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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10:00    来源: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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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内设机构数量,下属单位数量及名称)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简称市园林绿化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局级,加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首都绿化办)牌子。

  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承担首都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编制首都绿化美化年度计划。组织协调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解放军、武警部队等驻京单位和社会其他组织、国际友人等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绿化工作和对外交流及相关联络工作。协调开展绿化美化宣传。负责组织开展首都绿化美化和义务植树工作。组织本市公益性绿地、林地和树木的认建认养工作。承担纪念林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绿化美化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组织开展群众性绿化美化创建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内设2个处,为联络处和义务植树处;下属单位1个,为北京市绿化事务服务中心。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2个。分别为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本级)和北京市绿化事务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9人,实有人数19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5,675.61万元,比上年减少8,553.36万元,下降60.11%。主要原因:上级业务单位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有所减少。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575.61万元,比上年减少6,518.32万元,下降53.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90.6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4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85.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5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374.96万元,比上年减少6,376.70万元,下降54.26%,其中:基本支出1,116.7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0.78%;项目支出4,258.2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9.2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90.61万元,比上年增加1,192.36万元,增长27.74%。主要原因: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本级)因财政预算架构调整,2020年将原市政府办公厅的二级预算单位(预算编码003112)核算的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基本经费合并到本级单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89.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0.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农林水支出5,187.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0.0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95万元,下降99.00%。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2020年培训费项目减少。

  2、“农林水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187.6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6.09万元,下降0.31%。主要原因:财政核减2020年度基本支出(职工医疗保险)及项目支出(园艺驿站推广补助、履行首绿委职能经费及首都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2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减少0.03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退休人员的年龄差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16.7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962.66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87.32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66.72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73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3.65万元减少1.9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决算数11.7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3.65万元减少1.92万元。其中,2020年未购置(更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1.7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3.65万元减少1.92万元,主要原因:减少公务车使用,费用降低。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1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2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0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4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9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63.11万元,比上年增加35.39万元,增加原因: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本级)因财政预算架构调整,2020年将原市政府办公厅的二级预算单位(预算编码003112)核算的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基本经费合并到本级单位。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76.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76.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本部门车辆6台,145.0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根据自身业务职能,在以下四项基础上,至少增加一项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没有专业性较强名词的,可对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等进行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2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92.31%,涉及金额4,234.03万元。其中,部门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740.00万元,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80(含)-90分的1个、评价得分在60(含)-8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单位自评项目11个,涉及金额3,494.03万元,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的1个、评价得分在80(含)-90分的10个、评价得分在60(含)-8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979年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将每年的3月12日定为中国的植树节。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并制定了《北京市绿化条例》、《首都义务植树登记考核管理办法》、《首都义务植树验收办法》、《首都义务植树责任区和基地管理办法》等义务植树管理办法,为首都全民义务植树规范化、基地化、科学化、制度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首都全民义务植树补助项目2020年预算为740.00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2020年3月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项目经费用于:为鼓励各社区村庄争创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社区、首都绿色村庄,按照“月季进社区”、“乡土植物进社区、进村庄”等有关工作要求,首都绿化办委托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公司对市花月季、乡土植物进社区进村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供货单位后,对36个社区和50个村庄进行实物(月季和乡土植物)补助,合计427.80元。对五个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基地(共青林场、京西林场、八达岭林场、房山基地、大兴基地)进行补助,合计310.00万元。共计:737.80万。预算执行率99.70%,因招标采购,节约资金2.20万元,执行情况良好。

  项目的效益性分析:首都绿化办通过补助月季与乡土植物进社区、进村庄活动,支持和鼓励绿化美化花园式社区和首都绿色村庄创建工作,通过对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基地进行补助,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提供保障,该项目推动了首都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广泛深入开展,支持和促进首都2020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顺利进行,推动了首都城乡绿化事业的发展;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了2020年度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顺利完成。对此,各绿化美化创建社区和村庄对各苗圃的供苗服务均表示满意,各义务植树尽责基地也圆满完成全年义务植树活动,社会各界对首都绿化办的组织活动和服务保障工作表示满意。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通过评价,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补助项目综合得分86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具体评分情况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项目决策方面。该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8.5分。项目决策依据充分,项目申报条件、申报和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对五个义务植树尽责基地的补助资金未做支出明细编制,资金测算过程充分性不足。

  项目过程方面。该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17分。项目未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方面缺乏完善的制度依据。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项目产出方面。该指标分值40分,评价得分37.50分。该项目成本控制情况良好,工作完成及时;项目的实施基本实现预期年度目标,完成质量较好。

  项目效益方面。该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23分。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较显著,但项目单位在申报项目时效益指标设置细化程度不足,数量指标中的新植树木、抚育苗木数量为全市全年各项义务植树活动的总和,不利于指导该项目有效实施,不利于对该项目数量指标进行评价。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

  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对义务植树尽责基地的补助资金未做支出明细编制,资金测算过程充分性不足,不利于考核项目实际支出与预算的匹配性。

  2.绩效资料的收集不完整

  实物补助发放环节,各社区村庄对实物验收后,供应商留存签收资料,项目单位对验收资料留存不完整,验收资料管理有待加强。

  (六)有关建议。

  1.建议细化预算编制

  建议进一步细化预算,各项支出的支出明细应全面、完整列示,保证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

  建议项目单位制定针对该项目的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项目资金使用范围,规范资金支出依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及安全性。

  3.建议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建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保存完整的过程资料。充分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与安全性,逐步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自评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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