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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10:00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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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北京市文物局机构设置

  北京市文物局核定行政编制79人,共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处)、法制处(科研处)、研究室、申遗处、文物保护处(革命文物处)、遗产管理处、考古处、博物馆处、文物市场管理处(文博产业管理处)、安全保卫处、计划财务处、组织宣传处(人事处、对外联络处)12个内设机构。另设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团委)、离退休干部处。

  北京市文物局所属单位28家参加了2020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北京市文物局本级(含本级行政及本级事业)、北京市文物局图书资料中心、北京辽金城垣博物馆、老舍纪念馆、北京文博交流馆、北京市大葆台西汉墓博物馆、北京石刻博物馆、北京市古代钱币展览馆、徐悲鸿纪念馆、北京西山大觉寺管理处、北京市团城演武厅管理处、北京市正阳门管理处、北京市古代建筑研究所、北京市文物研究所、首都博物馆、北京市白塔寺管理处、大钟寺古钟博物馆、北京艺术博物馆、北京古代建筑博物馆、北京市文物局机关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周燕都遗址博物馆、北京市文物局信息中心、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北京奥运博物馆、北京市文物进出境鉴定所、北京市文物局宣传教育中心、北京市文物局老干部活动站等。

  2.北京市文物局的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文物和博物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

  (2)负责本市世界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意见。

  (3)指导本市博物馆的业务工作,组织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博物馆馆藏文物鉴定、登记、借用、调拨和交换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市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保护地下文物埋藏区的意见;负责出土文物的调用。

  (5)负责管理本市民间收藏文物及其流通活动;培育、引导和扶持文物和博物馆领域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6)负责本市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

  (7)依法负责本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有关文物的违法违章案件;承担文物和博物馆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

  (8)负责本市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组织与国(境)内外的文物交流和展示活动。

  (9)规划、指导本市文物和博物馆领域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文物和博物馆领域科学研究及交流、文物科学保护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79人,实有人数95人(含北京市文物监察执法队20人及纪检组5人);事业编制1136人,实有人数869人(含参公事业人员2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87346.31万元,比上年减少23169.56万元,减少1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4101.80万元,比上年减少22817.58万元,减少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878.6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8.08%;事业收入32380.2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1.1%;其他收入842.8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8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3003.78万元,比上年减少22450.03万元,减少17.9%,其中:基本支出42523.5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1.28%;项目支出60480.2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8.72%。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282.11万元,比上年减少7176.79万元,下降9.03%。主要原因:上年结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比2019年有所减少。同时贯彻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方针政策,压缩一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277.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7.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7625.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3.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7.7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74万元,下降80.6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0年度决算17.7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74万元,下降80.65%。主要原因: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减少集中培训项目,压缩培训经费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67625.6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320.09万元,减少7.29%。其中:

  “文物”(款)2020年度决算67625.6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320.09万元,减少7.29%。主要原因:贯彻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方针政策,并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633.8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8.88万元,下降1.3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20年度决算633.8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8.88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贯彻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方针政策,压缩本年相关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128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6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9.41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55.65万元减少86.2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1.83万元减少31.8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未安排出国境项目;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4.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1.08万元减少16.93万元,主要原因: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减少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执行国家“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开支。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文博单位业务交流等。公务接待337批次,公务接待1184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65.2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02.74万元减少37.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0元持平,主要是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更新购置,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65.2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02.74万元减少37.49万元,主要原因:新冠疫情期间,减少公务活动,减少了运行费用支出。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5.5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0.3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4.1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5.28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31.73万元,比上年增加144.49万元,增加原因:2019年按照预算执行审计决定核减经费90万元;同时2020年调整增加预算申报基础数据办公用房面积,增加了相关费用的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10.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8.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888.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23.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74.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29.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4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本部门车辆53台,1152.1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037.7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 文物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指用于支持我市文物保护事业发展,推进文物合理利用,提升历史名城保护水平的资金。资金支出范围包括:北京市行政区划内的各级别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或经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遗址遗存,古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中国传统村落,优秀工业遗址以及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等。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京财绩效[2021]283号)相关规定,我局于2021年3月至5月组织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开展部门绩效自评工作,共评价项目164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78.10%,涉及金额55788.71万元。单位自评得分在90分(含)-100分的69个,评价得分在80分(含)-90分的95个,评价得分在60分(含)-8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

  在开展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我局选取1个重点项目对其进行部门评价,涉及金额554.94万元,评价得分91.24分。

  二、大觉寺安技防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西山大觉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大觉寺路9号。是隶属于北京市文物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989年3月成立,1996年注册登记为博物馆。寺院依山而建,院落占地40000平方米。自2005年,安技防设备开始建设并投入使用,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围墙周界电子围栏系统,历经15年,期间两次增容扩建,遵循利旧原则,因此造成设备的型号不一致,现有设备已不能够满足日常开放的需要,同时故障率逐年增多,稳定性差,未能实现对重点区域全覆盖。随着西山大觉寺近几年的发展和社会服务职能的增加,旅游参观人数逐年上升,安全保卫工作压力明显增大,目前安全保卫工作任务量较重。为彻底解决现有安全隐患,确保西山大觉寺人、财、物的安全,急需对安全防范系统升级改造。

  该项目年初申报预算资金569.46万元,经预算评审,审定项目资金562.29万元。根据《北京市文物局关于批复北京西山大觉寺管理处2020年预算的函》(京文物〔2020〕106号)相关内容,该项目年初批复财政预算资金562.29万元。2020年12月10日,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核减2020年结余经费预算的函》(京财科文指〔2020〕2112号)相关要求,核减该项目经费7.35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批复资金554.94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京财绩效[2021]283号)的要求,对北京市文物局所属单位北京西山大觉寺管理处“大觉寺安技防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范围为2020年度项目资金的申报及使用情况,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工作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行业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以及预算资金的投入、使用过程、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在绩效评价过程中,评价工作组结合项目单位项目特点,评价方法除了运用财务评价传统的评阅、计算、核对、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外,还运用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查阅资料、现场勘察、咨询专家、问卷调查、专家集中评议等方法进行评价。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确定了绩效评价体系,主要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满分100分。一是决策指标(10分),主要评价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二是过程指标(20分),主要评价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三是产出指标(40分),主要评价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四是效益指标(30分),主要评价项目实施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4.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一是组建评价工作组。根据任务分工,北京市文物局和参与考评的中介机构共同组成评价工作组,设组长1人,组员5人。

  二是制定项目评价工作方案。评价工作组通过实地调研,了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完成情况等;根据评价工作组掌握的基本情况,项目单位收集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专家提出的需要关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资料信息汇总

  评价工作组在调研的基础上,汇总整理项目资料,对项目资料进行逐一核实,并按照指标体系内容和评价重点,对资料按照决策、管理和绩效三大类进行分类整理,形成专家资料手册,供专家审阅评议。

  (3)专家评价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特点,遴选了5名专家(1名财务专家、2名管理专家及2名业务专家)组成评价专家组,于2021年4月30日组织召开了市文物局北京西山大觉寺管理处“大觉寺安技防项目”专家评价会,同时,邀请1名市人大代表参与和监督评价过程。评价会上,专家组就关注的问题、与项目单位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后,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该项目进行了评价打分,并出具了评价意见,形成了该项目的绩效评价专家结论。

  (4)评价报告

  中介机构根据专家讨论意见和评分情况,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经北京市文物局审核通过,并与北京西山大觉寺管理处沟通反馈后,形成评价报告终稿。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大觉寺安技防项目”的实施,提高了西山大觉寺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文物安全和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提供了保障。该项目的实施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性。但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定不足,有待进一步提升。

  “大觉寺安技防项目”综合得分91.24分,其中项目决策平均得分8.54分,项目过程平均得分18.00分,项目产出平均得分39.20分,项目效益平均得分25.50分,项目绩效评定为“优秀”。具体评分情况见表4:

表4:项目整体绩效评价结论一览表

表4:项目整体绩效评价结论一览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产出数量分析

  西山大觉寺安技防项目2020年度按计划完成了入侵报警系统技术性能、图像复核及视频监控系统技术性能、备用电源技术性能、接地、声音复核系统技术性能、系统整体功耗等6项数量指标值。通过项目的实施完成了2个子系统的新建和5个子系统的升级改造工程,

  评价认为,该项目数量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较好,实现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2.产出质量分析

  大觉寺安技防项目经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所检项目检验结果符合《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技术要求》(GB/T16571-2012)、《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 27-2002)及《大觉寺安技防项目合同、设计说明、设备清单》中一级技术防范要求的有关的规定。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监理单位对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把控项目质量;项目施工结束后,项目单位先后组织开展了试运行、初步验收和专家最终验收工作,保证了项目的完成质量。另一方面,项目施工单位北京益泰牡丹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项目成果进行检测并出具了《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验报告》(公京检[公]第2080579号),从信息安全的角度佐证了项目完成质量。项目建成后,监控覆盖率达100%,设备采购合格率100%,符合绩效指标值的要求。评价认为,该项目质量指标完成度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3.产出时效分析

  大觉寺安技防项目于2020年7月23日开工,至2020年10月22日完工,实际工期90天,符合与施工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工期:9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安装调试之日止,其中试运行期不包含在工期内”)。截至2020年末,整套设备已经投入使用,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4.产出成本分析

  项目单位在项目申报阶段通过预算评审的方式对成本进行了初步压减和控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有效地将项目整体及分项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项目支出的经济性,但缺乏更为精细的成本控制措施,项目成本节约率呈现不足,有待进一步提升。

  5.实施效益分析

  大觉寺安技防项目自2020年11月11日竣工投入使用后,使大觉寺的安全整体质量得到提升,对人、财、物的保护力度极大提高,特别是对古建筑消防安全、游客的人身安全、文物库房的技术防范上有了显著改善,满足了大觉寺在各种环境下(例如:延时闭馆,涉及夜间开放的情况)正常开放、放心科研的需求。安全有了保障,游客更加安心,员工工作环境更加舒心,该项目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了技术升级,从而使安技防方面需投入的人员和资金配置得以优化,减少了浪费;为西山大觉寺各项经济指标的实现提供了坚强的物质基础;同时可有效避免因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项目基本实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

  此外,项目施工从文物古建保护的角度出发,尽可能使用卡接、环抱等可逆方式设计安装,以便日后持续的更新改造和文物保护。贯彻“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对西山大觉寺本体及周围景观无不良影响,建设安全、美观的开放环境,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

  项目建设完成了一套符合新国标、地标的安全防范管理系统,实现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便于管理的目标,并且项目建设采用了较为先进的设备,使其在一定时期内不会落后、淘汰,持续发挥安全防范系统的应有作用,真正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评价认为,大觉寺安技防项目的实施产生了较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但相关资料呈现的丰富程度有待提升。

  6.满意度分析

  该项目满意度指标设置包括管理处满意度(≥90%)、上级主管部门满意度(≥90%)和社会公众投诉率/投诉次数(0%)。

  其中,针对管理处满意度和上级部门满意度,项目单位未进行书面满意度调查,根据上级单位相关验收意见及管理处日常反馈情况判断相关服务对象基本满意。对于社会公众投诉率,从项目完成验收至评价日,未发生游客针对景区安防问题的投诉事件;此外,项目单位对社会公众随机发放了60份满意度调查表,收回58份,调查结果基本满意,但样本量不足且缺少满意度分析。

  评价认为,项目单位服务对象满意度相关工作有待完善,强化满意度征询意识,通过收集服务对象及时、有效的反馈,进一步安排项目的后续改进和提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项目各方的积极配合下,施工方按照设计方案和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项目不仅经过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验收,同时组织行业专家验收,并针对验收过程中提出的相关建议及时进行了整改,值得借鉴。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1.决策方面

  (1)项目立项周期略长,前期论证材料的时效性有待提升。

  (2)进度指标值的设定需进一步具体化。

  2.过程方面

  合同管理与审核方面存在瑕疵,合同条款的完善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3.效益方面

  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相关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未按照计划开展全部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

  (六)有关建议

  1.决策方面

  (1)进一步完善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保证立项依据材料的时效性;

  (2)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设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规范填报项目绩效目标表,建立完整、科学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过程方面

  加强合同审核流程的管理,保证合同约定内容的合理性、完整性,从而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3.效益方面

  完善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相关工作,及时获取服务对象有效的反馈,通过汇总分析服务对象满意度结果,促进项目的改进与完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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