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为酒店餐饮、商业旅游等,共设综合行政部、预算与财务管理中心、股权运营与管理中心、战略发展与投资中心、安全保障部等部门。本单位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唯一的二级决算单位,与上年无变动。
2.部门职责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职责是保障离、退休老干部的退休费及医疗费等各项支出,使他们生活稳定。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2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626.4664万元,比上年增加37.431368万元,增长6.3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13.233200万元,比上年增加18.715684万元,增长6.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3.2332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3.233200万元,比上年增加18.715684万元,增长6.35%,其中:基本支出313.2332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6.4664万元,比上年增加37.431368万元,增长6.35%。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造成。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2332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两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2332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9.8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250.2332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离退休工资发放,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50.2332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离退休工资发放。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63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一致,主要是用于离休医疗保险,
其中:医疗保障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63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是用于离休医疗保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13.233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三公经费统计范围。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