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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2021年第〔〕19號
  2. [發文機構]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3. [發佈日期] 2021-02-24
  4. [有效性]

國家藥監局關於發佈《已上市中藥變更事項及申報資料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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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配合《藥品註冊管理辦法》實施,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已上市中藥變更事項及申報資料要求》,現予發佈。本通告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附件:已上市中藥變更事項及申報資料要求

國家藥監局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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