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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10:00    来源: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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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由原西城、宣武两个法院合并而成。负责依法审理辖区内的各类一审案件,北京市涉及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一审刑事案件,犯罪地在西城、房山、大兴、昌平辖区的外国人犯罪案件,以及西城、大兴辖区内的知识产权案件。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分第一办公区、第二办公区、第三办公区、金融街人民法庭、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五处办公,总面积约5.8万平米。自2019年内设机构改革后,目前我院共有审判业务机构11个,非审判业务机构3个。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政法编制干警平均年龄为40岁,其中员额法官173人(编制为177),平均年龄42岁,政法编中硕士及以上学历258人,占比57%,大学及以上学历445人,占比99%。事业编27人,平均年龄为35岁,均为本科学历。中层正副职干部78人,平均年龄43岁。

  近年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秉承原西城法院、宣武法院的优良传统,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中央和上级精神,秉持红墙意识和首善标准,着眼服务首都功能核心区法治建设工作大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2020年全年我院案件总量79479件,审(执)结案件71613件,法官人均结案434件,2020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位居全市法院第一。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467人,实有人数449人;事业编制38人,实有人数2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3,853.49万元,比上年减少1,944.31万元,下降5.4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3,853.24万元,比上年减少1,600.90万元,下降4.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01.1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0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652.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93%。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570.09万元,比上年减少1,109.53万元,下降3.20%,其中:基本支出24,269.5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2.30%;项目支出9,300.5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7.7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201.43万元,比上年减少1,996.16万元,下降5.67%。主要原因:我院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行政经费,主动交回因受疫情影响年底前预计难以形成支出的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18.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29,923.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6.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03%;卫生健康支出1,338.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20年度决算29,923.1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27,301.49万元增加2,621.70万元,增长9.60%。

  其中:

  "法院"2020年度决算29,923.1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27,301.49万元增加2,621.70万元,增长9.60%。主要原因:根据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需求,在年中追加了审判区租金缺口。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1,656.6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1,765.50万元减少108.84万元,下降6.1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0年度决算1,603.4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1,715.50万元减少112.04万元,下降6.53%。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年度内相应开支减少。

  "抚恤"2020年度决算53.2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50.00万元增加3.20万元,增加6.40%。主要原因:年中因人员身故申请追加了部分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决算1,338.1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1,265.00万元增加73.19万元,增加5.79%。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度决算1,338.1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1,265.00万元增加73.19万元,增加5.79%。主要原因:本年年中医保计算基数上涨,导致经费缺口较大,年中申请追加了部分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4,269.5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41.24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35.76万元减少94.5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财物统一上划市级统管,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高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2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6.29万元减少16.09万元。主要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2020年度公务接待活动减少;根据中央及市政府有关"八项规定"要求,我院严格控制招待规模,压缩接待标准,各种接待活动客饭均在单位食堂解决,大大减少招待费开支。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国内司法交流活动,大要案件审理期间相关人员来访的接待等。2020年本院公务接待5批次,共计31人次,陪同人员10人次,合计41人次,人均50元/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41.0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19.47万元减少78.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48.97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48.97万元持平。2020年购置1辆,车均购置费48.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92.0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70.50万元减少78.44万元,主要原因:我院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减少公务用车并压减相应维护经费。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9.6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8.7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4.4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9.25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8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1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486.01万元,比上年增加152.34万元,增加原因:2020年我院诉调对接中心正式启用,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同比上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6.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09.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79.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0.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4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81台,1619.3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654.35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法院"经费:为保障法院司法审判工作运行,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支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支出,以及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运行管理支出等,包括办案费、场地租赁费、劳务费、司法邮寄费、法律宣传费,诉讼服务,专用的设备购置和维修、审判业务用房和人民法庭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费用。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3个,占年初填报绩效目标项目总数的100%,涉及金额8599.32万元。其中,部门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520.00万元,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的1个。单位自评项目12个,涉及金额8079.32万元,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的12个。

  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西城法院位于首都功能核心区,2019年案件总量超过83,000件,位列北京市第三,法官年人均结案440件,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人民群众对审判质效的要求不断提高,审判人员希望减负的期待日益迫切。根据最高法院在《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西城法院深入研究群众需要和司法规律,建成集约送达中心、电子卷宗扫描中心,强化审判辅助事务的集约化管理。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实行立案阶段集中扫描、案件报结前随时扫描、案件报结后质检归档,实现"一次扫描、全程使用、一键归档",切实减少纸质案卷流转,减轻审判团队负担。

  2020年6月1日启用集约送达中心,承接全院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送达工作,高效规范解决"送达难"问题。一是线上平台一键发送任务,两种送达模式并行,进度实时追踪有效监督,压缩案件送达周期。至2021年3月送达中心累计送达案件94,650.00件,案件平均送达天数从12天缩短至4.19天。二是多种送达方式运用、推动提质增效。首选电子送达适用,电子送达覆盖率得到大幅度提升,三是设立"法警+送达员"专门外出送达小组,建立周末和夜间送达模式,提升外出送达效率,有力服务保障审执工作。投资规模279万元。

  启用电子卷宗生成中心,承担所有诉讼材料集中收转、扫描、加工、保管、借阅、整理等工作。实行立案阶段集中扫描、案件报结前随时扫描、案件报结后质检归档,实现"一次扫描、全程使用、一键归档",切实减少纸质案卷流转,减轻审判团队负担,避免档案材料二次重复扫描,节约成本,提高效率。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3月,共扫描卷宗案件数180,335.00件(其中2020年新收案件72,213件),电子卷宗扫描页数2,552,944.00页,在全市位居前列。投资金额190万元。

  2、项目资金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及资金组成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20年预算的函》(京财公检法指(2020)942号)文件,2020年部门预算实际安排审判工作经费项目共计520.00万元,用于委托业务费的经费保障。

  (2)预算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审判工作经费项目资金520.00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实际支出520.00万元,结余资金0.00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为100.00%。具体为:

  ①西城法院于2020年6月9日发布公开一站式文书送达服务招标公告,后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及党组会会议文件审议通过,与北京国联政信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为2,797,200.00元,截止2020年12月实际支付金额为2,675,148.30元(尾款122,051.70元在2021年支付)。

  ②于2020年7月2日发布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诉讼档案运维服务招标公告,后经党组会会议文件审议通过,与汉王影研公司签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诉讼档案运维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1,900,000.00元,截止2020年12月实际支付金额为1,900,000.00元。

  ③支付2019年集约送达及审判综合辅助事务外包服务费尾款624,851.70元。

  3、项目整体绩效目标

  2020年度西城法院依法履职作具体工作,通过组织实施审判工作经费项目,以审判为中心,以便民为重点,实现服务办案,司法为民,促进司法改革,加强司法管理。

  4、项目阶段性绩效目标

  全面推行电子送达,实时追踪有效监督,压缩案件送达周期。

  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开展"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归档方式改革试点,实现"一键归档"。全面推行电子材料收集、信息回填、移动及在线阅卷、辅助办案、智能庭审、一键归档的智能、便捷、高效的智慧法院办案模式和卷宗管理模式。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京发〔2019〕12号)等有关规定,通过对西城法院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绩效四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衡量和考核市级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产出与效果、预算管理水平等,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预算资金分配的规范化、资源配置的合理化,从而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依据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工作遵循科学规范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绩效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遵循激励约束原则,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减压、无效要问责;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将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方法

  为了对审判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结合项目已经全面完成,无法进入现场评价等实际情况,本次主要采用非现场评价方式,运用比较法、专家评议等方法,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通过查阅资料、网络查询等方式,对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通过对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的比较和分析,考核项目的支出效益、支出效率和支出效果。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的相关规定,绩效评价工作组结合西城法院项目特点和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以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结合专家的指导意见,设定了本次评价指标内容,重点对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决策、项目过程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进行综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一、二、三级指标参考北京市财政局指标体系范本进行设定,原则上未做调整。三级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执行内容分析后设定,并考虑其资料可获性。

  4)评价组织实施

  绩效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分为准备评价阶段、实施评价阶段、评价报告撰写三个阶段。

  1、准备评价阶段

  组建评价工作组,初步了解预算项目整体情况。

  (1)组建绩效评价工作组。西城法院委托中逸会计师事务所,于2020年4月成立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工作组成员4人,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组员2人,在正式评价前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初步了解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组织项目单位培训。评价工作组与西城法院进行初步沟通,了解项目申报及执行情况、项目效益实现情况,收集业务资料;组织西城法院相关业务处室人开展绩效评价培训,针对专家评价重点、评价工作的时间进度、资料如何准备进行有效培训。

  2、现场核查情况

  (1)收集整理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对于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评价工作组详细了解绩效目标的实施过程和取得的成果,并对相关数据和成果与绩效目标进行核对。评价工作组对提交的项目绩效报告及基础资料进行了初步审核,填写初步审核情况表,并将结果与实施单位相关人员反复进行沟通。

  (2)资料分析,形成工作底稿。在取得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初期收集资料情况,对资料进一步核实、整理,对发现的项目问题进行总结。

  3、资料信息汇总

  评价工作组在前期资料整理基础上,按照评价体系内容和评价重点,将项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扫描纸质资料转化为电子版档案,形成专家资料手册,供专家审阅。

  4、评价分析

  评价工作组遴选5名专家,其中:管理专家2名,业务专家2名,财务专家1名,成立评价专家组,召开了专家评价会。

  评价会上,专家组认真听取项目人员汇报后,结合专家资料手册对相关问题进行质询,对相关数据进行核实。同时,针对关注的问题,专家与西城法院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并根据设定的指标体系对西城法院2020年度"审判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分,并出具了《专家意见汇总书》和《专家评价书》。

  5、沟通反馈

  评价工作组根据专家意见,完成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的撰写工作。与西城法院沟通意见,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绩效评价报告,形成评价报告终稿。

  6、出具报告

  评价工作组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并将报告及项目资料报送西城法院进行归档。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经专家评议,2020年度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经费"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2.52分,项目决策8.82分,项目管理18.50分,项目产出37.70分,项目效益27.5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评分表详见附件2)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第一部分: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

  (1)立项依据充分性

  在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方面,项目立项背景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西城法院成立集约送达中心及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中心,对"两个中心"的成立、执行情况、下一年度计划等情况召开党组会议,进行初步审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

  在项目决策程序的规范性方面,项目立项经过内部集体决策、党组会决议等三重一大会议,向财政局申请预算资金,项目立项基本符合程序规定,但项目立项过程中还应补充完善专家论证意见等资料。

  2、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

  该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符合西城法院的主要职责,通过项目实施,可以为强化审判辅助事务的集约化管理,切实减少纸质案卷流转,减轻审判团队负担。

  (2)绩效目标明确性

  该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同时符合西城法院的主要工作职责以及"两个中心"的成立初衷。

  项目根据预期目的,设置了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及各级绩效指标,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但个别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细化,针对性不足。如:绩效目标的产出质量指标描述较为笼统。

  3、资金投入

  (1)预算编制科学性

  项目依据工作内容在预算编制时参考上年度案件的送达、扫描、电子卷宗、纸质卷宗整理归档成本费用,预算编制流程按照西城法院内外部程序进行,基本符合规范性要求。但在项目预算编制过程中,还应合理预测各送达方式下平均送达一件所需经费,及总送达量;电子卷宗方面,应合理测算扫描一页所需经费,加工、借阅一个卷宗等所需经费。

  (2)资金分配合理性

  为保障各项工作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项目对预算资金进行了合理分配,具体分为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及诉讼档案运维服务费190万元、一站式文书送达服务330万元,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匹配。

  第二部分: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1)预算执行率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计划审判工作经费项目520.00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实际支出520.00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为100.00%,

  (2)资金到位率

  本项目预算批复520.00万元,均为财政拨款。其中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及诉讼档案运维服务费190万元、一站式文书送达服务330万元(其中2019年集约送达及审判综合辅助事务外包服务费尾款62.48万元)。资金到位时间为2020年1月,资金在项目开始前足额到位。

  (3)资金使用合规性

  西城法院建立了较为完整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规定》、《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办法》等,确保经费使用安全、合理、有效。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实施管理。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

  西城法院制定《西城区人民法院集约化送达服务流程》、《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送达专员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西城法院电子卷宗生成工作管理办法》、《西城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办法》、《涉密案件电子卷宗扫描规范》、《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外包扫描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本项目管理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

  西城法院根据相关制度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和相关验收标准依靠流程节点的把控对外包服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实施。但项目制度建设完整性略有不足:项目管理办法不够完善,如对外包单位电子卷宗数据的验收应有详细规范要求,包括数据抽样规则、数据验收流程、纠错机制等;对集中送达人员应有明确量化的监督考核办法。

  (2)制度执行有效性

  西城法院2020年5月8日党组研究同意设立一站式文书送达服务中心,于2020年5月20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于2020年6月12日发布中标公告,经党组会会议文件审议通过,与北京国联政信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一站式文书送达服务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2,797,200.00元。合同服务期限为2020年6月25日至2021年6月24日,服务内容为电话送达服务、来院领取服务、电子送达服务、EMS专邮送达服务、委托送达服务、公告送达服务、内外网数据实时交换平台、内外网数据离线交换平台、送达大数据决策分析平台、外部系集成平台、第三方数据修复、司法文书送达门户、系统管理、送达专员驻场服务。

  送达中心在编送达服务专员共计34人,根据送达中心服务特点共设置了任务交接、电话沟通、窗口自取、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外出送达等六个团队。

  2020年5月8日党组研究同意西城法院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工作的方案成立电子卷宗生成中心,7月2日发布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诉讼档案运维服务中标公告,经党组会会议文件审议通过,与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为1,900,000.00元。合同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需提供不少于20人的驻场服务并完成2020年度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工作及2020年度所有归档后数字化加工扫描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庭室新收材料的目录索引、电子卷宗制作、分类校验、图像处理、归目上传、卷宗浏览、卷宗导入导出、电子卷宗移送和接收等工作。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配置13名员工,主要负责立案卷宗及庭审卷宗全流程集中收转、扫描、校验、挂接等工作;归档卷宗扫描配置7名员工,主要负责归档卷宗八个流程贯穿档案系统;档案运维辅助配置3名员工,主要负责对内阅卷、对外当事人接待。

  综上,西城法院已按照相关规定,成立"两个中心",完成既定内容,出具相关报告。但西城法院实施该项目中也存在不足之处,如合同支付条款不利于对供应商的监督与管控,执行中不利于质量把控。

  第三部分:项目产出情况

  1、项目产出成本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审批工作经费项目资金520.00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实际支出520.00万元,结余资金0.00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为100.00%。

  项目具体实施中,按照预算计划及制度规定支付款项,未出现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超标准开支情况等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了财务处理,且会计处理正确。相关银行账户、资金使用计划、付款凭证等资料,履行了相关管理程序。

  2、项目效率性分析

  (1)项目实施进度

  2020年5月8日党组研究同意设立一站式文书送达服务中心及电子卷宗同步生成中心。6月1日启用集约送达中心,承接全院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送达工作,案件平均送达天数从12天缩短至4.19天。7月1日启用电子卷宗生成中心,承担所有诉讼材料集中收转、扫描、加工、保管、借阅、整理等工作,实现"一次扫描、全程使用、一键归档"。

  (2)项目完成质量

  审判工作经费项目2020年度总体目标全部完成,基本达到了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要求。但项目质量指标设置可衡量性需要加强,质量指标衡量标准描述较为笼统。

  (3)项目产出数量

  集约送达中心至2021年3月送达中心累计送达案件94,650.00件,案件平均送达天数从12天缩短至4.19天;电子卷宗生成中心至2021年3月,共扫描卷宗案件数180,335.00件(其中2020年新收案件72213件),电子卷宗扫描页数2,552,944.00页,在全市位居前列。

  第四部分: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效益性分析

  2020年审批工作经费项目年度总体预期目标全部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指标基本达到要求。

  (1)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

  完成2020年度新收案件72,213件的全流程送达、同步扫描和电子卷宗生成工作,完成纸质卷宗整理及归档上架工作。据此计算,每一个案件的送达、扫描、电子卷宗、纸质卷宗整理归档成本费用共计约74元。较好地在既定预算成本下实现了本项目工作目标及效果,一是显著提升了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20%,扫描率达到100%。二是全院电子送达覆盖率提升至10%以上,电子送达在民商事案件中的覆盖率提升至30%;集约送达一体化平台使用率超过100%。不足之处为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的文件整理、分析方面未能体现项目前后的成本对比,经济效益未显著体现。

  (2)项目实施对社会的影响

  项目实施对社会的影响显著,如西城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荣获2021年"北京市工人先锋号"、 审判团队运行机制入选第十批全国法院司法改革案例等,不足之处为项目效果资料归集整理和分析利用不够,不能充分体现项目实施效果。

  (3)项目可持续影响

  该项目可持续性影响显著,有效减轻审判团队事务性工作负担,有利配合审判团队建设优化升级,将分散于各部门的审判辅助事务全部集约管理,重塑审判辅助事务格局。

  不足之处为项目产生的可持续影响缺乏资料的统计分析和结果利用。

  (4)服务对象满意度

  按照项目安排,外包服务团队工作已达到预期目标。西城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对外包团队的工作给予肯定。

  评价认为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维度不够全面、调查样本数量不多、满意度指标设置不够合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第一部分:主要经验及做法

  西城法院在对2020年审判工作经费项目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中,能够积极运用绩效管理工作理念,抓好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指导相关部门开展评价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分工

  西城法院各级领导对绩效管理工作非常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以各种形式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参与评价培训,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绩效自评工作的有序开展。

  2、加强内外协调沟通,委托专业机构服务

  本次评价工作经西城法院领导批准,委托中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供业务培训和专业辅导,并与机关有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顺利召开专家评审会,为今后机关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积累了较好的工作经验。

  第二部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立项资料缺少论证资料

  西城法院在项目立项初期缺少项目论证报告、专家论证意见和实施计划等资料。

  2、绩效目标设置明确性需进一步完善

  西城法院在申请2020年项目资金时,部分绩效指标描述较为笼统,可衡量性有待提高。项目满意度调查的相关材料设计尚缺乏必要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合同签订细节需进一步完善

  西城法院2020年审判工作经费项目执行过程中,合同签订管理情况存在瑕疵:如一站式服务平台业务合同,无合同签署时间;合同支付条款不利于对供应商的监督与管控,执行中不利于质量把控。

  4、加强项目过程的可控性、效益资料的归集。

  西城法院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应明确项目立项、决策、执行、监督、绩效管理等管理措施。项目执行过程管理控制资料充分留痕,证明项目按计划内容和重要节点组织实施。

  缺乏对效益资料的有效归集及分析利用,未能完整体现项目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资料完整程度有待提高。

  5、项目需加强满意度评价指标覆盖的范围

  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维度不够全面,建议对满意度指标进行适度优化,区分不同用户群体,制定合理的满意度指标,体现合理预期。

  (六)有关建议。

  1、加强项目立项的程序性、合理性

  针对问题1,建议项目立项时完善项目前期论证相关资料,加强项目立项的程序性、合理性。

  2、加强绩效目标设置合理和明确性

  针对问题2,进一步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对财政支出的各项指标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加强细化程度,做到项目指标具体、可度量、可实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3、加强合同管理

  针对问题3,应加强合同管理,完善审批手续,以确保合同的签订程序合法合规。完善合同约定条款,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降低风险。

  4、完善绩效评价资料的完整性,充分体现项目实施效果

  针对问题4,应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从项目立项、决策、执行、监督和绩效管理等方面完善管理控制措施,保证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和有效性。项目执行过程管理控制资料应充分留痕,证明项目按计划内容和重要节点组织实施。

  5、加强满意度评价指标覆盖的范围

  针对问题5,建议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要合理预期,服务对象范围应明确界定,采取适当方式方法开展满意度调查,提供更加详实的资料,为绩效评价提供参考依据。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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