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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10:00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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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本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是负责本市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的综合协调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部门包括内设处室29个,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处、综合计划处、环境建设规划发展处、城市管理综合协调处、城市管理督查考评处、网格化城市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容景观管理处、市容环境整治处、户外广告管理处、城市照明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固体废弃物管理处、环境卫生设施处、能源运行管理处、电力煤炭管理处(北京市电力管理办公室、北京市煤炭管理办公室)、燃气管理办公室、供热管理办公室、加油(气、电)站综合管理处、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处(市政设施建设协调处)、市政管线管理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公室、安全应急工作处、科技信息处、对外交流处、宣传动员处、财务处(审计处)、组织人事处;另设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下属预算单位15个(含1个行政单位、14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北京市垃圾分类治理促进中心、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城市运行监测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北京市能源运行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研究院(北京市环境卫生监测中心)、北京市环境卫生涉外服务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高级技术学校、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城市环境建设考评事务中心(北京市第六十五职业技能鉴定所)、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2.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本市关于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建设综合协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城市管理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相关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组织监督实施。

  (2)负责对本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指挥调度、专项整治和检查评价;承担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的综合协调、监督考核工作;承担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统筹、规划、指导本市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城市运行保障的监测工作。

  (4)承担本市城市容貌管理责任;组织协调落实重点地区、重点街道的景观建设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架空线入地和规范整治工作;负责管理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设置;负责城市照明管理工作,会同市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编制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

  (5)负责本市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指导、管理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本市燃气、供热、煤炭、电力、电源点的行业管理;负责加油(气)站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7)统筹本市能源日常运行工作,承担煤、电、油、气等能源的日常运行监测、调度、协调和供应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热电气常态化联调联供机制。

  (8)承担综合协调管理本市地下管线及其检查井和井盖设施的责任;会同市交通等相关管理部门推进地下管线工程与道路工程同步实施;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综合协调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参与编制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拟订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的监督管理;承担相关市政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建立市政设施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有效衔接机制,参与相关建设工程的联合验收。

  (9)负责本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不包括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监管职责。

  (10)承担本市市容环境卫生、燃气、供热、煤炭、电力、电源点、市政管线及附属设施、地下综合管廊、再生资源回收、加气(电)站、户外广告设施、城市照明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监管或管理责任;负责相关重要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督促行业内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在职责权限范围内负责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理;承担北京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北京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城市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11)负责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等方面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承担本市城市管理财政预算运维资金的统筹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248人,实有人数232人;事业编制1071人,实有人数93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712799.567921万元,比上年653970.342555万元增加58829.225366万元,增长8.9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95077.209086万元,比上年647961.702124万元增加47115.506962万元,增长7.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4342.27270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424.6322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6%;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310.3041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05155.711222万元,比上年630910.431117万元增加74245.280105万元,增长11.77%,其中:基本支出38783.21291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5%;项目支出666372.49830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7784.067098万元,比上年648158.379317万元增加59625.687781万元,增长9.2%。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指示精神,提高北京市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2020年LNG储备设施建设补助预算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4360.7592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3660.8983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2%;科学技术支出3807.8595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4969.1826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7.49%;卫生健康支出1252.8854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8%;节能环保支出160870.1681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84%;城乡社区支出127759.7651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14%;其他支出20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660.89831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3479.674866万元增加181.223451万元,增长5.21%。其中:

  “职业教育”(款)2020年度决算3649.97917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3405.714166万元增加244.265008万元,增长7.17%。主要原因:落实国家有关工资政策及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基本经费预算增加。

  “进修及培训”(款)2020年度决算10.91914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73.9607万元减少63.041557万元,下降85.24%。主要原因: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紧急非必需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807.85958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3889.1066万元减少81.247013万元,减少2.09%。其中:

  “应用研究”(款)2020年度决算3807.85958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3889.1066万元减少81.247013万元,减少2.09%。主要原因: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紧急非必需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404969.18263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364409.4977万元增加40559.684933万元,增长11.1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341.5456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324.5777万元增加16.96799万元,增长5.23%。主要原因:人员正常变动及政策因素调整,基本经费预算增加。

  “社会福利”(款)2020年度决算404627.63694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364084.92万元增加40542.716943万元,增长11.14%。主要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经市政府批准延长冬季供暖期,增加供热补贴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252.88549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1404.958087万元减少152.072596万元,下降10.8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1252.88549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1404.958087万元减少152.072596万元,下降10.82%。主要原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我市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政策,核减减征部分预算。

  5.“节能环保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60870.16812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160922.333367万元减少52.165246万元。下降0.03%。其中:

  “能源节约利用”(款)2020年度决算10400.67312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10400.674067万元减少0.000946万元,与2020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能源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469.49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521.6593万元,减少52.1643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紧急非必需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50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150000万元持平。

  6.“城乡社区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27759.76513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128034.673663万元减少274.908526万元,下降0.21%。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36840.95266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36668.574423增加172.378241万元,增加0.47%。主要原因:落实国家有关工资政策及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基本经费预算增加。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0年度决算50275.95153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48811.997927万元增加1463.953611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根据基建项目进展,安排下达基建项目预算。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40642.86093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42554.101313万元减少1911.240378万元,下降4.49%。主要原因: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紧急非必需支出。

  7.“其他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04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2040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04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20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安排重大活动环卫保障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8673.33685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3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48.530782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09.645674万元减少161.11489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80万元减少8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风险防控工作,2020年未安排此类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5.020674减少5.02067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风险防控工作,2020年未安排此类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348.53078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424.625万元减少76.0942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348.53078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424.625万元减少76.094218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压减公车运维支出。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80.1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43.29154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95.72373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9.335499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6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1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171.678345万元,比上年1079.152995万元增加92.525350万元,增加原因:做好新冠疫情风险防控工作,增加新冠疫情防疫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599.6576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52.087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7.6144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779.9556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303.764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6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32.6293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75台,8479.56079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9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7190.90401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部门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27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95%,涉及金额648652.12万元。评价结果: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2个,涉及金额3463.6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2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10个;简易程序评价项目315个,涉及金额645188.52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290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25个。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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