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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01 10:00    来源:北京一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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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一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北京市第一商业局,是一家以商业批发为主的大型国有商业企业。1995年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整建制转制为北京亿商集团,并于1995年12月25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1999年变更名称为北京一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部门机构设置

  本部门内设党委工作部、经营投资部、资产经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12个职能部门。系统内有3户财政预算单位:

  (1)北京一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级

  (2)北京市商业学校

  (3)北京一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干部学校

  2.部门职责

  北京一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级主要职能是负责转制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及离退休经费的发放。北京市商业学校2021年计划完成招生1000人左右;高水平编制实施十四五发展规划;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创新,实现特色高质量发展;以《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和特高建设任务书为导向,系统开展立德树人引领、骨干专业(群)建设等特高建设项目;继续与北京联合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展高水平贯通人才培养项目建设,探索高水平贯通人才培养新模式;强化创新引领,加强改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工作,持续推进综合职业素养护照工作;按照北京市教委要求,持续推进云南保山、河北青龙、新疆和田、银川、内蒙、江西等东西部协作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的合作项目;主动做好与教育部、市教委、市财政局等上级单位,以及行业协会、学会等机构的对接联络工作,高标准完成上级委托的各项重点任务。北京一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干部学校完成所属企业员工培训、党干教育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一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事业编制418人,实有人数30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2123.22万元,比上年减少1298.53万元,下降5.5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621.93万元,比上年减少1637.78万元,下降7.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06.1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6.2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788.1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65%;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27.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374.47万元,比上年减少1080.78万元,下降4.81%,其中:基本支出15495.9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2.50%;项目支出5878.4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7.5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307.40万元,比上年减少132.85万元,下降0.62%。主要原因:根据教育规划对项目经费进行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58.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1)教育支出19773.6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1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7.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9%;(3)卫生健康支出27.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9773.6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43.33万元,增长3.91%。其中:

  “职业教育”(款)2021年度决算15989.9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0.49万元,增长0.51%。主要原因:根据教育规划对项目经费进行调整。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3783.7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62.83万元,增长21.24%。主要原因: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年中追加“改善办学条件”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757.98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757.98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7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27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680.1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2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4.65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65.36万元减少30.7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7.1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6.02万元减少8.86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减少。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国际交流与合作、校企合作单位、扶贫单位业务来访接待等方面。公务接待187批次,公务接待217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7.4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49.34万元减少21.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度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7.4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49.34万元减少21.8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车使用。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3.0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6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76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7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47.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0.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41.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5.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51.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18.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1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16台,700.3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0台(套),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保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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