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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10:00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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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为:负责建立健全本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本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本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本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规模建议。负责本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本市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市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市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开展本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开展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本市生态环境科技和国际合作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区生态环境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内设27个机构,以及1个设在机构。所属单位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14个、差额事业单位1个。包括: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本级)、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北京市辐射安全技术中心、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北京市环境影响评价评估中心、北京市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中心、北京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投诉举报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服务中心、北京市环境信息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292人,实有人数289人;事业编制958人,实有人数84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66250.00万元,比上年减少105398.26万元,下降38.8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134123.82万元,比2019年减少66063.06万元,下降33.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584.6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7.67%;事业收入15607.2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1.64%;其他收入931.8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69%。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140208.58万元,比2019年减少98197.87万元,下降41.19%。;其中:基本支出41419.7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9.54%;项目支出98788.8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0.46%。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8572.16万元,比上年减少107213.23万元,下降43.62%。主要原因是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优化2020年“老旧车淘汰更新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压减财政拨款预算资金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175.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25.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2%;教育支出33.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科学技术支出6070.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7.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5%;卫生健康支出1617.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8%;节能环保支出111395.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29%;城乡社区支出1416.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425.9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98.02万元,下降14.09%。其中:

  “发展与改革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2.8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14万元,下降46.44%。主要原因是我局所属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继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精神和要求,缩减水电费、办公费、印刷费等。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413.1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86.88万元,下降13.82%。主要原因是我局所属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承担的“北京市机动车排放实验室二期建设工程项目 ”,按照建设计划,以及合同约定的实施进度,本年度投入减少所致。

  2.“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3.2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76.14万元,下降69.59%。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0年度决算33.2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76.14万元,下降69.59%。主要原因一是各单位继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精神和要求;二是本年度受疫情影响,各单位会议、培训多采用线上形式进行,相关支出大幅下降。

  3.“科学技术”(类)2020年度决算6070.2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72.13万元,增长2.92%。其中:

  “应用研究”(款)2020年度决算6070.2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72.13万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我局所属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年中人员正常变动及政策因素导致人员等经费标准相应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217.0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40.28万元,下降4.1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3217.0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40.28万元,下降4.18%。主要原因是我局及各直属单位年中人员正常变动及政策因素导致人员等经费标准相应调整。

  5.“卫生健康”(类)2020年度决算1617.4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1.79万元,增长2.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1617.4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1.79万元,增长2.00%。主要原因是我局及各直属单位受年中人员正常变动及政策因素的影响,医疗保险基数相应调整。

  6.“节能环保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11395.6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182.53万元,增长6.89%。其中: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8093.7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18.44万元,增长6.59%。主要原因为我局及各直属单位年中人员正常变动及政策因素导致人员等经费标准相应调整。

  “环境监测与监察”(款)2020年度决算4565.0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48.20万元,下降5.16%。主要原因是我局所属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中心承担的“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项项目”、我局所属北京市环境影响评价评估中心承担的“生态环境政务服务技术支持及生态环境区域支撑项目”,因受疫情影响,项目所涉及的技术调研、会议、培训交流等相关工作按照统一部署进行了调整。

  “污染防治”(款)2020年度决算73621.5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147.33万元,增长12.44%。主要原因是局机关本年度继续实施“老旧车淘汰更新补助项目”。

  “自然生态保护”(款)2020年度决算1590.5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932.31万元,下降54.8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的中央专项资金1930万元,年中调整至大兴区“魏善庄镇污水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和“长子营镇功能型湿地项目”。

  “能源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579.2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1.13万元,下降6.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受疫情影响,我局所属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承担的“北京市温室气体减排及履约管理技术支撑”、“应对气候变化业务保障及能力提升”项目,涉及的技术调研、会议、培训交流等相关工作按照统一部署进行了调整。

  “污染减排”(款)2020年度决算12945.5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38.39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一是我局所属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年中人员正常变动及政策因素导致人员等经费标准相应调整;二是年中支付了退休职工的抚恤金。

  7.“城乡社区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416.2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10.22万元,增长28.05%。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0年度决算1416.2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10.22万元,增长28.05%,主要原因是我局及所属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承担的亚行、世行、法国政府贷款项目本年度发生还贷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6500.99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我局所属1个行政单位、14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55.32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51.61万元减少196.29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未发生支出,无决算数据,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79.38万元减少79.38万元,未发生此项支出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

  (二)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5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9.48万元减少8.9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我局继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精神和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二是本年度受疫情影响此项支出大幅下降。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境内工作交流、监督检查和国际交流等接待事项。2020年公务接待6批次、 5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54.7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62.75万元减少107.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29.35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29.35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25.4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33.40万元减少107.9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我局继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精神和要求;二是本年度受疫情影响此项支出大幅下降。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中,公务用车加油24.5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1.5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2.4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6.96万元。2020年车辆保有量10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2万元。本年度我局所属北京市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各更新公务用车一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合计870.14万元,比上年减少40.78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会议、培训多采用线上形式进行。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30201.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45.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6.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989.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984.1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65.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7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本部门车辆122辆,5380.5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9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13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432.6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四)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五)污染防治: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6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47.06%,涉及金额34753.37万元。其中,部门实施一般程序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499.58万元,评价得分90.75分。单位自评项目56个,涉及金额34753.37万元,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的53个、评价得分在80(含)-90分的3个。

  为确保我局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我局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确定工作方向、部署工作任务、跟踪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2020年我局预算绩效管理主要落实了绩效目标填报与审核、半年绩效跟踪与绩效自评三项工作。通过梳理、归纳近几年来纳入绩效管理工作的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指标等,我局绩效指标库已初步形成。后续工作中,我局将结合财政部门的管理要求、部门工作实际,定期对绩效指标库进行动态更新、完善。通过开展以上工作,我局部门绩效自评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部门绩效目标管理水平逐步提高、项目申报和储备工作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预算安排更加科学合理,推动整体预算绩效水平不断提升。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北京市重点自然保护地监管项目为2020年新增项目,实施周期为2020年4月至2021年6月。2020年度项目总投入499.58万元,均为当年财政拨款,截至2020年12月底,项目实际支出497.91万元,招标结余1.67万元,项目预算执行率99.67%。项目主要包括北京市重点自然保护地监管、北京市自然保护地等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北京市重点自然保护地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及评估、北京市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情况分析、北京市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生态建设外业核查与试评估等五个子项目。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委托北京金凯伟业咨询有限公司对2020年北京市重点自然保护地监管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本次评价聚焦项目资金,围绕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情况开展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为相关部门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提供参考,进一步优化项目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通过开展北京市重点自然保护地监管等工作,实现了北京市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信息的台账化管理,构建了一套具有综合性、系统性、引导性的北京市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首次提出了城市水系自然岸线识别方法,对于提升自然保护地综合监管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整体上看,项目立项依据和立项程序较规范,项目管理制度较健全,实施效益较明显,但本次评价也发现,项目在绩效目标设置、合同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需在后续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完善。通过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项目综合得分90.75分,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

  项目依据相关文件要求设立,且与我局实施处室职责相符,项目立项依据充分。2019年8月,我局实施处室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编制立项申请材料。经专家论证、财政投资评审及局长办公会研究后报送市财政局,得到市财政局批复,项目立项程序较规范。

  (2)绩效目标

  项目单位在年度绩效目标的基础上,从产出和效果两方面细化、量化了绩效指标,设定了数量、质量、进度等产出指标及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效果指标。

  (3)资金投入

  2020年度项目预算总投入499.58万元,预算构成包括差旅费、数据费、调研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整体上,预算安排与项目内容相匹配,资金分配较为合理。

  2.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项目申请并获批财政资金499.58万元,市财政局于2020年2月将项目资金499.58万元全部拨付至我局,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支出资金497.91万元,招标结余1.67万元,预算执行率99.67%。

  项目执行过程中,实施处室能够按照市财政局与我局统一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使用和财务管控,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流程,未发现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现象。

  (2)组织实施

  财务管理制度方面,为推进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我局制定了相关制度文件和管理办法,对项目申报、项目验收、项目合同签订内容及合同签订程序、政府采购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整体上,已有的管理制度为项目执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和依据,管理制度较为健全。

  项目采购组织实施方面,我局实施处室根据预算批复及工作实际需求,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将项目内容分为5包进行公开招标,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并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我局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并按相关规定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招投标完成后,我局按照采购结果并在履行合同审批管理程序后分别与5家项目承接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项目落实方面,项目实施处室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组、项目实施管理组等项目组,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分工。项目过程管控及验收方面,项目实施处室通过采取进展汇报会、现场调研、中期评审、结题验收等方式对项目执行情况及产出成果进行内部检查验收和监督管理,较好地履行了对项目承接主体的监督管理职能。总体上,项目组织机构建设较健全,责任分工较明确,项目采购等工作能够按照相关制度和要求执行。

  3.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及产出时效

  北京市重点自然保护地监管、北京市自然保护地等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北京市重点自然保护地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及评估、北京市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情况分析、北京市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生态建设外业核查与试评估等五个子项目工作已全部完成。

  (2)产出质量

  项目实施处室组织专家对北京市重点自然保护地监管、北京市自然保护地等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北京市重点自然保护地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及评估、北京市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情况分析、北京市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生态建设外业核查与试评估等五个子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上述各子项成果结题验收合格率均为100%。

  (3)产出成本

  2020年度项目总预算499.58万元,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各子项目的承接单位,节约财政资金1.67万元,项目整体资金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总体成本控制情况较好。

  4.项目效益情况

  (1)实施效益

  项目实施处室在项目全部工作和整体成果形成后,及时对项目成果应用转化、效益实现情况及相关效益支撑材料进行系统梳理分析,以充分展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实施效益较为显著。

  (2)满意度

  项目形成的成果及政策建议得到了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的采纳和应用,为相关文件的编制、出台提供了一定的支撑作用,项目实施的满意度情况较好。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经验

  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坚持以监督管理为保障,严格履行资金管理职能。

  二是优化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强化人大监督。为积极探索有效的预算绩效方式,提升预算绩效评价质量,2020年,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绩效评价机制,除继续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外,我局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绩效评价,主动接受人大对财政资金使用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和专业性。

  2.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绩效目标及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提升。

  原因分析:项目单位对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设置的相关预算绩效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深入,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合同管理的规范性仍需进一步加强。

  原因分析:项目单位合同管理意识有待提高,仍需进一步加强对合同的规范性管理。

  (六)有关建议

  1.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高绩效目标编报质量

  在后续的工作中,进一步树立和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高对绩效目标填报工作的重视程度。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衡量、可实现的绩效目标,明确项目产出成果数量、项目具体内容、拟解决的核心问题以及预期绩效等内容,并围绕绩效目标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及指标值,确保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内容、预算相匹配,为项目实施及考评提供可靠依据。

  2.严格合同审核,促进合同规范化管理

  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意识,加强对合同的审核力度,对合同内容的齐全性、完备性、严谨性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委托内容与项目绩效目标保持一致、合同签章清晰有效,提高合同文本的约束力和规范性。

  3.加强对实施效益和满意度资料的收集分析,充分体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建议及时对项目成果应用转化、效益实现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做好项目整体效益总结分析,以充分体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积极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工作,充分了解和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发现工作改进空间和方向,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参考。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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