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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日期:2015-08-20 15:09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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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挂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简称市政府房改办)的牌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府房改办)是负责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机关本级行政1个(内设28个处室),下属23个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2、承担保障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危旧房改造和古都风貌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3、承担推进本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研究拟订本市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指导直管公房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调度和监管以及征收拆迁的协调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许可;负责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中央企事业单位在京审批类工程项目登记备案,并提供建设协调和服务工作。

  5、承担本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的责任。研究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市场主体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

  6、承担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研究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参与重大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北京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7、承担指导、规范本市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村镇工程建设的指导和技术服务;制定村镇建设工程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8、承担本市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研究编制建筑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国家和地方标准,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及管理工作。

  9、承担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责任。研究拟订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估机构的资质管理。

  10、承担本市房屋管理的责任。研究制定房屋征收拆迁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房屋登记管理;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的管理工作,协调房屋防汛工作;督促、协调落实私房政策。

  11、组织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与房地产业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本级行政1个,下属23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北京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老干部活动中心、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管理监察执法大队、北京市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财务支付核算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北京市房地产科学技术研究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

  二、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58,976.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154.5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34.0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587.71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52,715.9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34%;经营收入960.1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77%;其他收入478.4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89%。

  201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4,16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04.5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8.96%;项目支出32,115.0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9.29%;经营支出947.5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75%。

  2014年结余分配12.6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796.58万元。

  三、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104.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87.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2%;科学技术支出1,290.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2.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5.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1%;节能环保支出2,152.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96%;城乡社区支出25,353.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0.22%;住房保障支出3,872.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下同)2014年度决算187.6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不包括基本建设资金、部分大额专项资金和中央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下同)减少113.72万元,下降37.74%。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14年度决算187.6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减少113.72万元,下降37.74%。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培训费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2014年度决算1,290.34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84.34万元,增长16.67%。其中:

  “应用研究”2014年度决算1,086.09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减少19.91万元,下降1.80%。主要原因: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14年度决算204.25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04.25万元。主要原因:检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上年度结余199.37万元在本年度支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4年度决算2,232.06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301.01万元,增长15.5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4年度决算2,232.06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301.01万元,增长15.59%。主要原因:按照中央要求,落实离退休人员补贴调整政策,相应增加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4年度决算1,015.6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减少77.35万元,降低7.08%。其中:

  “医疗保障”2014年度决算1,015.6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减少77.35万元,降低7.08%。主要原因: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5、“节能环保支出”2014年度决算2,152.81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152.81万元。其中:

  “污染防治”2014年度决算1,835.00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835.00万元。主要原因: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上年度结余1,835.00万元在本年度支付;

  “能源节约利用”2014年度决算317.81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317.81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了北京市节能减排财政综合示范项目、大型公建用电分项计量监理协调配合费项目经费共317.81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2014年度决算25,353.10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966.08万元,增长8.41%。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14年度决算23,504.86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567.33万元,增长7.14%。主要原因:取暖费、物业费等公用经费标准调整;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014年度决算1,848.24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398.75万元,增长27.51%。主要原因:档案整理及纸质档案数字化项目上年度结余41.98万元在本年度支付;本年度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了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工作项目经费共352.47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2014年度决算3,872.81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98.59万元,增长8.35%。其中:

  “城乡社区住宅”2014年度决算3,872.81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98.59万元,增长8.35%。主要原因:拍摄住房保障宣传专题片经费、经适房项目再上市交易价格评估经费、北京市保障性住房优良材料部品库运行管理维护经费上年度结余合计123.00万元在本年度支付;本年度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了东城区前门东小街2号楼外立面紧急抢修费用、北京市城镇无房家庭情况调查项目经费共161.48万元等。

  四、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15.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5.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110.72,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9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14年度决算5.07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不包括基本建设资金、部分大额专项资金和中央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下同)减少12.24万元,下降70.71%。其中:

  “政府住房基金支出”(款,下同)2014年度决算5.07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减少12.24万元,下降70.71%。主要原因: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14年度决算16,110.7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减少2,810.12万元,下降14.85%。其中: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2014年度决算681.07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减少239.77万元,下降26.04%。主要原因:因2014年度建设单位递交的基金返退申请金额,经审核后实际返退金额比年初预计降低,导致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2014年度决算15,429.65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减少2,570.35万元,下降14.28%。主要原因:因2014年度建设单位递交的基金返退申请金额,经审核后实际返退金额比年初预计降低,导致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五、201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0,869.83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单位名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加油

公务用车维修

公务用车保险

其他

2014年预算

604.31

76.73

36.42

0.00

491.16

249.39

79.99

79.99

81.79

2014年决算

542.98

75.40

4.52

0.00

463.06

245.42

74.13

62.69

80.82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所属2个行政单位、2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42.98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604.31万元减少61.3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4年决算数75.40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76.73万元减少1.33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长效管理机制培训等,2014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1个、2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59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决算数4.5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36.42万元减少31.90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调研、外省市单位来访、兄弟单位交流学习等接待工作,其中:公务接待52批次、57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4年决算数463.06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491.16万元减少28.10万元。其中,2014年我委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4年决算数463.06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491.16万元减少28.10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45.4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74.1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62.6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80.82万元。2014年实有公务用车15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3.01万元,本年度根据工作需要增加“雁栖湖APEC会议工程建设协调专项租车费”等项目的车辆租赁费。

2014年度行政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行政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12,746.79万元,比2013年增加793.51万元,增长6.64%。主要原因:取暖费、物业费等公用经费标准调整。2014年行政经费包括:基本支出11,825.4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921.35万元。

  二、行政经费支出口径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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