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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10:00    来源: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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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本部门内设综合处(人事处)、第一研究处、第二研究处、第三研究处、市志指导处、区志指导处、年鉴指导处、科研规划处、宣传教育处、文献资料处、刊物编辑部和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下属事业单位有北京年鉴社和北京市方志馆。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主要职责:制定本市党史和文献工作规划,依法治志,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研究本市党的历史,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和优良传统,发挥党史资政育人作用,为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市委决策服务,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服务。征集、整理、编纂本市党史文献资料,收集、整理重要口述党史资料、重要人物回忆录,编辑重要文献。开展本市党的历史、党的领袖人物及老一辈革命家精神风范的宣传普及教育,宣传党的奋斗历史、执政理念和治国理政思想。审核涉及本市党的历史的重要文稿、档案、书稿、照片,参与审核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影视作品、展览、新建纪念场馆的立项和内容等。组织编纂本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收(征)集、保存本市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指导各区党史和文献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本市地方志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北京年鉴社主要职责:负责《北京年鉴》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

  北京市方志馆主要职责:从事地方志、地情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编辑、研究、展示等工作,面向社会提供咨询、借阅等服务,展开地情教育、地方文化交流交往活动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73人,实际71人;事业编制34人,实际2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5682.25万元,比上年减少521.27万元,下降8.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615.19万元,比上年减少480.44万元,下降7.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14.7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其他收入0.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378.10万元,比上年减少203.87万元,下降3.65%,其中:基本支出3720.7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9.18%;项目支出1657.3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0.82%。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25.44万元,比上年减少486.93万元,下降7.97%。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市委党史研究室和市地方志办合署办公,2020年以市委党史研究室作为主管部门,组织本级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和二级单位北京年鉴社和北京市方志馆执行预算,厉行节约,整合项目,进一步压缩开支,总体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22.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70.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38%;教育支出0.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3%;卫生健康支出206.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8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4970.0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34.26万元,下降6.30%。其中: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4970.0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34.26万元,下降6.30%。主要原因:应对疫情,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0.6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9.01万元,下降93.18%。其中:

  “培训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0.6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9.01万元,下降93.18%。主要原因:应对疫情,减少集中培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45.2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7.20万元,下降15.7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45.2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7.20万元,下降15.77%。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发生列支,支出比预计有所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决算206.3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9.31万元,下降1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206.3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9.31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应对疫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降低,开支有所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720.2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60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61.00万元减少52.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0万元减少30万元。主要原因:疫情原因,取消出国(境)事项。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36万元减少1.29万元。主要原因:只接待一批次外地同志,根据实际支出开支。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同志来京学习交流。公务接待1批次,公务接待9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8.5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9.64万元减少21.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8.5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9.64万元减少21.11万元,主要原因:加强车辆管理,支出有所下降。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7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3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4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42.34万元,比上年减少32.85万元,减少原因:压缩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6.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7.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7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2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2台,242.8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本部门是事业单位,不涉及政府购买服务。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7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0%(不含涉密项目),涉及金额1657.3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较为合理,绩效指标体系建设比较完善,项目执行情况良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程序规范,评价指标体系合理。评价级别为“优”(90-100分)的项目16个;评价级别为“良”(80-90分)的项目1个。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第二轮《北京志》出版专项经费

  (一)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工作的通知》(京办字〔2008〕16号)要求,《北京志》各分志出版经费由市财政负责安排。随着志书陆续进入终审阶段,从2014年6月开始,原市地方志办邀请出版专家对第二轮《北京志》装帧设计及费用情况进行了测算。2015年2月11日,原市地方志办召开第二轮《北京志》出版工作研讨会,对印数、印刷形式、用纸、稿酬标准等进行讨论。2015年3月20日,原市地方志办向市政府报送《关于申请解决第二轮<北京志>出版专项经费的请示》。2015年4月底,市财政局向市政府报送《关于第二轮<北京志>出版专项经费意见的请示》,同意由市财政局对第二轮《北京志》出版专项经费,分年度予以保障。同时提出,根据财政投资评审的结果,从2016年起分年度安排项目预算。从2015年5月中旬开始,按照市财政评审中心的要求,由四家出版社对第二轮《北京志》出版项目的总体费用情况进行报价。2016年6月,原市地方志办向市财政评审中心报送第二轮《北京志》出版专项经费的项目申报文本。7月20日,市财政评审中心给出评审结论,第二轮《北京志》出版专项预算经费总额为2438.54万元。8月17日,原市地方志办召开党组会,对第二轮《北京志》出版工作给予立项。

  第二轮《北京志》出版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由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2015年11月5日,正式发布招标公告。11月26日,开标会正式开始,有3家出版社参加投标,符合有关规定,最后,北京出版集团(北京出版社)中标。12月,在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后,原市地方志办与北京出版集团(北京出版社)签订第二轮《北京志》出版合同。根据二轮志书编纂进度,2020年《纪检监察志》等25部分志出版见书,支付出版尾款;《民族志》等37部分志进入出版程序,支付出版预付款。预算资金拨付800万元,全部执行完毕。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1.项目总体目标:根据《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中对二轮修志任务的总体目标的要求,到2020年完成第二轮《北京志》编修任务。2.项目年度阶段性目标:支付第二轮《北京志》24部志书出版经费(含首付款或尾款),其中15部志书完成出版。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为深入做好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切实增强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绩效评价。在所属单位对全部项目单位自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选取1个部门履职的重要项目,即“第二轮《北京志》出版专项经费”开展部门评价,组织业务、管理、财务等六名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项目责任处室和综合处财务共同向评审会汇报项目绩效情况,评价标准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执行。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专家评审,项目立项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设置合理,绩效指标体系建设比较完善,项目执行情况良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程序规范,评价指标体系合理。六名专家评审平均分为96.93分,等级为“优”。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项目决策情况。2020年《民主党派·工商联志》《卫生志》《质量技术监督志》《政府志》《总述》《审判志》《妇女组织志》《军事志》《社会科学志》9部志书通过终审会验收,并进入出版程序。

  项目过程情况。2017年,为保障志书顺利进入出版环节,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地方志质量规定》的有关要求,出台初审程序、复审程序实施细则,对三审工作进一步明确。同时,联合两办督查室发布将《<北京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10年)>任务分工方案》纳入督查考核的通知,明确志书完成三审送出版社时间,确保出版项目按计划开展。2019年,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贯彻市委常委会关于按时高质完成二轮修志的指示精神,加强督促指导,出台工作周报制度和提请出版函制度等一系列举措。2020年,最后9部志书通过终审验收,41部志书完成出版审校工作并获市领导批准出版,13部志书送重大选题备案审查。经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第二轮《北京志》编修工作顺利完成。

  项目产出情况。2020年二轮《北京志》出版专项经费实际支出800万元,支出率100%。37部分志进入出版程序:《民族志》《宗教志》《工业志》《人口志》《青年组织志》《药品监督管理志》《广播电视志》《环境保护志》《工人组织志》《公安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志》《农业农村志》《科学技术志》《人民代表大会志》《信息化志》《文物志》《工商行政管理志》《人民政协志》《对外经济贸易志》《教育志》《商业志》《市政管理志》《民防志》《司法行政志》《邮政志》《金融志》《检察志》《文化艺术志》《非物质文化遗产志》《共产党志》《总述·大事记》《纪检监察志》《政府志》《妇女组织志》《质量技术监督志》《审判志》《民主党派工商联志》,共计支付首付款346.1918万元。25部分志正式出版见书:《财政志》《监狱志》《审计志》《残疾人事业志》《规划志》《国土资源志》《发展改革志》《劳教志》《民政志》《旅游志》《宗教志》《青年组织志》《药品监督管理志》《广播电视志》《工人组织志》《公安志》《农业农村志》《科学技术志》《教育志》《市政管理志》《邮政志》《检察志》《纪检监察志》《人口志》《环境保护志》,共计支付尾款453.8082万元。分志内容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文字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印制符合国家出版行业标准。按照进度指标完成任务。成本未超过预算控制数。

  项目效益情况。项目不涉及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实现情况:《财政志》等25部志书共计近1860万字,印刷成品29500册,记载了北京市自1995年前后至2010年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项目不涉及环境效益。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社会主义新方志按时修订,包含内容广泛,反映地方特点,具有较大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分门别类,取材丰富,是研究北京历史及北京地情的重要权威资料,为进一步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三大功能奠定坚实基础,有助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不断擦亮北京历史文化“金名片”。根据出版进度,2021年将继续实施此项目。我们对项目满意度进行调查。承编单位满意度:上述志书印刷完毕后,按规定配送承编单位500本。部分承编单位已经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始二轮志书的读志用志,转化志书成果,为单位中心工作服务。根据各承编单位反映,志书受到从领导到普通干部的普遍欢迎,大家均表示志书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对于了解本部门历史、本行业历史具有重要作用,可以有效激发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市志指导处通过电话、微信、面对面交谈等多种方式与承编单位相关人员联系询问志书质量,他们对志书的出版质量均表示满意。读者满意度:根据收到志书的读者反馈,无论对志书的记述内容、还是对志书的出版装帧都比较满意。读者普遍认为,二轮《北京志》接续首轮《北京志》记述内容,为当代留下了资政辅治之参考,为后世留下了堪存堪鉴之记述,是非常实用的资料性工具书。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强化法定职责,坚持第二轮《北京志》工作周报和提请出版函制度,压实承编单位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发挥好修志单位主体作用。

  2.加强分类指导,采取“一志一策”精准推进,狠抓落实、善抓落实,有效解决影响编纂进度和质量的问题。

  3.科学优化流程,合理调整审查周期,在保证志书质量的前提下,将志书平均审查周期从13个月压缩到4个月左右,健全终审制度,完善审查程序。

  4.精心打磨质量,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组织召开16次专家评议会,把好志书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

  5.精细化管理出版流程,优化出版环节,将志书平均出版周期从8个月压缩到2个月左右,认真审读二、三校样和蓝纸8000余万字,把好志书最后的文字关和出版关。

  6.严格执行合同,按照出版合同认真审查经费数额,避免财政资金损失。

  (六)有关建议

  绩效指标量化不足,年度指标值设置可考核性需进一步提升;项目预算不够科学,资金管理不够精细化、规范化。下一步,应进一步牢固树立科学预算管理理念,增强科学谋划工作的能力,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不断提升预算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逐步提升绩效管理意识,加强政策学习,不断完善绩效管理方式方法,强化绩效指标设立的科学性、合理性,更加重视实施过程中痕迹化意识,进一步做好绩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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