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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商辦消費函〔2020〕439號
  2. [發文機構] 商務部辦公廳
  3. [發佈日期] 2021-02-09
  4. [有效性]

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石油成品油流通行業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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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辦消費函〔2020〕4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上海市經信委、廣東省能源局、四川省經信廳: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決策部署,保障取消石油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資格審批、下放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政策落地落實,商務部按照《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20〕13號)要求,立足商務部門職責,結合改革實踐和市場情況,梳理了石油成品油流通行業管理主要任務和工作措施,形成了《石油成品油流通行業管理工作指引》(附件)。

  請各地結合實際採取有效舉措,全面落實改革任務,抓好抓實行業管理,服務民生保障供應,進一步促進石油成品油流通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工作中有何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向我部反饋。

商務部辦公廳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結果樣本)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正本)

附件1:(結果樣本)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正本)

附件2:(結果樣本)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副本)

附件2:(結果樣本)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副本)

附件3:(結果樣本)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年檢)

附件3:(結果樣本)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年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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