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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10:00    来源: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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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简称市文资中心)是市委宣传部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副局级。市文资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市属文化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出资人职责。

  2.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3.承担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责任。

  4.指导推进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文化资产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负责建立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6.指导督促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出资人的角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7.指导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建立文化技术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运用。负责推进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文化科技创新,促进文化与科技、教育、体育、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8.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本市国有文化投融资体系,引导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面向资本市场融资,促进文化和资本市场对接。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管理文化发展相关专项资金。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和相关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建设。负责促进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产业发展。组织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开拓国际市场,推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文资中心设13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工会。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处、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产业促进处)、产权管理处(改革处)、财务预算处(统计处)、审计处、考核评价处(董事会工作处)、投融资处、科技创新处(文化融合发展处)、宣传信息处、项目协调处、对外交流处、人事处。下属3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展示中心、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信息中心、北京市文艺院团服务中心。1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中华世纪坛艺术馆(市文资中心仅负责该单位预决算管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机关行政编制0人,实际72人(因机构改革原因保留行政编制);事业编制40人,实有人数3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99378.95万元,比上年增加22041.98万元,增长28.5%。主要原因:2020年拨付投贷奖支持资金额度较2019年有所增加。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9340.10万元,比上年增加12750.12万元,增长16.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401.9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930.5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7.6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6908.86万元,比上年增加31624.42万元,增长48.44%,其中:基本支出8675.1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95%;项目支出88233.7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1.0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8440.48万元,比上年增加21108.57万元,增长21.44%。主要原因:2020年拨付投贷奖支持资金额度较2019年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715.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5.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5630.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0年度决算5.3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96.20万元,下降94.75%。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0年度决算5.3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96.20万元,下降94.75%。主要原因:因疫情影响,减少线下培训支出,压缩了培训标准。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0年度决算95630.5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9735.39万元,增加166.42%。其中:

  “文化和旅游”2020年度决算31557.8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下降4337.38万元,下降12.08%。主要原因:年中按照统一要求压减预算,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2020年度“首都文化企业10强、10佳”及“首都年度杰出人物”推选及发布、电竞北京等项目未执行完毕形成年终结转结余。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20年度决算64072.7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4072.7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由于项目征集和审核等因素,投贷奖支持资金、文化企业房租通等项目为年中追加预算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80.0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13万元,下降0.1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20年度决算80.0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13万元,下降0.16%。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1.3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61.38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获得市财政局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补助。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743.6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及4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3.44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1.34万元减少77.9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60万元减少60万元。主要原因:因疫情影响,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24万元减少2.24万元。主要原因: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3.4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9.10万元减少15.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元,2020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未发生公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3.4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9.10万元减少15.66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了加油费及保险费支出。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4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0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94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6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403.60万元,比上年增加2805.60万元,增加原因:本年增加了中华世纪坛的基本支出,上年度决算未包括中华世纪坛。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1.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7.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5.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7.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5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8.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9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8台,133.2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6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投贷奖联动体系:主要是通过“投贷奖”联动运营平台撮合企业股权融资及债权融资,并与财政支持资金实现对接。“投贷奖”政策对文化企业和金融机构在“投贷奖”体系内成功开展投融资业务的行为实施双向奖励。“投贷奖”支持资金分两大类,分别为企业类及机构类。企业类支持资金面向本市文化企业,具体包括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贴租、发债融资奖励、股权融资奖励等四类;机构类支持资金面向为本市文化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及联动运营平台,具体包括银行奖励、融资担保机构奖励、融资租赁机构奖励、股权投资机构奖励及“投贷奖”平台奖励等五类。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9个,占部门年初填报绩效目标且有效执行完毕项目总数的100%,涉及金额21860.91万元。其中,部门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1961.03万元,评价得分84.57分;单位自评项目58个,涉及金额19899.88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100分的22个、评价得分在80(含)-90分的36个、评价得分在60(含)-8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措并举扩消费,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的战略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以及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京发〔2018〕14号)、《关于加快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京发〔2020〕10号),结合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文领办发〔2020〕1号)等政策要求,于2020年9月-12月举办了第八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活动。

  2013年以来,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活动已连续举办七届,形成了一定的平台效应和品牌影响力,有力地推动了本市文化产品消费结构的转型升级,促进了北京市文化产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第八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项目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经综合评议,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4.57分,其中,项目决策16.48分,项目过程18.69分,项目产出25.10分,项目效益24.3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良好”。具体评分情况见表1。

表1 第八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项目绩效评价结论一览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情况分析

  第八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项目依据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京发〔2018〕14号)、《关于加快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京发〔2020〕10号),以及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文领办发〔2020〕1号)等文件要求立项,项目的实施符合北京市扩消费、促产业和消费“双升级”战略部署,与市文资中心的部门职责相关,项目立项依据充分。

  该项目经专家论证后申请2020年度预算,并制定了《第八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总体方案》。该项目属于延续性项目,2020年因新冠疫情影响,文化消费领域遭受重大冲击,第八届整体方案在以往项目框架基础上针对当年特殊情况进行了较大程度的创新调整,以应对疫后文化消费的提振和复苏,总体方案体现出重创新、求实效。

  (2)项目绩效目标分析

  市文资中心根据年度项目实施内容以及往年文化消费季活动举办的情况,设置了项目绩效目标,并分解了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总体目标与市文资中心年度工作计划相符,经分解后的具体指标大部分比较合理,通过市文资中心的主观努力,能够实现。但绩效目标申报表中没有体现中长期目标,产出数量指标与项目申报书中的“四大领域”和“十大板块”实施的项目数量对应不够清晰,未设定项目质量指标,在可衡量性方面有所不足。满意度指标设置为“不低于85%”,指标值较为保守,通过多年的实施,未能体现出每年组织消费季活动满意度指标值持续性增长的情况。

  (3)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该项目申报预算资金2398.54万元,预算内容包含方案策划与前期统筹、全程运行统筹调控管理、北京文化消费品牌周系列活动、北京文化消费品牌榜评选及发布推介、文化消费创新推广系列活动、文化消费市场复苏助推系列活动、文化消费智库论坛交流系列活动、十大板块活动组织实施、数字融媒赋能服务及导流推广、统计监测及绩效评估、消费季总结会以及市场活动支持等。项目预算经北京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审定项目预算金额1961.60元,无法确认预算182.00万元,审减预算254.94万元。从评审结果来看,无法确认金额及审减金额比例达到18.22%,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及科学性还有待提高。

  2.项目过程执行情况分析

  (1)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20年“第八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项目立项申报资金2398.54万元,2020年4月到位资金1680.00万元,经北京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预算评审后,于2020年12月到位资金281.03万元,共计到位资金1961.03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见表2。

表2 第八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项目预算批复及资金使用情况表

  (注:根据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预算审核,确认预算金额1961.60万元,而市财政局实际批复到位项目预算金额为1961.03万元,存在评审结果与实际到位资金数据差异)。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20年3月,市文资中心委托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方案策划及前期统筹工作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北京中外名人国际关系策划有限公司为中标方,中标金额23.84万元,并签署委托合同。

  2020年9月,市文资中心委托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就系列活动组织实施及全程运行管理、全程统计监测及绩效评估、历届成效综析及年度活动满意度调查工作进行招标,确定北京广播电视台为系列活动组织实施及全程运行管理工作中标方,中标金额1572.81万元;确定北京智联恒通咨询有限公司为全程统计监测及绩效评估工作中标方,中标金额24.38万元;确定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为历届成效综析及年度活动满意度调查工作中标方,中标金额20.00万元。并分别签署委托合同。项目各采购环节及委托程序清晰、规范。

  2020年11月24日组织召开了第一次验收工作,对北京中外名人国际公关策划有限公司负责的“方案策划及前期统筹”项目开展了结项验收工作;同时,对北京广播电视台负责的“系列活动组织实施及全程运行管理”项目开展了中期验收工作,两家单位分别通过了结项验收与中期验收。

  2020年12月11日组织召开了第二次验收工作,对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负责的“历届成效综析及年度活动满意度调查”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工作;对北京广播电视台负责的“系列活动组织实施及全程运行管理”项目开展了除“文化消费智库论坛交流系列活动”、“北京文化消费品牌榜评选及发布推介”两项服务内容外的验收工作。两家单位均通过了验收。

  2021年1月26日组织召开了第三次验收工作,对北京广播电视台负责的“文化消费智库论坛交流系列活动”、“北京文化消费品牌榜评选及发布推介”两项服务内容,以及项目整体执行情况进行了结项验收,项目单位通过了验收。

  3.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因受疫情影响,往届纳入的大批体量大、影响大的展览展演活动均取消或延迟。2020年4月至8月,先后五次组织开展活动征集工作,通过及时跟进、主动对接、动态调整,最终确定327家单位实施了370项主题活动。由政府主办的活动共计113场次,累计参与2513.1万人次。据统计,本届56.7%的企业为首次参与。全市近50家实体书店参与,较往年翻番;万达、保利、耀莱等院线今年首次组织所有门店全面参加,与第五、六、七届消费季(分别为269家、181家、175家)相比,不仅参与企业数量大增提升了活动人气值,而且新企业成为扩大规模影响的主要力量。

  4.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第八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项目于2020年9月-12月举办,以“云享文化,京彩生活”为主题,聚力实施“市场复苏助推”、“文化品牌兴业”、“文化创新推广”、“消费智库献策”四大引领行动,线上线下拓展“读好书、享影音、看展演、观赛事、赏艺术、玩科技、购文创、探市集、逛商圈、游京城”十大板块活动,加强对受疫影响较大行业领域的复苏支持,突出对新业态新模式新平台的引领扶持,累计举办活动11277场次,线上线下累计参与人次达23.9亿、直接消费金额超79.3亿元。根据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关于满意度市场调查结果显示,参与企业满意度为87.87分,消费者满意度84.18分。项目的实施对于推动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助推文化产业提质增效、推动文化产业和文化企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和打响北京文化品牌、提升北京文化产品的影响力以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项目的满意度调查的数据方面,调查对象主要是消费季的活动参与者(消费者与企业)和大众消费者,未涉及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参与调查,其调查样本量的可靠性还有待加强。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第八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调整了活动组织架构,推行扁平化组织管理。搭建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物局、市文资中心等4部门主办,市发展改革委等20家委办局和16区联合主办,19个行业组织支持的组委会架构。在活动组织执行上,借鉴北京双创周、中关村论坛、北京设计周等市级重大活动举办经验,选择有更强资源统筹整合和综合实施能力的主体,以扁平化模式,对消费季所有活动全权负责、总体统筹、直接调度、统一执行。

  (2)改变活动板块划分,实施精准化行业推介。突出“读、享、看、观、赏、玩、购、探、逛、游”的消费行为,搭建按细分行业集聚引导的市场活动新框架。每个活动板块安排专有团队定向服务,按活动规模、周期、节点等进行分类细化、精准对接。

  (3)优化活动运作管理,建立平台化运营体系。本届活动全面加强官方微信微博运营,开设抖音号,构筑“新闻资讯+活动推广+消费导流”于一体的矩阵平台,探索项目型活动管理向平台化运营服务转变。

  (4)强化活动品牌打造,提升综合化引导功能。除统一冠名标识、设计海报物料等形象统一宣传外,又进一步从多个维度丰富消费季品牌体系。

  (5)丰富活动宣传方式,提供数字化融媒服务。往届文化消费季宣传,主要发挥信息新闻传播功能。本届活动通过主题设计、品牌参与、大型直播、探访推介、矩阵融媒推广等形式开展聚焦传播、持续推广。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决策方面。一是作为延续性项目,缺少完整系统的顶层设计,项目整体策划的系统性仍有所不足。项目的整体发展方向仍不够清晰,缺少项目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对如何体现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精神及落地措施等说明不足。二是绩效目标申报表没有体现中长期目标,年度绩效目标有关数量指标与项目申报书中的四大领域10大板块实施的项目数量对应不足,未设定质量指标,满意度指标值没有体现每年组织消费季活动的持续性增长指标。

  (2)项目产出方面。一是零点公司组织的第八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项目问题诊断会,没有形成诊断结果或问题清单,对历时八届组织的活动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公众反响或参与程度偏低的原因等总结及分析不够系统化,没有体现后续如何采取何种措施有针对性的提高消费季活动质量及影响力;二是项目成果数据来源的统计口径不够一致,个别成果数据的统计是否与本届消费季的活动直接相关的说明不够充分。

  (六)有关建议

  1.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应从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出发,定位文化消费季活动主题,定位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服务职责。突出活动主题,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管理,实现文化惠民活动提质增效,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的经济社会效益,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和文化精品工程,办好文化惠民活动。

  2.充分发挥“文化品牌兴业”、“文化创新推广”、“市场复苏助推”、“消费智库研究”四大引领作用,对于十大板块(读好书、享影音、看展演、观赛事、玩科技、赏艺术、购文创、探市集、逛商圈、游京城)活动等的主题应紧紧与“四大引”导的方向相一致、相融合。体现各项活动组织的主题用于实现四大引领行动。

  3.应充分体现财政资金直接用于活动策划组织、市场引导、导流推广、文化产业拉动、文化市场服务等的效果,同时减少间接的费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优化宣传和服务。

  4.应进一步规范活动效果的统计口径,明确统计口径和数据,区分使用本专项资金产生的直接效果与其他委办局(如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等)使用财政资金所产生效果的区别。

  5.应进一步梳理消费季的品牌塑造和策划工作,形成北京特色的文化消费促进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创新模式。并逐步推广到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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