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2000〕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發菜、甘草和麻黃草是國家重點保護、管理的野生固沙植物,在保護生態環境和草原資源,防止沙漠化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但近年來,一些草原地區採集發菜、濫挖甘草和麻黃草的現象十分嚴重,導致草場退化和沙化,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影響了農牧民的正常生産和生活,在一些地方還影響了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為此,必須採取果斷措施,禁止採集發菜,取締發菜貿易,制止濫挖甘草和麻黃草。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堅決禁止採集發菜,徹底取締發菜及其製品的收購、加工、銷售和出口
(一)提高發菜的保護級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將發菜的保護級別由目前的二級調整為一級。
(二)堅決禁止採集發菜。各級人民政府要採取有力措施,做好説服、勸阻工作,引導群眾停止採集發菜。如已發放發菜採集證的,要立即取消。北方重點地區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組織有關部門,在各自境內重點出入通道設置臨時檢查站(卡),查擋外出或涌入草原地區採集發菜人員,並沒收採集發菜的工具。
(三)徹底取締發菜及其製品的收購、加工和銷售。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會同有關部門關閉一切發菜收購、加工點和銷售市場。已經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發菜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本通知下發後30日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經營範圍手續;逾期不辦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證照。各級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堅決打擊發菜黑市交易,對查出的發菜及其製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沒收,並處以罰款。對庫存的發菜,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清理、封存,交由同級人民政府妥善處理。
(四)禁止發菜出口。外經貿部要對外發佈禁止發菜及其製品出口的公告,並與海關總署聯合製定防止走私等有關具體管理辦法。
二、嚴格管理,制止濫挖甘草和麻黃草
(一)制定甘草和麻黃草的保護和建設規劃。凡資源分佈地區要逐級制定甘草和麻黃草的保護和建設規劃。縣級以上規劃,由同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報上級人民政府批准。規劃應明確年度採挖計劃,列出甘草和麻黃草的區域面積和適宜採挖量,明確限採和輪採措施,劃定禁挖區和封育區。在禁挖區內禁止一切採挖活動。在封育區內,要規定允許採挖的區域、時段、方式和工具,並實行採集證管理,具體規定由縣級人民政府農牧主管部門會同經貿、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二)加強採集證和採挖活動的管理。採集甘草和麻黃草均須經採集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農牧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後,向省級人民政府農牧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採集證。要根據年度採挖計劃量頒發採集證,不得超量頒發。採集證必須載明持證人年度採挖量,有效期為一年。禁止無證採挖和違規採挖。出售甘草和麻黃草須憑採集證。
憑證採挖活動應控制在屬地範圍內。嚴禁跨省、市、縣(旗)、鄉(鎮)採挖甘草和麻黃草。禁止到他人享有使用權或者承包的草原採挖甘草和麻黃草。因採挖甘草和麻黃草造成植被破壞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牧主管部門取消採集證,並責令其限期恢復植被。
(三)實行甘草和麻黃草專營、許可證管理制度。國家經貿委會同農業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甘草和麻黃草年度收購計劃,並據此向藥品收購單位發放收購許可證。獲得收購許可證的單位按計劃統一經營,對無證或者超過核定採挖量採挖的甘草和麻黃草一律不得收購。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甘草和麻黃草的收購。甘草和麻黃草的出口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各級人民政府經貿部門要會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加強對甘草和麻黃草製品生産和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對擅自從事甘草和麻黃草製品生産和經營的,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有關規定予以取締。
(四)建立甘草和麻黃草資源的保護和建設責任制。要按照誰培育、誰管理、誰受益的原則,建立甘草和麻黃草的保護和建設責任制。市、縣(旗)、鄉(鎮)人民政府在確定草原使用權和推行草原承包責任制時,必須明確規定甘草和麻黃草資源的保護和建設責任;對已確定或未確定使用權和推行草原承包責任制的,必須限期明確規定甘草和麻黃草資源的保護和建設責任。
對蓯蓉、雪蓮、蟲草等其他固沙植物的採挖、收購、加工和銷售的管理,可比照上述對甘草和麻黃草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鼓勵和支援人工種植甘草和麻黃草。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要結合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加大投入,積極引導和扶持人工甘草和麻黃草種植基地的建設,逐步實現甘草和麻黃草的産業化生産。要把人工種植甘草和麻黃草基地建設規劃納入防沙治沙、退耕還草和種苗基地建設規劃。要支援科研院校開展甘草、麻黃草栽培技術和加工利用的研究和開發,加快化學合成麻黃製品的研製進度。
三、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加大執法監督力度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從維護國家環境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高度來認識採集發菜、濫挖甘草和麻黃草的嚴重危害,切實加強領導,保證禁止採集發菜,制止濫挖甘草和麻黃草工作的順利進行,促進草原資源的保護和生態環境的建設。對由於不負責任和措施不力,仍然發生採集發菜、濫挖甘草和麻黃草的地方,要追究政府主要領導人的責任。
(二)搞好宣傳工作。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和環境保護意識。有關地區各級人民政府要發佈禁止採集和銷售發菜,制止濫挖甘草和麻黃草的公告,做到家喻戶曉。各新聞單位要予以積極配合,發揮宣傳輿論作用,糾正對發菜消費的不科學認識,使群眾自覺認識到保護髮菜的重要性和消費發菜的危害性。
(三)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本通知的精神,組織公安、環保和農牧、工商等部門在近期內開展一次執法檢查,對繼續採集發菜和濫挖甘草和麻黃草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清理並予以處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在今年9月30日前將這次清理整頓情況向國務院作出報告。國家環保總局要會同監察部、農業部等有關部門加強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國務院
二〇〇〇年六月十四日