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财政 > 财政专题 > 2020市级部门决算专题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10:00    来源: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分享: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机关事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市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本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承担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任务,指导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完成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机关内设处室17个,下属事业单位32个。下设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行政、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事业、宽沟会议中心、北京会议中心、北京花市服务中心、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文印中心、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雅宝大楼管理处、北京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16人,实有人数106人;事业编制1018人,实有人数78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12314.24万元,比上年增加121214.27万元,增长63.4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83492.03万元,比上年增加96420.84万元,增长51.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059.4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0.4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486.8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7%;经营收入54739.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9.31%;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206.0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7%。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8216.33万元,比上年增加109860.48万元,增长69.38%,其中:基本支出85059.5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1.71%;项目支出126347.8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7.1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56808.8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1.18%;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7239.76万元,比上年增加124381.94万元,增长93.62%。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市级重点事项;二是根据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增加北京花市服务中心、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文印中心、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雅宝大楼管理处、北京市行政服务中心等二级预算单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365.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062.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6.09%;教育支出3371.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3.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卫生健康支出1092.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2%;其他支出43725.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7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0年度决算160062.1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0099.28万元,增长45.56%。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20年度决算140701.6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0738.72万元,增长27.95%。主要原因:新增市级重点事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0年度决算19360.5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9360.5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追加基建项目经费。

  2、“教育支出”2020年度决算3371.4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6.74万元,下降3.07%。其中:

  “普通教育”2020年度决算1491.8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5.60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依相关政策,年度内追加人员经费。

  “进修及培训”2020年度决算1879.5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32.34万元,下降6.58%。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核减培训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2113.8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0.74万元,增长3.4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0年度决算2113.8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0.74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年金按实际情况缴纳,略有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决算1092.6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6.63万元,下降0.6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度决算1092.6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6.63万元,下降0.60%,基本持平。

  5、“其他支出”2020年度决算43725.4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8304.74万元,增长72.01%。其中:

  “其他支出”2020年度决算43725.4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8304.74万元,增长72.01%。主要原因:年中根据工作需要追加重点事项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4051.0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488.64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800.59万元减少1311.9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42.14万元减少42.1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取消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27.50万元减少127.5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取消公务接待事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488.6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630.95万元减少1142.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840.5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858.95万元减少18.4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购置(更新)33辆,车均购置费25.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648.0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772.00万元减少1123.9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506.1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36.2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68.9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36.8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91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1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62536.26万元,比上年增加14844.18万元,增加原因:一是集中办公区后勤服务综合定额标准出台,2020年按新标准执行;二是服务保障面积及保障人数有所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53.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6.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40.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706.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68.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36.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14台,3108.5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6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9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4387.2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9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72.22%,涉及金额121732.34万元。其中,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20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19个、评价得分在60-75分(含6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从评价结果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二、民生金融中心拆除恢复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民生金融中心办公区位于东城区建国门内28号,产权单位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市财政局同意市机关事务局民生金融中心拆除恢复项目的立项申请,项目资金不得超过评审金额,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2020年12月,市财政局下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追加市机关事务局经费预算函》(京党政群指〔2020〕2298号),追加市机关事务局“民生金融中心拆除恢复项目(已纳入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授权支付1,420.12万元。

  根据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租方、甲方)与市机关事务局(承租方、乙方)签订的《民生金融中心租赁合同(写字楼)》(合同编号:BF-19-X034)及其补充协议(合同编号:BF-19-X034-1)的约定,承租单元: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E座(产权证标示为5幢)地上1-20层(电梯楼层)建筑面积为25,848.95平方米,B座(产权证标示为2幢)9层建筑面积为1,867.59平方米。地下一层承租的商业套内建筑面积合计为3,902.74平方米。地下三层库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合计494.86平方米。平房03单元建筑面积208平方米。承租用途:办公。承租期限至2020年10月4日(租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据实结算至实际腾退日期为止)。退租时,由市机关事务局将租用范围内的装修改造恢复至租用前的商业写字楼状态。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发招标公司),负责项目招投标和造价咨询相关工作,并最终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为北京精诚安保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并签订《工程合同书》,合同价款1,198.20万元(固定总价);确定监理单位为北京建院金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并签订《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价款36.00万元。

  本项目施工的主要内容包括:做好成品保护,拆除各层临时用房的隔断石膏板隔墙,清运拆除的隔断墙体产生的建筑垃圾,墙体恢复至原状;拆除各层的装修专业管线,用电系统、吊顶、地面恢复至原状;对各层楼板竖井开洞部位,钢筋进行焊接、安装,浇筑混凝土,恢复至原状;公共区域(大厅、通道、地下停车场)吊顶天花、地面恢复至原状;清理各层楼层。

  根据本项目签订的监理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写字楼3万平方米,平房院208平方米、地下车位174个和楼外停车场,拆除恢复至原状。对于拆除恢复至原状的标准,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市机关事务局房地产管理处共同编制了《民生办公区恢复原状标准说明》,双方均盖章确认。另据北京精诚安保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北京建院金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物业单位)、使用单位(市机关事务局房地产管理处)签订的《民生金融中心恢复项目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未施项目(西侧停车场)工程确认单》,中标施工单位应甲方要求,户外西侧停车场部分暂时不做恢复。京发招标公司出具的《民生金融中心恢复项目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西侧户外停车场)部分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79,953.65元。

  本项目《工程合同书》约定的施工工期为70自然日,即:自2020年11月20日起至2021年1月29日止。本项目的实际工期为45天自然日,即:自2020年11月28日施工单位开始进入现场做准备工作的时间,加上从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14日的施工时间。2021年1月15日,本项目通过五方联合验收并交予业主单位。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1,420.12万元,主要包括:工程费1,366.86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7.83万元、监理费36.13万元、造价咨询9.28万元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具体由房地产管理处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0年12月,市财政批复追加项目预算14,201,200.00元。本项目实际支出12,271,057.88元,具体情况如下: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资金结余1,930,142.12元,已于2021年被市财政核减收回(京财党政群指〔2021〕851号)。

  (二)项目目标

  1.总体目标

  统筹考虑民生金融中心租赁办公区退租时间、拆除恢复施工工期等因素,按照《民生金融中心租赁合同(写字楼)》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优化施工方案,紧盯施工现场安全,严控施工质量和进度,高质量地完成民生金融中心租赁办公区装修改造部分的拆除恢复工作。

  2.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

  拆除恢复工程范围:写字楼3万平方米,平房院208平方米、地下车位174个和楼外停车场。

  ②质量指标

  质量达标率:达到《民生金融中心租赁合同(写字楼)》之“附件三:恢复原状的标准”及“民生办公区恢复原状标准说明”的要求。

  ③时效指标

  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70自然日(即:自2020年11月20日起至2021年1月29日止)。

  ④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控制数:1,420.12万元。

  (2)项目效果指标

  效益指标:合理压缩工期、节省财政资金。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本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全面、客观反映本项目的工作成效,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增强部门支出责任,强化监管和完善追责问效机制,防控支出管理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2)评价范围

  对本项目预算1,420.12万元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以突出绩效、兼顾决算和管理为指导原则,重点把握好五项具体原则,即:坚持真实、准确、客观的原则;坚持综合绩效评价的原则;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原则;坚持绩效评价与项目支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绩效评价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的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以及《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京财绩效〔2021〕283号)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及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评价指标体系分为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评价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满分100分。其中:项目决策指标(10分),评价内容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个方面;项目过程指标(20分),评价内容包括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两个方面;项目产出指标(40分),评价内容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四个方面;项目绩效指标(30分),评价内容包括实施效益、满意度两个方面。对于上述指标中的二、三级指标,评价时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以便准确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加强对成本指标的考核。

  按照《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的规定,项目绩效级别划分为四级,即:优、良、中、差。其中:项目评价合计得分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3)评价方法

  按照北京市财政局相关规定及要求,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结合本项目特点,评价方法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评价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4)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①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作为评价标准。

  ②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③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④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主要分为前期准备、现场调研及审核、评价总结三个阶段。其中:

  (1)前期准备阶段

  主要工作包括:

  ①组建评价工作组。为使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市机关事务局财务处、房地产管理处以及参与评价的第三方机构共同组成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市机关事务局财务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日常协调工作。中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机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实施、绩效评价报告撰写等具体工作。房地产管理处负责项目绩效业务资料的收集、业务数据的统计、业务档案资料的整理等工作。

  ②制定具体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评价工作组在与有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项目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次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对象和范围、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指标体系框架、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具体事项。

  (2)现场调研及审核阶段

  主要工作包括:

  ①听取房地产管理处对项目的介绍,核查、收集与项目实施有关的文件材料,了解项目资金使用及效益情况。

  ②对本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完工验收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收集、整理、填报评价基础数据资料,对有关内容进行审核,重点对评价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及相应佐证材料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将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核意见记录清楚。

  ③研究制定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在整理分析总体情况和项目资料之后,评价工作组根据现场调研情况,细化评价指标,明确指标权重和评分标准,制定评价指标体系。

  ④筹备和召开专家评价会。评价工作组会同项目单位在完成评价会资料准备的基础上,召开专家评价会。专家对绩效实现情况进行评价和打分,并出具评价意见。

  (3)评价总结阶段

  主要工作包括:

  ①撰写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工作组在专家评价会结束后,汇总专家打分和评价意见,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②沟通初步评价意见。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完成后,评价工作组就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与被评价单位进行沟通。

  ③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工作组在被评价单位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报告内容进行完善,形成正式的绩效评价报告。

  ④报送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工作组将绩效评价报告和评价资料报送给市机关事务局。

  ⑤归档绩效评价资料。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工作组应及时将资料整理归档。对于自行组织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应及时将评价结果报送市财政局。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民生金融中心拆除恢复项目”,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5.02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有关绩效评价结论,如下表所示:

相关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本项目决策指标,满分10分,评价得分9.58分。项目决策依据较为充分,项目决策程序较为规范,但效果指标设置细化量化程度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

  2.项目过程情况

  本项目过程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16.94分。项目资金管理基本规范,资金足额到位,但预算执行有差异。项目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但制度实施细则有待进一步完善。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但项目过程资料的签字手续待补充完善。

  3.项目产出情况

  本项目产出指标,满分40分,评价得分39.00分。项目产出数量、质量、时效和成本指标完成情况较好。但是,户外西侧停车场因继续使用暂未拆除恢复。

  4.项目效益情况

  本项目效益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分29.50分。项目效益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但项目效益指标的可衡量性不充分,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同力协作。

  部门自评工作是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总要求。市机关事务局各级领导对此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单位全力配合,为本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组织有力、人员职责分工明确。

  为使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市机关事务局财务处、房地产管理处以及参与评价的会计师事务所共同组成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与实施工作。财务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日常协调工作。会计师事务所人员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实施、绩效评价报告撰写等具体工作。房地产管理处负责项目绩效业务资料的收集、业务数据的统计、业务档案资料的整理等工作。

  (3)发挥第三方机构专业优势,有序开展部门自评工作。

  在本次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中,评价工作组在对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号)以及《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19〕2129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京财绩效〔2021〕283号)及其他相关政策深入解读的基础上,由财务处牵头,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具体实施,共同对2020年度自评项目的绩效情况、以往年度绩效评价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纳总结,提出完善措施。在绩效自评工作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专业指导把关,保证了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质量。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对工程范围变更部分(西侧户外停车场)签订补充协议。2021年1月21日,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物业单位、使用单位四方签订了《民生金融中心恢复项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未施项目(西侧停车场)工程量确认单》。京发招标公司出具了《民生金融中心恢复项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西侧户外停车场部分)》工程招标控制价。因此未再签订工程范围变更部分的补充协议。目前,市机关事务局对西侧户外停车场继续使用,暂不进行拆除恢复。

  (2)项目实际支出与预算执行有差距,市财政局核减项目结余资金193.02万元。主要原因是受到西侧户外停车场暂未进行拆除恢复的影响。除此之外,受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有所延后。

  (六)有关建议

  1.加强项目过程监督管理,规范项目合同执行管理,及时补充、完善合同变更手续。

  2.加强日常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完善业务流程,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和效果。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