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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10:00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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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京办字〔2019〕19号),市委编办《关于划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京编办发〔2019〕44号)、《关于调整首规委办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京编办发〔2019〕52号),委机关设立42个处室,18个行政事业单位,16个分局。

  具体单位名称: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总队、北京市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北京市规划展览中心、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中心、北京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北京市土地权籍事务中心、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北京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公室、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数据管理中心、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财务支付核算中心、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东城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西城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石景山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门头沟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平谷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延庆分局。

  主要职责

  (1)履行本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勘察设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建立本市空间规划体系。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公共服务、公共安全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空间等专项规划。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及城市体检评估机制。负责城市设计工作。负责城市雕塑和公共空间景观风貌规划管理工作。

  (3)负责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和用地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4)负责本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5)负责本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和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依法调处相关权属纠纷。

  (6)负责本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7)负责本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8)负责统筹本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本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本市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本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本市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和基础测绘、测绘行业管理。负责勘察设计和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勘察设计科技促进、质量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和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名管理。

  (13)依法承担本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拟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及政策标准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工作;参与建设工程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各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

  (14)推动本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计划。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统筹管理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数据。负责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档案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15)承担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研究、论证本市城乡规划建设发展重大问题的基础工作。承担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首都规划建设重大事项相关工作。

  (16)负责本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督察工作。依法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核验。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勘察设计、测绘违法案件。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2255人,实有人数2029人;事业编制3295人,实有人数268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640535.02万元,比上年减少1298573.17万元,下降44.1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72473.06万元,比上年减少1274751.49万元,下降44.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9158.1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0.25%;事业收入74853.5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76%;经营收入172.6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其他收入78288.7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98%。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77418.29万元,比上年减少1279336.95万元,下降44.78%,其中:基本支出181998.5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1.54%;项目支出1395301.4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8.45%;经营支出118.3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1%。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23730.64万元,比上年减少1254084.77万元,下降46.83%。主要原因:土地储备项目资金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839.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4.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9%;教育支出147.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34.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07%;卫生健康支出8210.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2%;城乡社区支出支出6287.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9%;农林水支出855.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30857.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8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2.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854.47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9.85万元,增长5.25%。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600.3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9.69万元,下降1.59%。主要原因:在年初预算批复的基础上压减一般性预算。

  “档案事务务”(款)2020年度决算2254.1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71.2万元,增长8.22%。主要原因:追加中石油档案库房及亦庄实物地质档案库房保管费,二库区搬迁、委文书档案执法检查整改、自然资源部专网接入等项目。

  2、“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47.9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84.08万元,下降79.79%。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0年度决算147.9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84.08万元,下降79.79%。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3334.4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313.25万元,下降8.9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3334.4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313.25万元,下降8.97%。主要原因:受减免优惠政策影响及行政事业单位养老压月缴存。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8210.3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476.38万元,下降15.2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8210.3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476.38万元,下降15.24%。主要原因:受减免优惠政策影响,保费降低。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6287.6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839.77万元,增长41.36%。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268.3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35.31万元,增长17.35%。主要原因:支付上年结转项目。

  “城乡社区规划管理”(款)2020年度决算4019.3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504.46万元,增长59.82%。主要原因:支付上年结转项目。

  6、“农林水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855.4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55.44万元,增长100%。其中:

  “农林和草原”(款)2020年度决算855.4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55.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追加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项目尾款。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30857.2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1892.09万元,增长36.63%。其中:

  “自然资源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30857.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1892.09万元,增长36.63%。主要原因:追加航空摄影与数据处理(中期款)、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技术服务(尾款)、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服务费、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工作等经费。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92.4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86万元,下降1.30%。其中:

  “自然灾害防治”(款)2020年度决算292.4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86万元,减少1.30%。主要原因:压缩项目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3080.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1153080.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2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20年度决算1153080.1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709.53万元,下降0.06%。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537080.1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709.53万元,下降0.06%。主要原因:压缩项目经费。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616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持平。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0011.3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9个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3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44.64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293.93万元减少649.2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1.1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12.48万元减少311.38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取消了原计划出访团组;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办理出国前期费用等方面,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5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7.74万元减少17.2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要求,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标准接待,公务接待费减少。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省市来京业务交流。公务接待8批次,公务接待9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642.9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963.71万元减少320.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117.6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21.11万元减少3.49万元。主要原因:更新公务用车减少,2020年更新7辆,车均购置费16.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525.3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842.61万元减少317.23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减少。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46.7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26.7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1.7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50.09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9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7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2158.70万元,比上年减少948.90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613.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09.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5.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028.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157.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5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4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3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465台,10312.3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8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01117.33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土地储备资金:是指纳入自然资源部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收回土地以及对其进行前期开发等所需的资金。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69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28.17%,涉及金额1246931.94万元。其中,部门评价项目3个,涉及金额2607.81万元,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的1个、评价得分在80(含)-90分的2个。单位自评项目166个,涉及金额1244324.13万元,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的163个、评价得分在80(含)-90分的3个、评价得分在60(含)-80分的0个。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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