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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10:00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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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于2000年5月,现内设办公室、人事部、信息部、项目管理部、采购部、协议采购管理一部、协议采购管理二部、实物调拨管理部、采购平台管理部、行政保卫部等10个部门。

  按照北京市编办《关于撤销市财政局四分局成立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函》(京编办事〔1999〕82号)批复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0〕362号)规定,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主要职能、职责是:一是为全市预算单位提供集采目录内项目采购的组织实施服务;二是为全市、区、中央驻京预算单位提供公务车“一站式”调拨及资金结算服务,负责全市公务车车辆信息库数据采集维护工作;三是负责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项目的标前、标中、标后组织管理工作,建立维护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综合查询平台,协助市财政局做好对中标供应商的全面考核工作;四是负责全市涉密政府采购组织实施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72人,实有人数6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331.49万元,比上年增加374.98万元,增长9.4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027.34万元,比上年增加115.83万元,增长2.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25.3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5%;其他收入1.9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073.45万元,比上年增加470.66万元,增长13.06%,其中:基本支出2453.7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0.24%;项目支出1619.6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9.76%。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20.76万元,比上年增加366.33万元,增长9.26%。主要原因:因自身履职业务量增加,在年中调整了部分项目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64.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64.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62%;教育支出0.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31%;卫生健康支出124.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0年度决算3764.8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19.74万元,增长27.83%。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20年度决算3764.8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19.74万元,增长27.83%。主要原因:因自身履职业务量增加,在年中调整了部分项目预算。

  2、“教育支出”2020年度决算0.0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48万元,下降99.63%。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0年度决算0.9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48万元,下降99.63%。主要原因:疫情影响,严格控制培训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175.4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0.25万元,下降14.7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0年度决算175.4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0.25万元,下降14.71%。主要原因:单位养老保险降费。

  4.“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决算124.4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6.05万元,下降17.3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度决算124.4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6.05万元,下降17.31%。主要原因:医疗保险跨年缴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453.7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0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75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03元减少1.2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万元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3.7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4.03万元减少0.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3.7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4.03万元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8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8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68.69万元,比上年减少10.29万元,减少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0.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1.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3台,82.0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22%,涉及金额602万元。评价结果:2个项目绩效评价平均得分为92.5分,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设定合理;年度工作目标明确,组织管理有力,政府采购各项工作顺利完成;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资金管理制度较健全;年度绩效目标和各项指标总体实现,基本达到了既定的产出数量、质量和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二、车辆调拨专项业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为解决初期公务车政府采购中出现的价格高、质量差及周期长等问题,2005年初按照市财政局的部署要求,中心在腾飞大厦设立公务车“一站式”办公服务厅,办理选车验车、工商验证、代缴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牌照领取、办理车辆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等服务事项。截止目前服务对象已实现了中央、市本级、区县三级联动,资源共享。服务车型扩大到政府采购中标全部车型,不同车型享受相应的折扣。服务工作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王岐山同志对此做过重要批示。“车辆调拨专项业务”项目2020年初预算金额为123万元,财政拨款到位资金123万元,年中因工作需要申请追加了财政资金53.37万元,项目全年总预算176.37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到位176.37万元,实际支出136.23万元,项目结余40.14万元,结转至2021年支出。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绩效考评项目评价工作需要准备的资料清单,组织项目部门收集并整理了相关的项目自评资料;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制定考评指标体系;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及考评工作要求,邀请相关专家组织实施了项目考评会,并由与会专家出具绩效考评专家意见。专家认为项目立项程序规范、内容科学合理、预算资金到位及时、能按照计划得到有效执行,并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紧密围绕“三服务”理念,服务采购人、服务供应商、服务财政预算管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项目综合得分91.7分,其中:决策9.2分,过程17.4分,产出36.7分,项目综合绩效级别评定结论为“优”。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项目总目标为发挥数量规模优势,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标价格。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公务用车政府采购价格比厂家指导价要低,一定程度减少了采购成本;客户服务满意度较高,近乎达到100%服务标准。项目自2005年建设以来,很好解决了政府公务用车采购中出现的价格高、质量差及周期长等问题,极大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预算编制准确度及执行率有偏差;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指标设计不规范;项目年初设定绩效指标未全部完成。原因分析:中心是车辆调拨业务的执行部门,相关的政策导向存在不确定性,无法掌握准确的更新车辆数据,在申报预算时,只能通过预估的方式来申报,影响了预算数据的准确性,也间接影响到预算执行进度。

  (六)有关建议

  加强预算申报的准确性、合理性,加强业务执行部门与相关政府政策部门的政策导向沟通,增强业务执行部门申报预算的准确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研究项目实施的重大意义,全面设置绩效目标;加强预算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障绩效目标顺利实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更好地反映项目实施效果。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注意事项:

  1.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全年实际值(B)*该指标分值。若年初指标值设定偏低,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年度指标值(A)*100%。若计算结果在200%-300%(含200%)区间,则按照该指标分值的10%扣分;计算结果在300%-500%(含300%)区间,则按照该指标分值的20%扣分;计算结果高于500%(含500%),则按照该指标分值的30%扣分。

  3.请在“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中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4.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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