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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10:00    来源: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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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为行政单位,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一)依照法律规定,审判执行辖区内一审民商事、刑事、行政、执行案件及房山区一审知产案件。(二)受理和审理各类申诉案件,处理来信来访;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三)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四)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本院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六)负责本院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领导区法院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七)负责本院内部监督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办法,按照院党组和上级法院要求,对本院及本院工作人员实施监督。(八)承办其他应由区法院负责的工作。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是北京市财政局一级预算单位,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非独立核算)。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设有内设机构21个。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454人,实有人数405人;事业编制23人,实有人数2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4,146.92万元,比上年增加103.41万元,增长0.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1,158.64万元,比上年减少2,498.88万元,下降7.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70.7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72%;其他收入87.8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8%。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404.11万元,比上年减少411.45万元,下降1.38%,其中:基本支出21,102.0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1.77%;项目支出8,302.0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8.23%。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011.51万元,比上年增加741.38万元,增长2.2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16.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6,724.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16%;教育支出3.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73%;卫生健康支出1,201.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20年度决算26,724.4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314.99万元,下降7.97%。其中:

  "法院"2020年度决算26,724.4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314.99万元,下降7.97%。主要原因:疫情期间,一些项目无法正常有序开展,年中收回项目部分资金。

  2、"教育支出"2020年度决算3.3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63万元,降低57.88%。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0年度决算3.3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63万元,降低57.88%。主要原因:疫情期间,培训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1,387.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10.4万元,下降13.1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0年度决算1,349.4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08.33万元,下降13.37%。主要原因:因人员变动,社会保障经费年初预计数和实际发生数出现差异。

  "抚恤"2020年度决算37.9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07万元,下降5.18%。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2名离、退休人员去世。

  4、"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决算1,201.2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34.77万元,下降10.0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度决算1,201.2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34.77万元,下降10.09%。主要原因:疫情期间,降低了基本医疗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预算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1,102.0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27.73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68.98万元减少41.2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法院财物上划市级统管后,因公出国(境)费用统一安排在市高院。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3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8万元减少7.66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的开支。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司法交流活动,外地法院来我院交流、调研的接待。公务接待5批次,公务接待24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27.3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60.98万元减少33.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24.98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2020年购置(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24.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02.4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36万元减少33.59万元,主要原因:在财政标准额度内严控用油、加强保养,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开支。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1.0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6.9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44.41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914.42万元,比上年减少254.35万元,减少原因:疫情期间,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支出预算管理,压减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74.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6.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37.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80.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60.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5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32.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3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58台,1,150.2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汽车保有量为57量,与资产账中的58辆相差1辆,原因是2020年1辆车已向市财政申请报废,市财政已批复,我院2020年底已完成车辆报废手续,资产管理系统于2021年年初核销账目。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353.93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法院"经费:为保障法院司法审判工作运行,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支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支出,以及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运行管理支出等,包括办案费、场地租赁费、劳务费、司法邮寄费、法律宣传费、诉讼服务、专用的设备购置和维修、审判业务用房和人民法庭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费用。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0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52.63%,涉及金额7,289.03万元。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202.43万元,评价得分在80(含)-90分的1个;简易程序评价项目9个,涉及金额7,086.61万元,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的5个、评价得分在80(含)-90分的4个。

  二、审判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的通知》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信息化水平,深化司法公开力度,促进审判流程再造,破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和调卷难等难题,丰台法院着力推进诉讼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全面开发和支持电子卷宗在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中的深度应用,为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打造智慧法院提供核心支撑。

  根据《人民法院档案工作规定》,加强电子档案管理,积极开展电子文件归档和档案数字化工作,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资源的共享,丰台法院于2013年9月正式启动档案数字化工作,从2017年开始申报审判工作经费项目,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的形式,完成纸质卷宗扫描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结合项目的特点,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专家评议法等方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对本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经专家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6.04分,绩效级别为"良好"。其中,项目决策得分7.24分,项目过程得分17.20分,项目产出得分37.20分,项目效益得分24.40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项目决策指标,满分10分,评价得分7.24分。该项目决策依据比较充分,但绩效目标与项目内容的匹配度不高;绩效指标设置比较细化,但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的合理性、可衡量性有待加强;项目应加强前期可行性研究论证,预算编制的测算依据和合理性尚有不足之处。

  项目过程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17.20分。在预算资金管理方面,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财务制度健全完善,预算执行符合规定且资金使用规范;在项目实施方面,该项目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但部分内容不够完善,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但项目实施方案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分工不够明确细化;预算编制未考虑项目跨年度实施特点,预算年度与合同服务期限不够匹配。

  项目产出指标,满分40分,评价得分37.20分。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完成了2020年度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档案卷宗扫描的工作,且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各项目仍处于服务期内,体现质量指标的相关支撑材料不足。

  项目效益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分24.40分。通过该项目的实施,简化了卷宗的借阅、归还流程,大大降低了卷宗损毁、涂改、丢失的风险,为卷宗的妥善保管和信息安全提供了技术保障。同时,档案电子化将进一步充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在同一时间多人共享,为法院审判工作的开展及社会大众的利用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由于项目为跨年合同,导致项目效果呈现不全面,且效果呈现材料归集不够全面。

  (五)存在的问题

  绩效目标与部分指标设置欠缺合理性,可衡量性不足。项目相关制度不健全,项目过程管理不够严谨。项目绩效体现资料不够充分。

  (六)有关建议

  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与指标;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注重项目产出和效益效果资料归集。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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