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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水产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01 10:00    来源:北京水产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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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水产集团有限公司为市级国有企业,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仅包括北京水产集团有限公司本级。我公司作为国有水产产业化的龙头企业,一直承担着保证首都水产品的供应及平抑价格的任务,同时为北京市的水产行业提供技术、人才及资金的支持,经过近几年的产业结构调整,逐步形成了以水产品加工、物流配送、水产品批发市场、远洋捕捞为主业的产业格局,不仅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也最大程度的带动了北京地区渔业的发展及农民工就业。

  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仅包括北京水产集团有限公司本级,做为独立核算机构编制本部门决算。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无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人员,与上年无变化。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510万元,比上年增加561万元,增长28.78%;支出总计2510万元,比上年增加561万元,增长28.7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10万元,比上年增加561万元,增长28.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10万元,比上年增加561万元,增长28.78%,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1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本年度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10万元,比上年增加561万元,增长28.78%;支出总计2510万元,比上年增加561万元,增长28.78%。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支出除重点用于食品安全、环保节能等领域外,新增了“北京水产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其他对企业补助)”,项目资金1750万元,全部用于远洋捕捞业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科学技术支出”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0%;“农林水支出”24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8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相同,其中:“技术研究与开发”(款)2021年度决算30万元,用于“2021年北京市创新团队鲟鱼鲑鳟鱼团队岗位专家工作经费”项目,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

  2、“农林水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48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750万元。其中:

  “农业结构调整补贴”(款)2021年度决算73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用于“京远618船高效能声纳探鱼仪更新项目”,项目金额为150万元;“北水嘉伦冷库机房降氨消隐改造项目”,项目金额300万元;“北京水产通州加工厂冷冻加工产业链及消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金额为280万元。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75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750万元,即2021年增加了“北京水产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其他对企业补助)”,项目金额1750万元,全部用远洋捕捞业补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三公”经费收支,与上年相同。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与上年相同。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采购支出,与上年相同。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为国有公司制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与上年相同。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北京水产集团有限公司为市级国有企业,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仅包括北京水产集团有限公司本级。我公司作为国有水产产业化的龙头企业,一直承担着保证首都水产品的供应及平抑价格的任务,同时为北京市的水产行业提供技术、人才及资金的支持,经过近几年的产业结构调整,逐步形成了以水产品加工、物流配送、水产品批发市场、远洋捕捞为主业的产业格局,不仅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也最大程度的带动了北京地区渔业的发展及农民工就业。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项目支出实施绩效目标评价的项目5个,在2021年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建设阶段严格按计划支出,并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各个项目均较好的实现了总体目标,同时绩效指标中的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均达到了年初设定的指标值,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年预算数25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2510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25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1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本部门2021年的财政拨款全部用于项目支出,“农林水支出”(类)类项目支出2510万元,项目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并基本实现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京远618船高效能声纳探鱼仪更新项目,提高了远洋渔船装备水平和捕捞能力;北水嘉伦冷库机房降氨消隐改造, 提高了冷库制冷系统制冷效率、降低能耗,增强了冷库制冷系统自动控制及远程监控程度,降低人员操作强度,减少了人为操作失误造成事故的风险,增强远洋渔业产品的供应能力和服务功能,保障首都远洋水产品的稳定需求,更好地为首都提供民生服务和保障奠定良好的基础;北京水产通州加工厂冷冻加工产业链及消防系统升级改造,完善了生产加工设施和消防设施,提升了北京市水产加工产业的综合水平,并满足国家特殊活动食品服务保障工作及日常业务量不断增长的需求,更好的保障食品安全,为北京市水产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北京水产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渔船的设施设备更新改造25套,履约能力提升远洋渔船奖补14艘。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本部门2021年顺利完成了各项预算指标,公司本级在严格执行有关预决算管理规定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企业内控制度,尤其是在财务管理方面,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并成立了以经理、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项目管理工作组,并按照有关重大项目建设的相关要求,将所建项目列入本年度效能监察范围,同时聘请工程监理及专业审计人员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2.资产管理

  本单位为国有公司制企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已全部按预算执行,同时由于部门支出经济分类为“对企业补助”,所以未形成资产及负债。

  3.绩效管理

  本部门2021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工作基本按年初计划顺利完成,并效果良好,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会进一步加强管理,细化制度,以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

  4.结转结余率

  本部门2021年无结转和结余。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无差异。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全部完成总体目标。

  (六)措施建议

  本部门2021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工作基本按年初计划顺利完成,并效果良好,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会进一步加强管理,细化制度,以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逐步建立全面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项目单位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北京水产集团有限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了对2021年部门预算中的“北京水产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做为重点项目由北京水产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绩效评价,并完成了绩效评价报告,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北京水产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

  中央下达北京市“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远洋渔业更新改造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750万元,总体绩效目标为: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标准推动渔业发展。北京水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产集团”)为北京市唯一具有国家农业农村部认定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的公司,为此,2021年度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750万元全部用于水产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烟台京远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远渔业公司”)

  其中:渔船的设施设备更新改造75万元(25套),履约能力提升远洋渔船奖补1675万元(14艘)。

  京远渔业公司系水产集团在山东省蓬莱市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京远渔业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集远洋捕捞、加工、储运、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远洋渔业公司,其大力打造的远洋渔业在开发利用国际渔业资源、提供健康无公害水产品、满足丰富北京市民“菜篮子”方面,发挥着自身巨大作用。京远渔业公司现拥有远洋作业渔船14艘,其中:西南大西洋和东南太平洋从事大洋性鱿鱼钓船4艘(京远601、608、626、628);太平洋从事超低温金枪鱼钓船2艘(京远903、906);秋刀鱼兼鱿鱼钓船2艘(京远616、618);缅甸专属经济区从事张网作业渔船6艘(京远805、806、807、808、809、810)。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2.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远洋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25套,完成履约养护国际渔业资源奖补14艘。

  渔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完成渔业一产产值占比50%以下。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逐步建立全面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项目单位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水产集团依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京发〔2019〕12号)、《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19〕2129号)和《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了对2021年部门预算中的“北京水产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做为重点项目由水产集团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依照以下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减压、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将随2021年部门决算一同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附件)及本单位所处行业特征制定了评价指标体系。

  (3)、评价方法

  本项目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即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

  (4)、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即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作为评价标准。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水产集团管理层批准,由公司财务部成立“绩效评价小组”负责组织实施2021年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北京水产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对象、评价方法、指标体系等,同时根据水产集团的主营业务及发展规划,确定了“北京水产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做为重点项目并由水产集团进行绩效评价,其余四个财政项目由单位自评。

  《方案》经批准后,财务部即刻向项目实施单位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按《方案》要求准备资料,绩效评价人员在收到资料一周后组织相关评价及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获取有关证据及补充资料,“绩效评价小组”经多次研讨,并与项目实施单位反复沟通确认有关项目资料内容,于6月11日前完成评价,并出具了《绩效评价报告》,与单位自评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核通过。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项目立项科学合理,符合北京市的发展规划以及水产集团的经营战略,项目执行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项目单位相关制度健全,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公司内控制度,管理、控制水平较高,项目投入使用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达到预期,并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总体评价为优秀(98分,详见后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完成远洋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25套;

  完成履约养护国际渔业资源奖补14艘。

  (2)质量指标

  渔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完成渔业一产产值占比50%以下。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在2021年新冠疫情的影响下,公司14艘渔船均正常生产作业,累计实现总产量5548.08吨、产值10065万元,所捕鱼获全部运回国内满足市场需求,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无

  水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满意度:满意度100%。

  水产集团将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引导各项目远洋渔业渔船合理利用海洋渔业资源,不断提高整体远洋渔业的国际履约能力,推进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渔业现代化水平,保证国家远洋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压力依然严峻

  境外疫情持续蔓延,境内严防反弹的形势依然严峻。我们清醒认识,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坚持打持久战。船队结束作业陆续回港、再出海,缅甸项目结束休渔开海。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完成维修、备航工作;针对新航期,完善培养机制,适时调整船员收入方案,调动船员积极性;坚持过“紧日子”,强化单船成本考核,降低可控费用,积极应对资金压力。

  2、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坚决落实安全作业

  严守底线思维,加强监管,从思想上、行动上、技术上全面施策,确保船长海上生产作业时与他国专属经济区线保持1海里以上安全距离;加强船位监测,确保对渔船24小时监控;坚持对海上加油、转载等“先报告、后研究、再作业”机制,遏制疫情“上船”。

  3、应对水产品市场严峻形势,加大水产品销售力度

  利用下半年恢复性、释放型的“窗口期”,依托老客户、传统市场的良好合作关系,加大自捕鱼的供应量,收购适销规格的水产品,提升市场份额,弥补疫情造成的影响。

  4、船员招聘压力巨大,重点解决船员人才梯队培养问题

  捕捞作业强度大、条件苦、路程远,加上新冠疫情的影响,外籍船员不能聘用,造成船员招工难,新招收的船员从业能力普遍不强。同时,陆地管理专业人才储备不足,专业管理的能力急需提高。京远渔业公司将继续保持专业船员培训部门和劳务公司的沟通合作,为培养更多的远洋人员储备打好基础。

  (六)有关建议

  完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追踪、绩效评价以及评价结果应用各个环节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财政项目支出的全面绩效管理体系,以最大程度的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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