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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8-29 10:00    来源: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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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工艺美术为主业,以传承与弘扬中华民族工艺美术文化、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为己任,是集工艺美术品设计开发、商业经营、国际贸易、检测鉴定、职业教育、文化交流等为一体的多元化综合性企业集团,是北京乃至全国工艺美术行业的龙头企业。内设机构18个。

  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门决算包括所属事业单位1家,北京市工艺美术高级技工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北京市工艺美术高级技工学校是北京唯一的一所培养工艺美术专业技能人才的中等职业学校,主要职责是面向北京市及部分外省市招收初中、高中应、往届毕业生,进行以学历教育、专业技能培训为主的中等职业学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无行政编制;事业编制90人,实有人数8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7524.28万元,比上年增加766.4万元,增长11.3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774.28万元,比上年增加520.25万元,增长8.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62.4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5.39%;上级补助收入4.5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7%;事业收入106.7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58%;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200.4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96%。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731.24万元,比上年增长1025.16万元,增长17.97%,其中:基本支出4181.9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2.13%;项目支出2549.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7.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462.49万元,比上年增加1084.18万元,增长20.16%。主要原因:学校曹妃甸实训基地建设、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建设投入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58.54万元,全部为教育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6158.54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01.93万元,增长5.16%。其中:

  "职业教育"(款)2018年度决算6158.5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01.93万元,增长5.16%。主要原因:学校曹妃甸实训基地建设、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建设投入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609.2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助学金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7.18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9.08万元减少1.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4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27万元减少1.87万元。主要原因:贯彻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学校业务交流、校企合作接待等。公务接待9批次,公务接待9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36.7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6.81万元减少0.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16.9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6.96万元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更新)车辆购置税调整,2018年购置(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6.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9.8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9.85万元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购置(更新)车辆车船税按照实际月份支付。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7.3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4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2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8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6.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6.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3.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36.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0.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6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0001.37万元,其中:汽车7辆,256.88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278.22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1.25%,涉及金额941.34万元。5个项目平均得分93.4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设置合理;项目业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完善,从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申报,到项目批复后及时调整绩效目标,制定工作计划、项目招标、采购、执行、验收各环节得到有效的监控,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监控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各类财务风险,保证资金使用安全;项目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完成较好、时效性较强、质量较高;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的促进事业发展,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改善办学条件-基础设施改造-煤改电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项目概况

  北京市工艺美术高级技工学校,隶属于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80年,是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北京市职业培训公共实训示范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培训基地、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培训定点院校单位。

  北京市工艺美术高级技工学校是本市唯一一所专门从事工艺美术职业教育的综合型学校。自建校以来,始终坚持"树德立人,传承创新"的校训,始终坚持"立足工美,面向市场,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方针,始终坚持工艺美术特色的办学方向,形成了集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鉴定和就业指导服务为一体的职业教育体系。

  学校立足于优秀民族传统工艺的传承与复兴,相继恢复了传统工艺美术玉雕、花丝镶嵌、景泰蓝、雕漆、宫毯、金漆镶嵌六个专业,

  设立了十余个大师工作室,其中国家级首席技师工作室2个,北京市首席技师工作室2个,请进了编织、剪纸、软陶、彩绘、脸谱、内画鼻烟壶等项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教育教学。学校的数字媒体应用、计算机广告等现代工艺美术专业也推进创新与实践,运用现代技术,开展传统与现代制作工艺相结合的研发。目前,学校形成了集传统工艺美术、现代工艺美术、民间工艺美术为一体的教学体系。

  由于学校现在主校区及实习车间冬季采暖使用的是老式燃煤自采暖锅炉,对空气污染严重,不符合环保排放标准,急需进行整改,按照北京市及昌平区环保部门的要求,学校非常重视,针对此问题的紧迫性学校领导会同有关专家研究决定,将现有采暖锅炉淘汰,采用电采暖方式,达到环保要求,以满足学生的学习、生活、实习实训需求。

  2、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市场调研,并结合该项目具体实施周期和项目实际所需施工计划,编制完成煤改电项目预算,预算申报资金922.2617万元,分两年实施,其中2017年为553.357020万元,2018年为368.904680万元,全额由北京市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按照北京市政府采购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项目执行效果良好。

  3、绩效目标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淘汰原有燃煤锅炉,采用环保清洁能源--电锅炉采暖,此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的总体规划,完全符合节能,环保,减排的要求,项目完成后在未来5至10年中满足全校师生学习、生活、实习实训的需求,在每年冬季的正常供暖期间,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及师生实训学习生活环境得到有效的的改善,该项目技术成熟,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政策,运行期间清洁环保,社会效益显著,能够为北京的蓝天贡献一份力量。此项目具有较高的利用率, 通过项目改造实现预期项目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通过项目实施实现良好的社会效益,对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有很大的提升,为学校整体办公学习环境的提升创造良好的物质基础。

  (二)评价结论

  经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本项目综合得分97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该项目对学校的供暖设备进行更新,由于采用电采暖这一新能源供暖方式,日常操作运行维护的专业性更强,对人员的专业要求更高。

  (四)建议

  建议聘用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操作设备运行和日常的维护保养,保证安全优质的供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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