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節〔2024〕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現將《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4年1月19日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工信部節〔2024〕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現將《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4年1月19日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