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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7-02-27 19:14    来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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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情况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辖区内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人民法院的任务是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处犯罪分子,解决民商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共有30个部门机构,其中审判业务部门19个,包括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民事审判第六庭、执行局(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执行指挥办公室)、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申诉审查庭,劳动争议案件办公室、国家赔偿办公室;审判综合和职能部门包括政治部、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诉讼服务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法警支队、后勤服务中心等11个单位。

  (三)单位性质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四)人员情况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部门行政编制550人,实际473人;事业编制38人,实际27人;聘用人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19人。

  离退休人员14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4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2017年收入预算30734.129319万元,比2016年27285.825061万元增加3448.304258万元,增长12.6%。

  其中:财政拨款29774.769539万元,比2016年27035.340455万元增加2739.429084万元;其他收入3万元,与2016年持平;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959.359780万元,比2016年247.484606万元增加711.875174万元,主要是2016年以及以前年度职业年金未支出形成结余。

  (二)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30734.129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0878.38015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7.93%,比2016年15503.213687万元增加5375.166467万元,增长34.67%。原因:结合全市司法体制改革精神,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造成2017年人员经费预算较大幅度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9855.749165万元,比2016年11535.126768万元减少1679.377603万元,减少14.56%,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后,根据全市法院总体业务工作计划,安排项目经费年初预算。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办案业务经费等。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的主要方向是围绕保障案件审理、审判、执行工作展开,服务审判职能、提升办案审判质效,使项目资金使用在促进公平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社会发展、保障社会民生中发挥最大效益。主要包括办案业务费、审判法庭维修费、审判工作经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2017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即“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5.8319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1.223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持平,即本单位2017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26.355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在案件审理、审判工作经验交流过程中的国内及外事接待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249.47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249.47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31.17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2.07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2.075万元,其他34.1519万元。比2016预算数260.7万元减少11.2231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全市车改政策,我院车辆编制数减少,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降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06.2872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6.28725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51.509239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1个的36.36%。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03.36547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8.16%。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四)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17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为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收费部门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收费标准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15653.504547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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