范区地表基质调查与评价研究、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技术服务、北京市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新兴有机污染测试分析方法验证实验与技术应用、北京市地热资源和矿泉水动态监测及设备维护管理等城市地质服务应用基础研究,提高城市地质服务基础能力。

  其他地质工作:完成为弥补财政预算不足而开展的地质勘查市场项目。

  机构运行保障类工作:完成地质业务技术交流、洽谈、信息系统更新及办公区修缮等相关工作。

  (3)目标合理性

  地质专项工作:通过开展项目绩效目标审核、预算评审、绩效运行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实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闭环,促进项目执行实现预期绩效成果,支持2021年部门履职任务的完成。

  其他地质工作:将计划事业收入分解到5个二预算级单位,有效保障单位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机构运行保障类工作:可以有效保障部门2021年正常运行,为部门履职提供基础保障。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年预算数102613.57万元(收入总计),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49363.8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53249.71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7527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37.14万元,项目支出26937.83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3.36%。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市地勘院地质专项工作、其他地质工作、机构运行保障类工作的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较好,2021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项目47个,截至2021年12月31日,47个项目按照计划内容全部完成。

  (2)产出质量

  市地勘院地质专项工作、其他地质工作、机构运行保障类工作完成质量较高,重点项目各项工作按照任务书、工作设计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执行,并组织了专家验收,产出质量得到了保障。

  (3)产出进度

  市地勘院按照财政支出进度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遵循时间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相统一的原则,于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经费下达年度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均能按照计划安排完成。

  (4)产出成本

  市地勘院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批复的内容进行列支,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重点科目的支出,同时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原则对资金进行管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采取了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遴选比价等一系列成本控制措施,节约了成本。

  2.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2021年市地勘院部分项目的实施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具体如下:

  北京市地面沉降监测系统运行项目成果已在城市规划、土地资源管理、水资源调控、重大线性工程选址、重要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南水北调、地灾评估、地面沉降防治等多个领域广泛应用,项目成果被纳入《地质环境公报》。示范性应用于北京市水文总站、北京市地质研究所、北京市地质工程勘察院等多家单位,建立起“生产+研究+应用”的成果转化模式,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北京市地面沉降监测项目成果有效应用,减少了因地面沉降产生的建筑损坏、管线破损、道路破坏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从而保障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清洁能源勘查评价为本地化的地热资源的应用提供基础支撑,地热资源利用将降低临空济区其他能源消耗,可有效降低运行成本,并且带动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增加新的就业机会,将会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浅层地热能利用监测站点运行维护项目研究成果对于指导新建项目地源热泵系统优化设计提供了可靠的指导,也为新老地源热泵系统的运行管理提供了指导。如地质大厦等项目,项目组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发现,该项目水泵能耗占比较大,制冷季初末机组能效偏低,因此提出建议在供水温度达到设定值热泵机组停机后,关闭热源侧水泵减少水泵能耗,在制冷季初末时段热源侧进水直接供给末端制冷,经过一段时间试验,系统运行能效得到明显提升,提高了项目运行的经济性。

  基于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技术服务项目,通过排查、核查、应急调查等工作,调查清楚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形成原因、发展趋势,有利于下一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利于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减少防汛减灾的运行成本。2021年度调查出62处拟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威胁道路及居民点,潜在经济损失约1230余万元,纳入地质灾害台账管理后,可有针对性的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减少或者降低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

  (2)社会效益

  2021年市地勘院各个项目的实施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北京市地面沉降监测系统运行项目实施以来,为北京市城市建设规划、土地资源利用和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完成了《北京市地面沉降防控意见建议》并作为参阅材料报送市委办公厅,为市委决策提供支撑。基于该项目发表学术论文7篇,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各一项。

  北京市地下水监测网运行项目取得的成果为市生态环境局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填写“地下水数据分析统计表”提供资料和支撑,为自然资源部调查监测司2020-2021年开展的“全国地下水资源评价”项目提供了基础资料,为初步构建全国-流域-省级水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区划的“四体系一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外,项目成果为以自然资源为要素的“双评价”提供基础数据,为节水型社会建设、分质分类供水、保障城乡饮水安全等提供基础支撑。监测数据和成果广泛应用于北京市环保、水务等多个部门,同时通过科普讲座的方式向专业和社会公众进行了交流和传播。成果得到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等单位的应用。

  新兴有机污染测试分析方法技术验证实验项目建立的土壤、湿地生态系统中新兴有机污染简便、快速和灵敏的监测分析方法,为开展新兴有机污染物现状调查和科学管控提供有效技术支撑。该项目技术方法已经在北京市园林绿化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得到应用。

  北京市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提出的矿山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评价体系、生态环境风险评价、重点流域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建议和矿山综合修复分区等经验与方法,为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等单位提供了借鉴。获取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及分析结果已经为当地政府或相关委办局的政策、法规的制定提供数据支持。项目所取得的经验与方法,为未开展矿山地质水土环境监测的地区提供参考。

  北京市昌平南口示范区地表基质调查与评价研究首次在北京开展,属于示范性工程,旨在探索出适用于北京市的一套地表基质调查方法体系,为自然资源统一管理、国土空间整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提供详实资料支撑,提升自然资源综合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的科学化、体系化、规范化水平。研究成果和提出的国土空间规划合理性建议、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化建议等,得到了规划部门的认可和应用。本次工作公开宣传或报道5次,在界内产生了重大影响。

  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网络地质安全监测预警系统项目构建完成的监测预警系统初步实现了地质灾害实施监测、超前预警的功能,并在2021年7月20日北京房山区G108国道佛子庄监测站点首次提前44小时超前预警一次塌陷险情,及时采取有效的道路管控措施,成功避让一起塌陷险情,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中国自然资源报》《中国矿业报》《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纷纷进行了跟踪报道,中国地质调查局等多家单位与市地勘院开展了交流,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此外,该项目成果为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计算模型及评估方法准确性等研究成果验证及应用提供了有力支撑。基于项目监测成果,已与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服务协议”,最大程度发挥监测预警系统平台服务社会的作用。

  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清洁能源勘查评价作为北京市重点工程,在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进行地热资源勘查评价及应用将会产生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社会反响良好,得到《中国自然资源报》等媒体报道。

  浅层地热能利用监测站点运行维护项目监测成果定期向国土部门提交,为北京市相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相应措施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大大促进了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事业的健康发展。基于该项目,项目组编写了北京市地方标准《地热动态监测规范》,规定了对浅层地热能和水热型地热动态监测工作的标准。

  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一期)工程运行项目充分发挥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功能,本年度强降雨过后及时编写了突发地灾监测信息简报11期,并根据地质灾害发育现状、降雨预报特征以及实时降雨,及时编制汛期地质灾害预警会商服务信息26期,向规自委提供预警建议。本年度共发生地质灾害153起,其中125起地质灾害发生在预警期内,预警准确率达到81.6%,相关服务获得规自委、规自委分局认可和好评。

  北京平原区主要活动断裂监测与维护项目成果为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未来科学城街区控规”、“北京市生态安全格局专项规划”提供了重要依据。

  北京市矿产资源国情调查项目成果查明了北京市5种紧缺战略性矿产资源本底数据、空间分布、利用状态,摸清了5种紧缺战略性矿产资源家底,直接支撑了矿产资源管理;项目完成了22个大中型铁矿区的矿体三维建模以及地表三维建模工作,为矿产资源确权登记、资源资产化提供重要参考,为国家矿产资源规划、北京市产业结果布局提供重要依据。

  (3)环境效益

  2021年度市地勘院部分重点项目的实施,在北京市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突发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冬奥会延庆赛区地质环境等方面产生了显著的环境效益。具体情况如下:

  通过北京市地下水监测网运行项目的实施,基本查明了北京市地下水的质量现状和污染程度,为政府主管部门加强水源地保护区、水质污染严重区等重要及问题突出地区地下水环境的防护和治理提供技术支持;为追溯污染源,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或切断污染源提供依据;为南水进京和生态补水后北京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北京市土地质量生态地球化学监测网运行项目通过对监测点进行采样分析,及时获得土壤地质环境监测数据成果,为有效保障农产品安全,提升其经济附加值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支撑。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自然资源管理、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决策依据和基础数据支撑,为北京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发挥提供了重要的地质基础支撑。

  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清洁能源勘查评价有效推动了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面对日益增长的环境压力,清洁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大。地热能是一种绿色低碳、可循环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具有储量大、分布广、清洁环保、稳定可靠等特点,是一种现实可行且具有竞争力的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地热能资源,不仅对调整能源结构、节能减排、改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开展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技术服务工作,从汛前排查、应急调查、应急值守、汛后核查等方面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提升了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从而减轻或者消除突发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北京城市地质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同时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如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或者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能够及时提示受威胁对象撤离避险,减少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减少因地质灾害原因形成的上访、投诉问题,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一期)工程运行项目高度关注冬奥会延庆赛区地质环境安全,对冬奥延庆赛区67处地灾隐患点和二号路沿线边坡、雪道填方区等重点区域开展了多平台遥感监测和现场排查,提出针对性防治建议,为冬奥会场所建设提供了地质安全保障。

  北京市矿产资源国情调查项目的实施理清了矿产资源与各重要功能区的空间关系,为统筹分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产生巨大的正面环境效应。

  (4)可持续性影响

  市地勘院开展的项目在实施完成后,其成果会分别整体移交北京市规划国土委资料馆、北京市地勘院信息中心等部门,为北京市提供更加丰富的地质资料,可为北京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基础地质数据和决策依据,也为关键地质问题梳理提供科研资料。部分成果由市地勘院信息中心输入市地勘院相关信息系统中,完善相关监测数据,通过资料系统维护、监测和监管,持续发挥作用,其调查成果动态的更新了城市地质信息平台和城市地质应用与咨询服务系统(数据库与共享应用基础平台),为北京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地质数据和科学决策的依据。

  2021年度市地勘院通过各个项目的实施,在北京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提供了相关资料,在保障首都地质环境、丰富北京市基础地质资料方面,产生了显著的可持续影响。

  (5)服务对象满意度

  市地勘院承担的各项成果直接服务于市规自委、市生态环境局、通州城市副中心重大项目办公室等部门,满意度均为满意。全年收到有关部门的感谢信7件。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市地勘院2021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年部门预算管理防止岁末年初突击花钱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地办发〔2021〕2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的通知》(京地办发〔2021〕121号),继续执行《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财务报销管理办法》(京地〔2018〕5号)、《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财务管理办法》(京地〔2018〕6号)、《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财务管理制度》(京地〔2018〕7号)、《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差旅费管理办法》(京地〔2018〕8号)、《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会议费管理办法》(京地〔2018〕9号)、《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京地〔2018〕10号)、《北京市地勘局市内公务活动误餐费管理办法》(京地〔2018〕120号)、《市地勘院职工福利基金管理办法》(京地办发〔2020〕84号)、《市地勘院福利费管理办法》(京地办发〔2020〕85号)、《市地勘院催收、催付管理制度》(京地办发〔2020〕95号)等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等。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2021年不断强化财务工作人员对财务管理的学习和认知,把财务管理作为重要的日常管理工作,有效提升预算约束力。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实现内外部监督、控制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保证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为了满足日常支出和项目支出的顺利进行,严格预算执行,对于支出范围内的支出,由相关有权限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于超出支出范围的支出,按照规定由相关会议确定。同时向所有支出单位进行详细的说明和培训,做到支出明确化、制度化,保证支出顺利进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与实际支出情况有差异时,由各项目承担单位以正式文件的方式上报市地勘院,由市地勘院业务主管部门复核,计财处根据年初预算及追加批复预算以正式文件的方式上报市财政局主管业务处室,待市财政局批复预算调整后,严格按照批复后的调整预算执行。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1年度市部门预算的通知》(京财预〔2020〕2092号),坚持厉行节约、中期预算、准确、完整、透明、突出重点、提高绩效管理意识的原则,按照“保基本、保运转、保重点”的资金保障顺序安排部门预算,支出充分与财力供给相适应,把握好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用好增量资金,坚持把部门重点事业发展等履职工作的资金需求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予以安排。

  市地勘院部门资金管理制度建设较为完善,资金使用合理,支出凭单、发票等附件较为齐全未发现资金挪用、截留等违规情况。对于基本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主要是人员工资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以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全年按照预算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成各项支出任务。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充分发挥预算、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管理手段的作用,从立项、实施、验收、审计等方面对项目实施全方位、多角度管理,将项目支出控制在预算额度之内,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实现既定成本下的效益最大化或者既定目标下的成本最小化。同时在申请项目立项、编制项目预算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科学性、目的性、合理性、实效性和节约性的原则,使项目立项科学合理,能够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保障预算准确,避免出现大的预算调整。

  2.资产管理

  市地勘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并及时清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更新、核对和上传数据,有效维护了市地勘院的资产。坚持“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资产形态与价值形态相结合”的原则,将需求与配置标准紧密结合,制定了年度资产预算。按照市财政局文件规定,对市地勘院拟报废资产进行处置,较好地办理了市地勘院资产处置事项。要求市地勘院下属各单位对本单位资产进行梳理,对闲置资产进行有效利用,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统计全院所需办公消耗品,组织各处室做好工作需求计划,并将预算计划表上交至财务处,提前做好2022年度资产购置统计工作。

  3.绩效管理

  组织机构设置方面: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为领导小组成员的部门预算绩效考评领导小组;部门预算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院开展部门预算绩效考评工作;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下设绩效考评办公室,绩效考评办公室以计财处负责人为绩效考评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的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市地勘院绩效管理工作能够按照《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制度部门绩效管理制度,绩效管理流程基本规范,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较为健全。

  绩效信息收集方面:从部门预算编制、项目申报立项阶段开始,关注OA上的相关资料,通过现场检查核实、设计相关工作报表及报告模板等手段,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信息收集。对市地勘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预算单位涉及到绩效方面的材料及时整理,按照内部控制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完成既定的工作计划内容。同时关注新闻媒体、互联网平台等对市地勘院的相关报道信息。通过预算支出进度的督促与检查,及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统计,为绩效顺利完成奠定基础。组织开展北京市市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工作,对动态监控预警的数据进行核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

  4.结转结余率

  市地勘院 2021年结转结余27338.60万元(累计结转结余),支出预算金额102613.57万元(支出总计),结转结余率26.64%。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市地勘院 2021年预算数76518.42万元,决算数75274.97万元(支出合计),预决算差异率1.63%。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经过专家评议,2021年市地勘院综合评价得分91.44分。其中,部门决策14.30分,部门管理37.28分,部门绩效39.86分,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门决策问题

  部门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和指标设定的充分性和完整性,与年度部门的绩效目标、任务、预算的对应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绩效指标之间的匹配性和对应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承担本市矿产地质勘查、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勘查、环境地质和地质灾害调查、专项防治及地质环境保护、监测的具体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在绩效报告中对于部门的顶层设计上的呈现还需进一步加强。如部门整体根据“十四五”发展规划,确定年度计划并制定目标,设定了绩效指标,但指标描述还不够清晰,应进一步加强对单位发展规划目标的明确性。

  (2)部门管理问题

  部门的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但个别管理制度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如《北京市地勘局“三重一大”实施办法》(京地党〔2017〕67号)、《市地勘局公益性地质项目管理办法》(京地〔2013〕43号)等。

  预算管理比较规范,从事前评估项目通过率与财政投资预算评审审减率两个指标中,可以体现出市地勘院通过事前绩效评估、财政投资预算评审工作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3)部门绩效问题

  深化项目绩效评价的成果运用。市地勘院对绩效管理工作较为重视,也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对于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还应更加深入和落地,以提升绩效评价的效益性和效率性。

  部门绩效报告反应的产出与年度目标对应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部分成果更多的是停留在资料层面,应进一步融入北京市经济发展体系中,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各项工作的贡献与市财政投入力度的匹配性,进一步梳理部门业绩对行业和社会应用效果的评价。

  (六)措施建议

  1.部门决策方面

  (1)提高部门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的逻辑性。在部门绩效目标设定时,结合部门十四五发展规划、北京市相关工作要求,确定部门年度绩效目标和指标,突出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提高绩效目标和指标在绩效管理中的引导作用。

  (2)加强市地勘院整体层面年度产出指标的设置,并经决策机构通过,形成正式指标后下达各单位执行,年终按照下达的产出指标进行汇总考核。

  2.部门管理方面

  (1)提高管理制度的时效性。对相关管理制度要及时进行修订,提高部门管理制度的时效性。

  (2)树立项目管理理念,扎实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切实将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工作做到实处。应对所属预算单位的项目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提升项目管理的整体水平,避免出现参差不齐的情况。

  (3)工作成果尽快融入北京市各项具体工作运行体系中,在自然资源使用、监管、灾害预警中起到技术支撑作用。

  3.部门绩效方面

  (1)进一步加强部门、所属单位以及项目的绩效管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指标。

  (2)建立自身的大数据系统,在院内、外实现大数据共享。进一步补充完善目标与执行的匹配性,完善决策的各项管理办法。

  (3)进一步规范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加强绩效成本分析。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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