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廣發〔2017〕1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廣電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新聞出版廣電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
今年年初,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印發了《關於做好2017年印刷複製發行監管工作的通知》(新廣出發〔2017〕4號),部署了迎接黨的十九大內部資料性出版物(以下簡稱“內部資料”)專題整治工作,並取得積極進展和成效,但個別地區工作開展不及時、不深入,《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貫徹不力,內部資料審批不嚴、違規編印、承印等問題較為突出。為切實加強內部資料管理,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決定將為期半年的內部資料專題整治工作延長至2017年9月底。各地要提高認識、迅速行動,把整治工作抓實抓細抓好。此前已完成專題整治的地區,要進行“回頭查”,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內部資料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
今年是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之年,做好意識形態管理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內部資料具有發展的自發性、形式的多樣性、安全問題的隱蔽性和管理的兩難性等特點,其管理工作事關印刷發行領域意識形態安全和文化安全,責任重大、任務艱巨。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認真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突出迎接黨的十九大這條主線,按照“正能量、無雜音、保安全”的原則,組織開展好內部資料專題整治工作,層層傳導壓力,逐級落實責任,確保實現“查處一批、登出一批、規範一批、引導一批”的壓縮提升管理目標,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的文化環境和輿論氛圍。
二、全面加強陣地管理,堅決壓縮一批內部資料
(一)嚴格履行審批職責。對《辦法》中明確規定的條件,各地決不允許打折扣、搞變通。審批內部資料,應該嚴格限定用於與申請單位業務相一致的工作指導、資訊交流,發送對象應該嚴格限定在本行業、本系統、本單位內部。不得批准個人編印內部資料,不得批准文集、畫冊等應由出版單位出版的作品以內部資料形式編印。各地要從嚴控制,堅決登出壓縮一批不符合審批條件的內部資料,確保總量只減不增。
(二)細化落實審讀制度。各地要按照“誰審批、誰審讀、誰負責”的要求,認真細化落實審讀制度。要加大人財物投入,將審讀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加強審讀機構和審讀隊伍建設。對一次性內部資料要先審讀再審批,對連續性內部資料要實行事先評估與事後審讀相結合的辦法。對敏感內容必須全面審讀,對於涉及黨史國史軍史、民族文化、國際關係等內容的,必須徵求相關部門的意見;對於涉及宗教內容的,必須驗證省級宗教事務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確保內容導向正確。要通過全面審讀,堅決壓縮一批存在管理隱患的內部資料。
(三)加強編印單位的事中事後監管。各地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審批誰、監管誰”的要求,督促編印單位落實好樣本送交制度,對印後的內部資料全面核查,確保審批前後內容的一致性。要對編印單位實施誠信評價,將審批前後內容不一致、出現問題的編印單位作為防控對象,列入“黑名單”,按照情節輕重,實行約談整改、通報批評、不予延續準印證有效期等方式,進行動態管理。通過事中事後監管,堅決登出一批不符合《辦法》規定的內部資料;堅決查處取締一批未經批准、擅自編印的內部資料,經鑒定為非法出版物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罰。對確有客觀實際需要、且具備申報條件的內部資料,引導其申辦準印證。
(四)規範承印單位的經營活動。內部資料必須在編印單位所在省(區、市)內的出版物印刷企業印刷。各地印刷管理執法部門對承印單位的監管負責。要通過法規培訓、查處違規等方式,使承印單位明確內部資料的定義範圍和承印要求。承印單位要嚴格驗證準印手續,並按有關規定保存準印證複印件備查,不得將內部資料作為一般印刷品進行印刷。內部資料印刷品質應符合有關標準。各地要將內部資料納入印刷質檢工作範圍。
三、有關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明確職責分工。各地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對本地區內部資料管理工作負總責,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部門對本地區內部資料違規查處工作負責,要一級抓一級,明確內部資料審批、監管和執法的責任主體。各地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特別是內部資料管理職能分散在不同處室的管理部門,要明確內部資料管理的分管局領導、牽頭處室(附件1)以及相關處室的職責分工,堅決杜絕“多頭管理無人管”“無人牽頭我不管”的情況。
(二)開展核查整改。各地要對2016年以來批准的內部資料全部核查一遍,時間截至2017年8月31日。對發現有違規問題的,要依法嚴肅查處,並填報《違規編印內部資料情況表》(附件2);對核查後符合管理要求的,要保存樣本2年,並填報《內部資料審批情況表》(附件3)。各地要根據核查情況,搜尋審批和監管工作的漏洞,提出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意見,開展整改工作。
(三)做好總結評價。各地要在9月30日前向總局印刷發行司報送專題整治工作總結及相關情況(附件1-附件3)。總局將對各地專題整治工作進行督查,並按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要求,對整治工作不力地區的管理和執法部門予以問責。
今後,各地須於每年3月30日前,將本地區上一年度內部資料審批和管理情況報送總局印刷發行司,不斷完善長效管理機制。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2017年7月25日
印刷發行司
聯繫人:呂楠,路洲
聯繫電話:010-83138456,83138698
電子郵箱:ysfzc@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