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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广播电视台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01 10:00    来源:北京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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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广播电视台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办字〔2019〕74号),北京广播电视台内设16个职能部室和34个事业中心。下属预算单位有:北京广播电视台本级、北京广播电视台服务中心、北京广播电视报社。

  我台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统筹组织重大宣传报道,引导社会热点,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创作生产,制作和播出广播电视精品节目。推动广播电视媒体、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提升全媒体、多平台影响力。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展示北京形象。加强技术创新应用,确保播出安全。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2,296人,实有事业编制人数1,603人。在岗职工3,76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73,928.36万元,比上年增加39,529.40万元,增长9.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68,398.06万元,比上年增加58,254.44万元,增长14.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279.0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9.34%;上级补助收入9,830.8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1%;事业收入265,269.9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6.63%;经营收入974.4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1%;其他收入8,043.7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7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33,856.45万元,比上年增加23,589.79万元,增长5.75%,其中:基本支出405,811.1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3.54%;项目支出26,413.3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09%;经营支出1,293.7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338.1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7%。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5,135.24万元,比上年增加9,067.05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2021年加大了对卫视、卡酷、冬奥纪实上星频道落地经费的投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957.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4,957.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1年度决算164,957.2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309.64万元,增长3.98%。其中:

  “广播电视”2021年度决算164,957.2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309.64万元,增长3.98%。主要原因:本年年中安排了购买主旋律电视剧和落地项目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7,056.92万元,未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018.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69.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5.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33.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41.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4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35.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0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403台,10,633.1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579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8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指单位在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6.教育支出:指单位的教育事务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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