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原市规划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乡规划、测绘、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研究本市城乡空间发展战略,协调、规划城乡空间资源配置,统筹协调城乡发展建设中近期和远期、局部和整体的空间需求和供给关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涉及规划实施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3、组织编制本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和新城规划、乡镇规划、村庄规划、重点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导则、特定地区规划,并进行动态评估和补充完善;组织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参与编制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城市地下空间等专项规划;参与制定涉及城乡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4、负责本市城乡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城乡发展建设中重大项目的选址论证工作;承担土地储备和土地供应工作的规划研究和规划审查;负责提供城乡规划建设的相关技术服务;负责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地名规划管理工作。
5、负责本市城乡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规划编制单位、设计单位与城乡规划相关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负责审查城乡规划编制、规划行政许可事项中有关安全事项,并监督管理。
6、负责本市城乡规划、测绘行政管理和工程勘察与设计行业管理;承担城乡规划编制、测绘、工程勘察与设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有关招标投标的备案工作。
7、承担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研究、论证本市城乡建设发展重大问题的基础工作。
8、承担本市空间与自然资源基础信息数据库以及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城乡规划领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9、负责本市城乡规划的宣传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规划编制与管理中的公示、听证等公众参与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原市规划委)内设18个处室,共有12个预算单位,其中:
行政单位3个,包括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原市规划委)本级,北京市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包括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北京市规划信息中心。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包括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规划展览中心,北京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公室。
(三)人员情况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原市规划委)行政编制241人,实际225人;事业编制1578人,实际1052人;聘用人员265人。
离退休人员1072人,其中:离休30人,退休1042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108613.51万元,比2016年105707.62万元增加2905.89万元,增长2.75%。其中:财政拨款54118.11万元,比2016年55078.61万元减少960.5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4538.09万元,比2016年1671.56万元增加2866.53万元;其他资金49957.31万元,比2016年48957.45万元增加999.86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10861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1595.8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7.5%,比2016年42019.05万元增加9576.77万元,增长22.79%,主要是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以及缴纳养老保险等有关政策,2017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项目支出预算57017.69万元,比2016年63688.57万元减少6670.88万元,下降10.47%,主要是因为北京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北京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和北京市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项目接近收尾相应减少了预算。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7年预算项目支出主要是用于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北京城乡规划编制与评估、城乡规划法规和技术标准、勘察设计与基础测绘、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事业发展和保障机构日常运行以及开展北京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北京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北京市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和北京市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等专项工作。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原市规划委)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原市规划委)本级及北京市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北京市规划信息中心、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北京市规划展览中心和北京雕塑建设管理办公室9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17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7.21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3.6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82.5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了解学习国外先进的规划理念、借鉴国际成熟的管理经验、运用领先的技术手段来辅助北京的城市规划工作,解决北京城乡规划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低碳绿色城市规划、节能建筑设计与改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开发建设统筹,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等问题,并借鉴国外在轨道交通、基础设施、新城规划、旧城保护、城市管线核验等领域法律法规及成功做法、先进规划理念、管理理念和技术理念,以指导我市城市规划有序开展。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7.1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51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厉行勤俭节约相关要求,减少公务接待经费预算。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兄弟省市相关单位来京调研和国家部委、北京市级相关部门调研及外事接待等。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37.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43.35万元,比2016年增加43.35万元,主要原因是对部分国Ⅰ国Ⅱ老旧机动车进行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9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47.9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7.1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6.38万元,其他1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比2016预算数150.7万元减少56.5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关于公务用车改革有关要求,上交市车改办部分公务用车,减少了运行维护费用。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原市规划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382.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39.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943.1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原市规划委)本级、北京市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等3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48.2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06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92个的55.21%。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7696.0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88.83%(详见附件6)。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