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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水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10:00    来源:北京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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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水务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依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北京市水务局有关事宜的通知》(京政办发[2004]15号)设立,并正式对外办公。

  北京市水务局设2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处、行政审批处、规划与科技处、投资计划处、水资源管理处(水文处)、北京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地下水管理处、水利工程建设处、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处、供水管理处、污水处理与再生水管理处、海绵城市工作处(雨水管理处)、水土保持与水生态处、应急与安全管理处、水旱灾害防御处、河长制工作处、财务处、审计处、人事教育处、宣传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团委)、机关纪委、工会和离退休干部处,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

  2.本部门职责

  (1)负责保障本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战略规划。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水务发展规划和水资源规划、河湖流域规划、南水北调规划、防洪规划,参与编制供水规划、排水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本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以及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3)负责本市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地表水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4)负责本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水资源的统一配置调度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资源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含矿泉水和地热水)和水影响评价(含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等),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参与水价管理、改革和水生态环境补偿的有关工作。

  (5)按规定制定本市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项目安排建议,承担水务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水务资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有关水务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

  (6)负责本市供水、排水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拟订供水、排水行业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供水、排水行业特许经营。指导农民安全饮水工作。

  (7)负责本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制定有关定额、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计划用水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组织开展本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规划、计划、政策,组织制定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9)指导监督本市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南水北调北京段干线及市内配套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协调水利工程征地拆迁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监督工作。

  (10)指导本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湖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11)负责本市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重点水土保持建设和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实施。依法承担水库、湖泊、河流等管理范围内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12)负责本市河长制工作。拟订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政策建议和工作任务,组织开展督查、考核。

  (13)指导监督本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协调推进水务区域合作、对口支援与协作工作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4)负责本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15)依法依规负责本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务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16)负责开展本市水务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拟订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务科技项目的研发和水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指导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水务国际合作与交流。

  (17)负责落实本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防御洪涝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和城市内涝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单位性质

  北京市水务局下属51个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45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1个。

  行政单位3个,分别是北京市水务局机关、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执法大队、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北京市水务应急中心、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财政补助事业单位45个,分别是北京水利水电学校、北京市水文总站、北京市水务局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水务局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水务局党校、北京市东水西调管理处、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永定河滞洪水库管理处、北京市水务信息管理中心、北京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北京市水库移民事务中心、北京市水务宣传中心、北京市水资源调度中心、北京市水影响评价中心、北京市西郊雨洪调蓄工程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信息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拆迁办公室、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站、北京市南水北调调水运行管理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调南干渠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大宁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东干渠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水质监测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调干线管理处、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市水利自动化研究所、北京市水务局房屋管理中心、北京市北运河管理处、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北京水利医院、北京市密云水库医院、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水务局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十三陵水库管理处、北京市官厅水库管理处、北京市密云水库管理处、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北京市水务局幼儿园、北京市郊区水务事务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经费自理事业单位1个,是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489人,实有人数286人;事业编制5207人,实有人数489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936,688.64万元,比上年减少225,773.85万元,下降19.4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77,686.27万元,比上年减少8,211.32万元,下降0.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9,145.3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9.91%;事业收入12,727.0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45%;经营收入73,510.3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38%;其他收入2,303.5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6%。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21,361.44万元,比上年减少267,038.29万元,下降24.53%,其中:基本支出172,244.5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0.97%;项目支出587,607.3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1.54%;经营支出61,509.5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49%。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33,192.67万元,比上年减少212,333.34万元,下降20.31%。主要原因:一方面按要求统一压减一般性支出,另一方面根据整体工作安排,减少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安排。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2,624.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9,159.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11.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8% ;卫生健康支出2,101.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5%;城乡社区支出5,386.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1%;农林水支出560,065.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9,159.5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9.22万元,下降0.21%。其中:

  “普通教育”(款)2020年度决算1,298.6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39.73万元,下降9.71%。主要原因为2020年计划增加长期聘用人员以满足幼儿园的工作需求,但由于疫情突然爆发,导致幼儿园上半年未开园,所以未增加长期聘用人员。

  “职业教育”(款)2020年度决算6,346.3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45.60万元,增加5.76%。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标准调整增加人员经费预算,二是年中追加职业教育特高建设资金预算。

  “进修及培训”(款)2020年度决算1,514.4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25.08万元,下降12.94%。主要原因:按全市统一要求压缩培训等一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5,911.1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719.95万元,下降9.7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5,911.1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719.95万元,下降9.76%。主要原因:由于社保缴费比例变化,核减职业年金、养老保险预算金额。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101.5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65.01万元,下降7.28%。其中:

  “公立医院”(款)2020年度决算2,066.4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00.12万元,下降8.83%。主要原因:相关单位按要求压缩差旅、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35.1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5.11万元。主要原因:使用以前年度“卫生健康支出”(类)资金缴纳2020年度医疗保险。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386.3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386.33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0年度决算5,386.3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386.33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支出资金来源为上年结转,非年初预算申报事项。

  5、“农林水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60,065.9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145.47万元,下降1.78%。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0年度决算199.5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70万元,下降1.82%。主要原因:压缩项目支出,项目实际支出小于预算申报金额,形成净结余。

  “林业和草原”(款)2020年度决算338.8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52万元,下降0.45%。主要原因:平原造林项目压减支出资金,形成净结余。

  “水利”(款)2020年度决算559,527.5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140.25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按照要求压减一般性经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761.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147,761.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47,761.6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9,764.06 万元,增加89.44%。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12,407.5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0,701.66万元,增长169.52%。主要原因:根据全局重点工作安排,年中追加城市建设类项目资金。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311.4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311.45 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全局重点工作安排,年中追加城市公共设施类项目资金。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34,042.6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249.06万元,下降6.20%。主要原因:根据要求压减支出规模。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内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61,080.0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3个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6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40.82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163.15万元减少422.3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3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72.00万元减少171.64万元。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未组织开展出国(境)公务活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前期翻译事宜,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5.5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42.73万元减少37.21万元。主要原因: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我局减少公务接待事项安排。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水务系统单位考察学习、专家调研等方面。公务接待427批次,公务接待2574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734.9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948.42万元减少213.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139.2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49.68 减少10.43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单位车辆采购指标批复较晚,经与机管局沟通,目前正在执行下一步采购流程。2020年购置(更新)7辆,车均购置费19.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595.6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798.74万元减少203.05万元,主要原因:按照过紧日子要求,我局严格压减一般性支出规模。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95.9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09.7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12.5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77.49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0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183.31万元,比上年减少64.28万元,减少原因:我局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按比例压减一般性支出培训、会议、差旅、公务接待科目资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446.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78.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340.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327.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404.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150.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0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全局车辆504台,13,278.7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4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65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5,755.2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根据自身业务职能,在以下四项基础上,至少增加一项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没有专业性较强名词的,可对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等进行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市水务局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455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94.79%,涉及金额497,262.31万元。其中,部门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15,426.56万元,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的1个。单位自评项目454个,涉及金额481,835.75万元,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的401个、评价得分在80(含)-90分的51个、评价得分在60(含)-80分的2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成立于2011年,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辖范围为团城湖调节池工程和南水北调来水调入密云水库调蓄工程。主要职责:负责工程运行期的运行管理;负责工程设备设施调试、运行、维护、保养;负责工程沿线安全巡查及监测等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水资源保护与配置、水环境维护;负责汛期防汛抢险。

  本次评价的“水利工程日常运行与维护”项目包括团城湖调节池和南水北调来水调入密云水库调蓄工程的运行维护。其中:

  团城湖调节池工程是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12月正式投入运行。该工程连接密云、南水北调两大水源,替代团城湖成为新的京西供水枢纽,具有分水、调蓄及水量匹配功能。调节池总占地面积为67公顷,通过其分水口向周边水厂及城市河湖供水,解决北京市西部地区用水。

  南水北调来水调入密云水库调蓄工程从团城湖取水,利用现有京密引水渠,通过屯佃泵站、前柳林泵站、埝头泵站、兴寿泵站、李史山泵站、西台上泵站、郭家坞泵站、雁栖泵站、溪翁庄泵站共9级加压泵站和22公里PCCP输水管线,将南水北调来水反向输送至怀柔水库、密云水库,并为密怀顺水源地补水。工程于2015年9月全线通水。

  作为项目单位机构运行保障类项目,项目单位每年需申请“水利工程日常运行与维护”项目,通过对团城湖调节池、密云水库调蓄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保证工程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实现调蓄和水量匹配任务,按计划完成年度调水任务,提高首都北京供水安全保障率,缓解北京市水资源紧缺局面。

“水利工程日常运行与维护”项目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水利工程日常运行与维护”项目包括团城湖调节池及附属设备设施,密云水库调蓄工程9座泵站、节制闸和泵站进出水渠道、22公里PCCP管道及附属构筑物等运行维护,具体运行维护包括工程的运行管理、自动化及通信设备维护、绿化与水环境维护、安全监测、水质监测、安全生产、安全保卫、物业管理等内容。

  项目自2019年底启动,陆续完成招标、合同签订、运行维护、验收及泵站电费的缴纳等工作。截至2021年4月底,已全部实施完毕。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该项目年初申请财政资金13,626.56万元,2020年2月14日取得《北京市水务局关于批复2020年预算的通知》(京水务财〔2020〕2号),批复项目资金13,626.56万元。2020年追加泵站电费1,800.00万元,2020年7月20日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水务局2020年项目经费预算的函》(京财农指〔2020〕1355号)。调整后“水利工程日常运行与维护”项目总投资为15,426.56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截至2021年4月30日,累计支出15,423.66万元,预算执行率99.98%,结余资金已上交财政。

  2.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对团城湖调节池、密云水库调蓄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等工作,保证工程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实现调蓄和水量匹配任务,按计划完成年度调水任务,加强北京市水资源战略储备,提高首都北京供水安全保障率,缓解北京市水资源紧缺局面,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年度绩效指标

  产出数量指标:

  ①调度值守数量指标:调度运行管理365天;

  ②安全值守数量指标:安全值守数量10处;

  ③重要节点巡查数量:调节池4处、PCCP管道37处、泵站9处;团城湖调节池巡查范围1850000㎡,泵站巡查路线长度214km;

  ④安全监测内观监测数量:调节池自动观测2394点次,人工观测152点次;密云泵站自动观测9576点次,人工观测1760点次;

  ⑤安全监测外部变形监测数量:调节池420点次,密云2550点次,调节池水文气象观测3处;

  ⑥密云基点复测数量77.9km;密云水质监测数量27324点次。

  ⑦维护数量指标:调节池水质保护水体数量1270000m3;维护调节池分水口数量3座;维护调节池隧洞长度0.32km;维护泵站装机容量36320kw;维护PCCP管道长度21.98km;维护阀井数量41座;维护水闸数量15座;维护绿地面积33.07万㎡;维护绿植数量24.63万株;维护景观设施面积40.09万㎡;水环境保洁总面积41.01万㎡;维护管理设施总面积13.84万㎡;物业管理面积12699.78㎡;

  ⑧完成泵站2020年调度运行工作。

  产出质量指标:

  ①调度管理质量指标:调度指令有效传达率、落实率100%;

  ②安全运行质量指标:安全生产率100%;

  ③安全保卫质量指标:违法事件有效处理率100%;

  ④工程巡查质量指标:巡查问题有效处理率100%;

  ⑤监测(观测)质量指标:监测质量合格率100%;

  ⑥工程维护质量指标:建筑维护合格率100%;设备设施维护合格率100%;设备故障及时处理率100%;绿地及景观设施维护合格率100%;水环境保洁合格率100%;物业服务合格率100%;维持水体水质Ⅲ类标准。

  产出进度指标: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产出成本指标:

  项目总预算控制数在15,426.56万元以内,其中运行与维护控制在13,626.56万元以内,泵站运行电费控制在1,800.00万元以内。

  效益指标:

  建筑物完好率>85%,设备正常运转率100%,供水任务完成率100%,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转,有效提高首都北京供水安全保障率,缓解北京市水资源紧缺局面。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衡量和考核项目单位“水利工程日常运行与维护”项目使用财政资金的绩效,了解、分析、检验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通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不足,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项目单位“水利工程日常运行与维护”项目,涉及到项目单位的计划合同科、调度科、水政科、安全科、运维所等科室。

  (3)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为“水利工程日常运行与维护”项目使用财政资金部分的决策情况、资金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实现的产出情况以及取得的效益情况。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以及预算资金的投入、使用过程、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评价工作组结合项目的特点,突出结果导向,参照“北京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充分考虑项目指标重要程序、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将原则性和灵活性进行有机结合,制定了水利工程日常运行与维护项目指标体系。其中项目决策权重占10%,项目过程权重占20%,项目产出权重占40%,项目效益权重占30%。

  (3)评价方法

  评价工作组结合项目特点,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专家评议等方法开展具体工作,并对预期目标与实施效果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4)评价标准

  评价工作组按照项目单位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等计划标准作为绩效评价标准,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和分析。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情况

  一是组建评价工作组。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等文件规定,评价中介机构组成评价工作组,工作组成员4人,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组员2人。

  二是编制项目评价工作方案。评价工作组通过与项目负责人座谈、查阅相关文件等方式,了解项目的立项背景、实施情况,把控财政部门对预算资金管理要求,关注绩效评价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评价工作组根据掌握的基本情况,聘请管理专家、业务专家和财务专家,针对关注的问题,请项目单位收集并提供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形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确定了项目评价重点,包括项目决策情况、资金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实现的产出情况以及取得的效益情况。

  (2)现场核查情况

  评价工作组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及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要求,了解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及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等情况。

  一是了解绩效目标设立及完成情况。评价工作组结合项目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实施方案、目标完成等资料,了解绩效目标设定是否明确、合理,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和内容实施,是否取得阶段性成果。检查会计账簿及相关凭证,查阅相关的制度文件,了解预算资金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二是了解项目效益实现情况。评价工作组通过收集项目完成相关资料,包括完成情况照片、绩效报告、满意度调查等相关资料,了解项目的完成情况及实施效果。通过收集满意度调查表作为评价项目满意度实现的主要依据。通过现场踏勘,直观了解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为本次评价提供支撑。

  (3)资料信息汇总

  评价工作组参照“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资料准备清单”,结合项目的特点,收集与水利工程日常运行与维护项目相关的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资料,包括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立项批复文件、相关制度、实施方案、招投标资料、项目实施及验收资料、支出明细账、会计凭证及附件等资料。资料收集后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进行逐一复核,并经相关各方盖章确认。通过对项目的整体了解、分析,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容和评价重点,评价工作组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归集、整理,装订成册,形成资料手册,提供给专家、人大代表审阅评议。

  (4)评价分析与沟通反馈

  根据项目特点,评价工作组遴选5名专家(其中管理专家2名,业务专家2名,财务专家1名),组成评价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议,并邀请人大代表对评价工作进行监督。2021年5月21日绩效评价工作组组织召开了专家预备会,各专家对前期审阅资料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形成初步评价意见。2021年5月24日,评价工作组召集评价专家组、人大代表、北京市水务局及项目单位相关人员召开专家评价会,专家、人大代表针对关注的问题与项目单位进行充分讨论和沟通,并就指标体系内容进行评分,出具评价意见。

  (5)出具评价报告

  评价工作组根据专家意见和评价结果,完成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的撰写工作,并上报北京市水务局审核,经与北京市水务局及项目单位沟通反馈后,形成最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1.综合评价情况

  截至2021年4月,项目单位按计划完成了团城湖调节池工程和密云水库调蓄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泵站运行电费等工作,保证工程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实现调蓄和水量匹配任务。其中团城湖调节池工程累计进水量827.00万m3,年度累计向城市河湖补水量631.32万m3。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年接待参观人员101批次共计2456人,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好评。密云水库调蓄工程年度累计输水17721.27万m3;团城湖调节工程通过高水湖养水湖分水口向城市河湖年度累计补水631.3241万m3。

  2.评价结论

  经专家综合评议,项目单位“水利工程日常运行与维护”项目综合得分92.64分,其中项目决策8.78分,项目过程18.10分,项目产出37.76分,项目效益28分,绩效评定结论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分析

  项目单位成立于2011年,为北京市水务局下属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范围包括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团城湖调节池工程及密云水库调蓄工程。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工程运行期的运行管理;负责工程设备设施调适、运行、维护、保养,工程沿线安全巡查及检测等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水资源保护与配置、水环境维护;负责汛期防汛抢险。

  “水利工程日常运行与维护”项目作为项目单位机构运行保障类项目,根据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做好水利工程日常维护项目计划和第三方审核工作的通知》以及《北京市市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年度运行和维护的情况申请立项。经项目单位“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审议后报北京市水务局进行项目审批,于2020年4月17日取得《北京市水务局关于2020年度团城湖管理处水利工程日常运行与维护项目计划的批复》(京水务管〔2020〕51号)。

  通过综合分析,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属于项目单位职责范围。但项目决策程序还不够规范,缺少辖区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密云水库调蓄工程自动化监控系统完善、团城湖调节池环湖路增设隔离路桩等新增子项的决策资料,未提供设备设施基础台账等。

  (2)绩效目标分析

  项目单位根据“水利工程日常运行与维护”项目特点,结合年度运行与维护的内容,设定了总体绩效目标,同时设定了数量、质量、进度、成本和效益指标。

  通过综合分析,该项目绩效目标明确、指标较细化,但是绩效目标申报填报还不完整、明确、合理,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绩效目标仅体现预期效益,内容不够细化量化,二是数量指标不够全面,缺少调水量指标;三是质量指标均为静态指标,缺少动态运行管理的内容;四是进度指标不明确,缺少重要工作节点时间进度;五是未设置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指标;六是个别指标设置偏低,如密云水质监测数量27324点·次,实际执行为67560点·次;安全监测内观监测数量(调节池人工观测)计划152点·次,实际执行为404点·次。

  (3)资金投入分析

  项目单位按照《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管理维护方案》、《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维修养护与运行管理预算定额》及年度运行和维护的情况,编制项目预算,经“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审议后报北京市水务局进行项目审批。

  2020年年初申报预算资金13,626.56万元。追加泵站电费1,800.00万元,2020年7月20日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水务局2020年项目经费预算的函》(京财农指〔2020〕1355号)。截止2021年4月,累计支出15,423.66万元,结余资金2.91万元,已上缴财政。

  通过综合分析,该项目按照预算定稿编制了年度预算,但预算编制还不够准确,支撑资料不完整。一是作为运行保障类项目对2020年度需求变化梳理分析不足,预算编制不完整,年度追加预算金额较大。二是泵站运行电费可行性研究分析不充分,调水计划运行期调整为6月-11月,实际于2021年4月执行完毕,追加财政资金的测算依据与实际支出时间有出入。三是将部分电力运行费用调整用于缴纳绿化用水地表水水资源税依据不充分。四是运行和维护2020年度合同价高于2018年度招标价的依据不充分。

  2.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分析

  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13,626.56万元,取得《北京市水务局关于批复2020年预算的通知》(京水务财〔2020〕2号)和《北京市水务局关于2020年度团城湖管理处水利工程日常运行与维护项目计划的批复》(京水务管〔2020〕51号)。2020年7月项目单位追加泵站运行电费1,800.00万元,2020年7月20日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水务局2020年项目经费预算的函》(京财农指〔2020〕1355号)。实际到位15,426.5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全部为财政资金。

  截至2021年4月30日,累计支出15,423.66万元,预算执行率99.98%。结余资金2.91万元,已上缴财政。支出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预算支出明细

  资金支付过程中按照项目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会议程序及审批手续。

  通过综合分析,该项目资金程序较规范,审批手续较完整,但追加的泵站运行电费年度预算执行率不高(36.27%),截止2021年4月30日预算执行率100%。

  (2)组织实施分析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分析

  项目单位按照《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维修养护与运行管理预算定额》,结合项目的情况编制预算。为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各项目统筹、协调、有序开展,项目单位制定了《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项目管理办法》,遵循“统筹规划、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立项申报、项目计划及调整、采购方式、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及变更、资金支付、项目验收、项目监督与绩效管理等具体内容。为规范水利工程日常维护作业行为,统一作业内容及维护标准,方便管理,制定了《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水利工程日常维护作业标准》、《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设备设施操作规程汇编》、《机电设备及水工建筑物评级标准(泵站和调节池)》。为提高项目单位内部管理,项目单位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工作细则》、《议事决策细则》、《收入管理办法》、《支出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工程运行维护项目考核办法》、《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及《财务管理制度》等。

  通过综合分析,该项目制度较健全,能为项目顺利实施,资金的使用和核算提供制度保障。但是“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维护方案”、“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维修养护与运行管理预算定额”均出自2015年,时效性不足,还有待进一步更新完善。

  ②制度执行有效性分析

  预算资金管理方面,根据实施方案编制资金计划,及时申请财政额度,并按规定进行资金支付。资产管理方面,日常加强会计核算监督和出入库验收管理,期末资产盘点账实相符。采购管理方面,严格按照采购类别、采购限额标准严格执行政府集中目录采购、分散采购和其他采购方式。合同管理方面,规范合同谈判、签订、履行、变更、争议调解、验收、存档等管理,并实行合同签订会签程序,加强合同履行过程控制,合同验收后及时存档。绩效管理方面,定期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跟踪问题及整改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发生变化和调整,及时上报绩效目标复核;组织整体财政支出情况实施的总结分析工作。日常监管方面,实时监控项目运行状态、进度及遇到的问题,对实施过程资料、实施效果不定期进行日常内部监督检查。

  通过综合分析,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运行和维护、物业保卫服务商,物业服务通过比选方式选取服务商,程序较规范,但在方案的制定、合同的签订及验收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各项目具体工作的实施方案较简单,缺少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进度安排、资金使用计划、监督管控机制、风险防控措施及应急预案等。二是安保合同、物业合同缺少服务标准、验收考评等内容。三是验收还不够规范。运维、物业、安保合同验收日期早于合同终止日期;个别质量指标缺少对应的支撑材料,如物业服务合格率100%、巡查问题有效处理率100%;验收小组意见单验收意见和签字不完整;自动化监控系统验收资料较为简单,缺少量化的验收结果。

  3.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分析

  截止2021年4月30日,已完成全年调度管理、生产运行管理、安保管理、工程巡查工作、监测工作、工程维护及泵站运行电费的支付等工作。年度累计反向输水17,721.27万立方米。其中向南沙河分水233.99万立方米;向十三陵水库输水285.8423万立方米;向桃峪口水库输水188.81万立方米;向小中河分水4,005.691万立方米;向白河调节池分水634.86万立方米;向怀柔水库输水11,909.4552万立方米;向密云水库输水8,109.89万立方米。团城湖调节工程通过高水湖养水湖分水口向城市河湖补水,年度累计补水631.3241万立方米。

  ①调度管理:运维人员按照各月份各站排班计划,进行值班。运行期间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巡视、检查、操作等,保证了各级泵站的安全运行,完成了各月的值班任务。各地管理所严格执行调度指令,圆满完成了全年调水运行任务。完成365天调度值守,调度指令有效执行率100%。

  ②安全值守:安保人员对调节池及9座泵站区域进行安全保卫,每月按照工作要求出勤,登记来访车辆及来访人员情况,检查防暴器材,完成日常执勤及卫生清洁消毒等工作。安保值守10处·365天,对调节池67公顷及泵站19.0263万㎡区域进行安全保卫,违法事件有效处理率100%。

  ③工程巡查:每月按照排班表安排值班长、值班人员对调节池、泵站管理范围进行检查,包括河面有大面积树叶、垂钓、游泳、排放污水、倾倒垃圾、破坏水质等行为。完成调节池4处·730次,PCCP巡查37处·1776次,对泵站巡查9处·3294次,团城湖调节池巡查范围185万㎡·730次,泵站巡查路线长度214km·365次,巡查问题有效处理率100%,保障工程安全运行。

  ④监测(观测):完成内观监测数量:调节池自动观测2432点次,人工观测404点次,密云泵站自动观测9528点次,人工观测1760点次。安全监测外部变形监测数量:调节池431点次,密云3022点次。调节池水文气象观测数量:3处。水质监测67560点次,监测质量合格率100%。

  ⑤工程维护:设备设施维护对调节池及1-9级泵站的建筑物维修养护、机闸设备维修养护、供配电设备维修养护、特种设备维修养护检验、其他设备维修养护检验、自动化设备维护(监测设备部分)、自动化设备维护(网络通信部分)进行日常维修养护;绿化维护完成包括调节池植物养护、景观设施维护、池顶道路及护坡维护、喷灌设备维护,1-9级泵站绿化维护、景观设施维护、灌溉设备、道路、栏杆清洁的日常维修养护工作。安全生产对调节池及1-9级泵站进行安全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并对排查的隐患问题形成清单,各地根据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并对节前安全检查,主要对主厂房、附属厂房、厨房、宿舍以及疫情期间的消杀记录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包括:维护调节池分水口数量3座;调节池隧洞长度0.32km;泵站装机容量36320kw;PCCP管道长度21.98km;阀井数量41座;水闸数量15座;维护绿地面积33.07万㎡;绿植数量24.63万株;景观设施面积40.09万㎡;水环境保洁总面积41.01万㎡;维护管理设施总面积13.84万㎡;物业管理面积12699.78㎡。

  通过综合分析,除安全监测点次较预期减少48点次外,其他基本按计划执行。

  (2)产出质量分析

  项目质量为调度管理质量指标、生产运行质量指标、安全保卫质量指标、工程巡查质量指标、监测(观测)质量指标、工程维护质量指标达标率均为100%。建筑物维护合格率、设备维护合格率、设备故障及时处理率、绿地维护、景观设施维护、水环境保洁合格率100%,维持水体水质标准达Ⅲ类以上等。

  通过综合分析,项目单位于各子项目完成后组织了验收,并针对未完成监测点次相应核减合同金额,但验收内容还不够完整、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

  (3)产出时效分析

  项目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维护,2021年4月底完成了泵站运行电费的支付。

  通过综合分析,该项目基本按计划进度执行。

  (4)产出成本分析

  项目单位依据《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维修养护与运行管理预算定额》、年度运行和维护的情况编制预算资金15,426.56万元。截至2021年4月30日累计支出15,423.66万元,预算执行率99.98%。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公开招标、比选的方式遴选服务商。预算资金在支付过程中按照项目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会议程序及审批手续。

  通过综合分析,该项目有一定的成本控制措施,但运行和维护2020年度合同价高于2018年度招标价的依据不充分,追加1,800.00万的泵站运行电费与实际支出时间有出入(2021年4月完成)。

  4.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效益分析

  通过对团城湖调节池、密云水库调蓄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等工作,保证工程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实现调蓄和水量匹配任务,达到建筑物完好率85%以上;设备正常运转率100%,供水任务完成率100%。

  通过综合分析,绩效成果展现不完整,效果证明资料不够充分。一是缺少对项目绩效的深入挖掘与系统梳理;二是团城湖调节池环湖路隔离路桩项目新增的288根隔离桩,间距1.2米一根,实施效果对于人身安全防护的效果不足。

  (2)项目满意度分析

  项目单位从组织管理、按照执行调度指令、调度指令执行准确率、沟通和协调、调度安全运行、经办人员服务态度、调水任务完成等方面,对北京市南水北调调水运行管理中心、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北京市密云水库管理处4家单位进行了服务满意度调查。

  通过综合分析,项目单位组织开展了满意度调查,被调查单位反馈均为满意,但满意度调查不全面,缺少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资料。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经验及做法

  水利工程作为民生基础设施,是高质量新发展格局中的刚需保障。项目单位按照“安全、洁净、生态、优美、为民”的首都水务发展目标,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以安全发展为根本,确保人员安全、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同时,为防范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经济活动风险,从制度体系建立、权力结构配置、监督机制运行方面,构建较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决策程序还不够规范,缺少辖区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密云水库调蓄工程自动化监控系统完善、团城湖调节池环湖路增设隔离路桩等新增子项的决策资料,未提供设备设施基础台账。

  (2)绩效目标申报填报还不完整、明确,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绩效目标仅体现预期效益,内容不够细化量化,二是数量指标不够全面,缺少调水量指标;三是13项质量指标均为静态指标,缺少动态运行管理的内容;四是进度指标不明确,缺少重要工作节点时间进度;五是未设置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指标;六是个别指标设置偏低,如密云水质监测数量27324点·次,实际执行为67560点·次;安全监测内观监测数量(调节池人工观测)计划152点·次,实际执行为404点·次。

  (3)预算编制还不够准确,支撑资料不完整。一是作为运行保障类项目对2020年度需求变化梳理分析不足,预算编制不完整,年度追加预算金额较大。二是泵站运行电费可行性研究分析不充分,调水计划运行期调整为6月-11月,实际于2021年4月执行完毕,追加财政资金的测算依据与实际支出时间有出入。三是将部分电力运行费用调整用于缴纳绿化用水地表水水资源税,依据不充分。四是运行和维护2020年度合同价高于2018年度招标价的依据不充分。

  (4)项目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维护方案”、“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维修养护与运行管理预算定额”均出自2015年,还有待进一步更新完善;二是各项目具体工作的实施方案较简单,缺少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进度安排、资金使用计划、监督管控机制、风险防控措施及应急预案等。三是安保合同、物业合同缺少服务标准、验收考评等内容。四是验收还不够规范。运维、物业、安保合同验收日期早于合同终止日期;个别质量指标缺少对应的支撑材料,如物业服务合格率100%、巡查问题有效处理率100%;验收小组意见单验收意见和签字不完整;自动化监控系统验收资料较为简单,缺少量化的验收结果。

  (5)绩效成果展现不完整,效果证明资料不够充分。一是缺少对项目绩效的深入挖掘与系统梳理;二是满意度调查不全面,缺少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资料;三是团城湖调节池环湖路隔离路桩项目新增的288根隔离桩,间距1.2米一根,实施效果对于人身安全防护的效果不足。

  (六)有关建议。

  1.加强项目前期决策的规范化管理,制定专项规划和计划,对往年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分析,为项目决策和预算决策提供支撑。

  2.加强预算管理,以需求为导向,细化预算内容,明确预算依据,完善成本控制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调整程序。

  3.强化绩效意识,结合年度重点任务、中长期规划目标,科学设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提高质量、效果效益指标及可衡量性,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夯实基础。

  4.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定额,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二是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进度安排、资金使用计划、监督管控机制、风险防控措施及应急预案等内容,有序推进项目实施。三是加强合同管理,细化服务标准和考核要求。四是规范项目验收,完善验收手续,重视巡查问题汇总、整改跟踪。五是运行维护月报增加执行内容和主要监测数据记录,特别是设备维护校核、绿化和水环境维护、水量水质监测等内容。

  5.重视绩效成果的归档总结,完善满意度调查方案,结合项目内容,设计合理的调查问卷、样本选择方式,全面了解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情况,充分展示项目实施绩效。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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