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2018年我院部门机构为:五部一局,分别是批捕公诉部、刑事诉讼监督部、职务犯罪检察部、民事和行政检察部、检察管理监督部、行政事务管理局。
职责分别是:对铁路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支持公诉;对本院管辖或上级院交办的具有管辖权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终结处理决定;对铁路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和铁路运输法院的审批活动进行监督。
(二)单位性质
本单位性质为法律监督机关。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部门行政编制64人,实际57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任制司法警察、临时工等)11人,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289.03万元,比2017年2220.35万元增加68.68万元,增长3%。其中:财政拨款2288.53万元,比2017年2132.86万元增加155.67万元,增长6.8%。其他资金0.5万元,比2017年87.49万元减少86.99万元,主要是按照市级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2018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余结转资金较2017年降低。
(二)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1920.9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3.92%,比2017年1784.56万元增加136.36万元,增长7.1%。主要是由于司法体制改革员额检察官制度及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标准,因此2018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368.1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6.08%,比2017年435.78万元减少67.67万元,下降15.53%,减少原因是:结合年度实际业务需要,相关项目经费需求较2017年降低。
按照全市检察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由检察院转隶至监察委人员的人员经费暂时安排在检察院。因此,上述基本经费中含此部分人员的人员经费。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能,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保障各项检察改革。项目支出主要是:办案业务费、大要案经费、检察业务工作经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为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本级1家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69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1.42万元,减少80.7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财政统管后,因公出国(境)经费统一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0.9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04万元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公务活动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2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7预算数77.38万元减少77.38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国Ⅰ国Ⅱ老旧机动车更新,公务用车购置费77.38万元,2018年无相关车辆购置需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2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0.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8.2万元,其他5万元。2018年我院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33万元减少了3.3万元,原因是我院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在2017年国Ⅰ国Ⅱ老旧机动车更新后,更新车辆燃油耗损小,车辆运维费降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1.17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6.20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部门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5.81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6个的5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5.91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2.47%(详见附件11)。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573.94万元,其中:车辆10台,161.9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附件1: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2018年收支总表
- 附件2: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2018年收入总表
- 附件3: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2018年支出总表
- 附件4: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附件5: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 附件6: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 附件7: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 附件8: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 附件9: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附件10: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 附件11: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